GB/T 51233-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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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233-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GB/T 51233-2016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该标准制定了关于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制造、施工、检验和验收等一系列技术规定。它涵盖了从设计方法、选材、结构体系、建造工艺、质量控制到安全性能的各个方面,旨在促进我国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工程质量和效率,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的木结构部分,包括住宅、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不包括特殊用途的木结构建筑。它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原则,施工技术,以及验收和维护的方法,为保证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稳定、安全和耐久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完整清晰的PDF版本应包含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条款、定义、规范、示例图、检验方法和验收准则等,是木结构建筑施工、设计和验收工作的必备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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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管线或管道应减少平面交叉,竖向管线或管道宜集 中布置,并应满足维修更换的要求; 2机电设备管线宜设置在管线架空层或吊顶空间中,管线 宜同层敷设; 3当受条件限制管线或管道必须暗理时宜结合建筑垫层或 装饰基层进行设计。

6.1.1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 的规定。装配式木结构组件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结构的先 等级。

6.1.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抗震设计应按

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26的规定。 6.1.5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抗震设计时,对于装配式纯木结构 在多遇地震验算时结构的阻尼比可取0.03,在罕遇地震验算时 结构的阻尼比可取0.05。对于装配式木混合结构DB46/T 464-2018 暴雨预警等级,可按位能等 效原则计算结构阻尼比。

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26的规定

表6.1.6的规定进行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一项不规则结构类型时,为不规 则结构; 2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规则结构类型 时,为特别不规则结构; 3当结构符合表6.1.6中一项不规则结构类型,且不规则 定义指标超过规定的30%时,为特别不规则结构: 4当结构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规则结构类型符合第3款的规 定时,为严重不规则结构。

表6.1.6不规则结构类型表

6.1.7装配式木结构竖向布置应连续、均匀,应避免抗侧力结 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6.1.8结构设计时采用的荷载和效应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 荷载效应组合、组合值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建筑结构荷载 规范》GB50009的规定;木材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6.1.9结构设计时应采取减小木材因干缩、端变而产生的不均 匀变形、受力偏心、应力集中的加强措施,并应采取防止不同材 料温度变化和基础差异沉降等不利影响的措施。 6.1.10木组件的拆分单元应按内力分析结果,结合生产、运输 和安装条件确定。 6.1.11当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形式采用框架支撑结构或框 架剪力墙结构时,不应采用单跨框架体系。 6.1.12预制木结构组件应进行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 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验算时,应将未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

6.1.7装配式未结构竖向布置应莲续、均匀,应避免抗侧力结 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6.2.1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结构体系的选用应按项且特

并应符合组件单元拆分便利性、组件制作可重复性以及运输和吊 装可行性的原则。

6.2.2结构分析应按结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择空间杆

6.2.3体型复杂、结构布置复杂以及特别不规则结构和严重不

规则结构的多层装配式未结构建筑,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的结构 分析软件进行整体计算。

6.2.4结构内力计算可采用弹性分析。内力与位移

采取了保证楼板平面内整体刚度的措施,可假定楼板平面为无限 到性进行计算;当楼板具有较明显的面内变形,计算时应考虑楼 版面内变形的影响,或对按无限刚性假定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适 当调整。 5.2.5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 层层间位移角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型木结构建筑不得大于1/250; 2多高层木结构建筑不得大于1/350; 3轻型木结构建筑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的弹塑性层间位移 角不得大于1/50。 5.2.6装配式木结构中抗侧力构件承受的剪力,对于柔性楼盖, 屋盖宜按面积分配法进行分配;对于刚性楼、屋盖宜按抗侧力构 件等效刚度的比例进行分配,

采取了保证楼板平面内整体刚度的措施,可假定楼板平面为无限 刚性进行计算;当楼板具有较明显的面内变形,计算时应考虑楼 板面内变形的影响,或对按无限刚性假定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适 当调整。

6.2.5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

6.2.6装配式木结构中抗侧力构件承受的剪力,对于柔性楼盖,

6.3.1梁柱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柱构件的设计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 规范》GB50005和《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的 规定; 2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应进行承载力和变形等验算; 3在地震作用和火灾状况下,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6.3.2用于固定结构连接件的预理件不宜与预理吊件、临时支 撑用的预理件兼用;当必须兼用时,应同时满足所有设计工况的 要求。预制构件中预理件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术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5、《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木结构 工程施工规范》GB/T50772规定。

6.4墙体、楼盖、屋盖设计

6.4.1装配式木结构的楼板、墙体,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

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进行验算。 6.4.2墙体、楼盖和屋盖按预制程度不同,可分为开放式组件 和封闭式组件。

