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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50-20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简介:
"GB50550-20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官方技术标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为确保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和评价标准。它涵盖了加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包括了加固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检验、安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GB50550-2010"的全称可能是《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是中国建筑行业的国家标准,适用于对各类建筑物因使用、环境等因素导致的结构损伤进行加固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它对于规范建筑行业的加固工程,防止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GB50550-2010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拆散钢丝绳进行触摸检查。必要时也可用沸水 检查。
4.3.1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等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接材料不 得使用。 检查数量:应按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和进 场复验报告。
4.3.2焊条应无焊芯锈蚀、药皮脱落等影响焊条质量的损伤和 缺陷;焊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允 许值。
4.3.2焊条应无焊芯锈蚀、药皮脱落等影响焊条质量的损伤和
检查数量:按使用量1%《沥青混合料改性添加剂第4部分:抗剥落剂 JT/T860.4-2014》,且不少于10包抽查。当使用 于10包时,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及测定焊条含水率。
度后,方充许销毁。 4.4.3对结构胶粘剂性能和质量的复验,宜先测定其不挥发物 含量;若测定结果不合格,便不再对其他复验项目进行测定,而 应检查该结构胶存在的质量问题。若发现有问题,应弃用该型号 胶粘剂。
4.4.4结构胶粘剂耐湿热老化性能的见证抽样复验应符合
4. 4. 6结构胶粘剂的主要工艺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 4. 6 的规
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见证取样复验其混合后初黏度耳 指数。
表4.4.6结构胶粘剂工艺性能要求工艺性能指标在各季节试验温度结构胶粘剂类别混合后25℃下下测定的适用期触变及其用途初黏度垂流度(min)指数(mPa* s)(mm)春秋用夏用冬用(23℃)(30℃)(10℃)底胶600≥60≥3060~180修补胶≥3.0\2.0>50≥3550~180适A级用于涂>3.0>90≥6090~240纤维复织物合材结B级≥2. 2>80≥4580~240构胶刷板材A级≥4. 0≤2.0>50≥4050~180A级≥4.0≤2.0≥50>4050~180涂刷型粘钢结构胶B级>3.0≤2.0>40>3040~180压注型粘钢结构胶A级1000≥40>3040~210适用于压力灌注0. 05<<0. 2≤150裂缝补>50>4050~210强修复0.2
检查数量:同本规范第4.4.1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本规范第4.4.1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4.7封闭裂缝用的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 包装、中文标志、出广日期、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检查;若 有怀疑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和工艺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其安 全性能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 范》GB50367对纤维复合材粘结用胶的B级胶规定;其工艺性 能复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复验抽样,符合本规范附录 D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 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与进场复验报告。
4.4.8结构胶粘剂的外观质量应无结块、分层或沉淀。若在拌 胶过程中发现这些现象,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确认,且立即停止 在结构加固工程中使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判断,或送专业机构鉴定
4.5.1碳纤维织物(碳纤维布)、碳维预成型板(以下简称板 材)以及玻璃纤维织物(玻璃纤维布)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 位。纤维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品种、级别, 型号、规格、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进 行检查,同时尚应对下列重要性能和质量指标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弹性模量和极限伸长率: 2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或预成型板的纤维体积含量;
3碳纤维织物的K数。 若检验中发现该产品尚未与配套的胶粘剂进行过适配性试 ,应见证取样送独立检测机构,按本规范附录E及附录N的 求进行补检。 检查、检验和复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号,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从每件中 每一检验项自各裁取一组试样的用料。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查 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对进口产品还应检查 关单及商检报告所列的批号和技术内容是否与进场检查结果相符。 注:1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 伸性能试验方法》GB/T3354测定,但其复验的试件数量不得 少于15个,且应计算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 数,供确定其强度标准值使用; 2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 第3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9914.3进行检测;碳 纤维预成型板材的纤维体积含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 强塑料体积含量试验方法》GB/T3366进行检测; 3碳纤维的K数应按本规范附录M判定。 5.2结构加固使用的碳纤维,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碳 等替代。结构加固使用的S玻璃纤维(高强玻璃纤维)、E玻璃纤 圭(无碱玻璃纤维),严禁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替代。 5.3纤维复合材的纤维应连续、排列均匀;织物尚不得有皱 、断丝、结扣等严重缺陷;板材尚不得有表面划痕、异物夹 、层间裂纹和气泡等严重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 5.4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 Q0/
5.2结构加固使用的碳纤维,严禁用玄武岩纤维、大丝束磁 等替代。结构加固使用的S玻璃纤维(高强玻璃纤维)、E玻理 (无碱玻璃纤维),严禁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替代。
4.5.3纤维复合材的纤维应连续、排列均匀;织物尚不
、断丝、结扣等严重缺陷;板材尚不得有表面划痕、异物 、层间裂纹和气泡等严重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
4.5.4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
%;板材纤维体积含量的检测结果,其允许偏差为2%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取6个试样。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进场复验报告
4.5.5碳纤维织物的缺纬、脱纬,每100m长度不得多
4.5.5碳纤维织物的缺纬、脱纬,每100m长度不得多于3处;碳 纤维织物的断经(包括单根和双根),每100m长度不得多于2处。 玻璃纤维织物的疵点数,应不超过现行行业标准《无碱玻璃 纤维布》JC/T17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广检验报告。若此报告缺失,应进行 补检。 4.5.6纤维织物和纤维预成型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5.6的
4.5.6纤维织物和纤维预成型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
表4.5.6纤维材料尺寸偏差允许值
DB52/T 1335-2018标准下载检查数量:每批6个试样。 检验方法:长度采用精度为1mm钢尺测量;宽度采用精度为 0.5mm的钢尺测量:厚度采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4.6.1配制结构加固用砂浆的水泥,其品种、性能和质量应符 合本规范第4.1.1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符合该 条的规定,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其检查
验方法也应按该规范的规定执
4.6.3配制砂浆用的砂和拌合水,其质量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 4.1.4条及第4.1.5条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也应按该 条的规定执行。
4.7聚合物砂浆原材料
4.7.1配制结构加固用聚合物砂浆(包括以复合砂浆命名的聚 合物砂浆)的原材料,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聚合物原材 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其品种、型号、包装、中 文标志、出厂自期、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尚应对 聚合物砂浆体的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及聚合物砂浆与钢粘结 的拉伸抗剪强度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其检查和复验结果必须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号,每批号见证抽样3件,每件每组分 称取500g生态渔业养殖项目清单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并按同组分予以混合后送独立检测机构复验。检验 时,每一项自每批号的样品制作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性的前提下,检 查产品合格证、出广日期、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聚合物砂浆体的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及聚合物砂浆拉伸抗剪强 度应分别按本规范附录P、附录Q及附录R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7.2当采用镀锌钢丝绳(或钢绞线)作为聚合物砂浆外加层 的配筋时,除应将保护层厚度增大10mm并涂刷防碳化涂料外: 尚声联合物砂中埃人阳锈剂一但不但埃亚础朴笙头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