6.4.3预制木墙体的墙骨柱、顶梁板、底梁板以及墙面板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和《多高层木结构 建筑技术标准》GB/T51226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验算墙骨柱与顶梁板、底梁板连接处的局部承压承 载力; 2顶梁板与楼盖、屋盖的连接应进行平面内、平面外的承 载力验算; 3外墙中的顶梁板、底梁板与墙骨柱的连接应进行墙体平 面外承载九验算

6.4.4预制木墙板在竖向及平面外荷载作用时,墙骨柱宜按

端铰接的受压构件设计,构件在平面外的计算长度应为墙骨柱长 度;当墙骨柱两侧布置木基结构板或石膏板等覆面板时,可不进 行平面内的侧向稳定验算,平面内只需进行强度计算;墙骨柱在 竖向荷载作用下,在平面外弯曲的方向考虑0.05倍墙骨柱截面 高度的偏心距

6.4.5预制木墙板中外墙骨柱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的组合,应按

6.4.5预制未墙板中外墙骨柱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的组合,应按 两端铰接的压弯构件设计。当外墙维护材料较重时,应考虑维护 材料引起的墙体平面外的地震作用

6.4.6墙板、楼面板和屋面板应采用合理的连接形式,

行抗震设计。连接节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变形能力,并应 取可靠的防腐、防锈、防虫、防潮和防火措施。

6.4.7当非承重的预制木墙板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时,其设计

6.4.8正交胶合木墙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多高层木结构 建筑技术标准》GB/T51226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的高宽比不宜小于1,并不应大于4:当高宽比小 于1时,墙体宜分为两段,中间应用耗能金属件连接; 2墙应具有足够的抗倾覆能力,当结构自重不能抵抗倾覆 力矩时,应设置抗拨连接件。 6.4.9装配式木结构中楼盖宜采用正交胶合木楼盖、木栅与 木基结构板材楼盖。 6.4.10装配式木结构中屋盖系统可采用正交胶合木屋盖、橡条 式屋盖、斜撑梁式屋盖和架式屋盖。 6.4.11橡条式屋盖和斜梁式屋盖的组件单元尺寸应按屋盖板块 大小及运输条件确定。 6.4.12桁架式屋盖的桁架应在工厂加工制作。桁架式屋盖的组

6.4.12架式屋盖的架应在工厂加工制作。桁架式屋盖的组 件单元尺寸应按屋盖板块大小及运输条件确定,并应符合结构整 体设计的要求

6.4.12桁架式屋盖的桁架应在工厂加工制作。桁架式屋盖的组

6.4.13楼盖体系应按现

6.5.1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中的木楼梯和木阳台宜在工厂按 模数预制成组件

6.5.2预制木楼梯与支撑构件之间宜采用简支连接,并应符合

1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其转 动及滑动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在支撑构件上的最小 搁置长度不宜小于100mm;

2预制楼梯设置滑动铰的端部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

6.5.3装配式未结构建筑中的预制木楼梯可采用规格材、胶

6.5.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中的阳台可采用挑梁式预制阳台或挑 板式预制阳台。其结构构件的内力和正常使用阶段变形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进行验算。 6.5.5楼梯、电梯并、机电管井、阳台、走道、空调板等组件 宜整体分段制作,设计时应按构件的实际受力情况进行验算。

6.5.4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中的阳台可采用挑梁式预制区

7.1.1工厂预制的组件内部莲接应符合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其 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胶合 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 准》GB/T51226的规定。组件间的连接质量应符合加工制作工 厂的质量检验要求

7.1.2预制组件间的连接可按结构材料、结构体系和受力部位

1应满定结构设计和结构整体性要求; 2应受力合理,传力明确,应避免被连接的木构件出现横 纹受拉破坏; 3应满足延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当连接具有耗能作用时, 可进行特殊设计; 4连接件宜对称布置,宜满足每个连接件能承担按比例分 配的内力的要求; 5同一连接中不得考虑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刚度连接的共 司作用,不得同时采用直接传力和间接传力两种传力方式: 6连接节点应便于标准化制作。 7.1.3木组件现场装配的连接设计和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26的 规定,并应确保其符合施工质量的现场质量检验要求。 7.1.4连接设计时应选择适宜的计算。当无法确定计算模

型时,应提供试验验证或工程验证的技术文件

7.1.5连接应设置合理的安装公差DB52/T 1453.1-2019标准下载,应满足安装施工

7.1.6预制木结构组件与其他结构之间宜采用锚栓或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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