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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简介:
MH/T 2011-2019 是中国民航局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无人机云系统的数据规范。这个系列标准主要针对无人机的运行、管理、数据交换等方面,旨在确保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提升无人机的运行效率,以及促进无人机在各个行业(如农业、物流、影视拍摄等)的应用。
具体来说,MH/T 2011-2019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无人机数据管理:规范了无人机的基本信息、飞行状态、任务执行情况等数据的收集、存储和管理方式,要求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无人机运行监控:规定了无人机的运行监控系统应具备的功能,如位置追踪、健康状态监控、飞行行为分析等,以确保飞行安全。
3. 数据交换与通信:明确了无人机与无人机云系统、地面控制站、其他无人机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速率和安全要求,支持实时的数据共享。
4. 数据安全:强调了对无人机数据的保护,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备份和恢复等措施,以防止数据泄露或丢失。
5. 合规性与合规报告:要求所有使用该规范的无人机云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提交运行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这些规范的实施,对于推动中国无人机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MH/T 2011-2019 无人机云系统数据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MH/T 20112019
MH/T 20112019
10.3.6飞行数据上报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63-2018》10.3.6.1飞行数据实时上报/断链补传
上报飞行数据信息见表17。
表17上报飞行数据信息说明
MH/T 20112019
L云系统所使用的经纬度坐标,均为WGS84坐标
7.2飞行临时管制广播
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见表19
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见表19
表19飞行临时管制广播接口数据信息
10.3.8飞行计划进度及结束通知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数据接口
11.1无人机云系统预飞管理数据接口说明
电子围栏数据说明见表21。
MH/T 20112019
表21电子围栏数据说明
11.3无人机设备接入校验数据
MH/T 20112019
11.5无人机临时管制数据
表24无人机临时管制数据说明
11.6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经历记录数据接口信息
11.6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经历记录数据接口信息
无人机云系统进行飞行经历上报时,应至少提供的数据表25中所要求的字段,相应的飞行记录对 说明见表26。
表25飞行经历上报所需的数据说明
MH/T 20112019
表26飞行经历记录对象字段说明
MH/T 2011201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云系统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数据接口说明
表A.1接口协议样例
A.2电子围栏数据更新接口
表A.3请求内容样例
表A.3请求内容样例
MH/I 20112019
MH/T 20112019
表A.5围栏数据更新接口返回代码说明
A.3无人机设备接入校验接口
表A.6请求内容样例
表A.7响应内容样例
表A.8无人机设备激活校验返回代码说明
表A.9请求内容样例
MH/I 20112019
A.5无人机非法接入告警接口
表A.10请求内容样例
A.6无人机飞行数据上报接口
表A.11请求内容样例
A.7无人机飞行数据查询接口
MH/T 20112019
且关系。每次返回结果1000条记录,可以分批次请求; 请求内容参见表A.12; 响应内容表参见A.13; 返回代码说明参见表A.14
表A.12请求内容样例
表A.12请求内容样例
表A.12请求内容样例
表A.13响应内容样例
表A.14无人机飞行数据查询接口返回代码说明
MH/T 20112019
A.8无人机云与无人机云交换系统间数据交换接口
表A.15请求内容样例
表A.15请求内容样例
表A.16响应内容样例
MH/I 20112019
B.1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消息头说明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无人机飞行管理数据传输消息头和消息编号说明
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的通信都 采用MQTT协议,详细数据使用json格式,请求及响应参数 置于payload数据体中,所有消息每条消息都需要携带消息头。消息头部示例参见表B.1,无人机系统与 无人机云系统MQTT消息头说明参见表B.2。
B.2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MQTT消息编号
表B.3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MQTT消息编号
MH/T 20112019
MH/I20112019
C.3. 1.1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注册测试要求
人机使用人/运营人注册
相关测试点见表C.4。
表C.4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测试
C.3.1.2无人机驾驶员登记要求
相关测试点见表C.5
相关测试点见表C.5。
表C.5无人机驾驶员登记
C.3.1.3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信息要求
相关测试点见表C.6.
表C.6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信息
C.3.1.4空域申请
相关测试点见表C.7
MH/T2011—2019表C.7空域申请信息相关测试点详细说明申请飞行空域无人机云系统中向无人机云数据交换平台或者UOM成功提交飞行空域的申请。接收审批结果输入符合规则的信息,可否成功进行登记,数据比对校验无人机设备标识第三方校验实名登记标识第三方校验其他设备标识第三方校验C3.1.5飞行计划申请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8。表C.83飞行计划申请相关测试点详细说明申请飞行计划字段要求:人机使用人/运营人和至少一个无人机系统接收审批结果无人机系回申请结果给用户。数据比对校验无人机设备X只第丰方校驿实名登记标识第三方校验其他设备标只第三C.3.1.6飞行计川初步审核相关测试点参表C.9飞行计划初步审核相关测试点详细说明初步校验申请区域的合规性飞行计划申请息服务平台C.3.1.7放飞申请/在线授权相关测试点见表C.10。49
MH/T 20112019
表C.10放飞申请/在线授权
C3.1.8身份标识的接入验证
相关测试点见表C.11。
表C.11身份标识的设备接入校验
C.3.1.9数据链路心跳保活
相关测试点见表C.12
表C.12数据链路心跳保活
C.3.1.10无人机围栏数据更新
C.3.1.10无人机围栏数据更新
MH/I20112019
表C.17飞行数据断链补传
C.3.1.15飞行管制/流量管理
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18
表C.18飞行管制/流量
C.3.1.16通信能力等级
统是否达到通信等级1级的要求标准,通信能力
19通信能力等级1级
C.3.1.17数据存储能力等级
试是否满足1级数据存储能力等级,参见表C.20
表C.20数据存储能力等级1级
C.3.2针对II级无人机云系统的功能点测试
C.3.2.1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与 C.3. 1. 1 的要求一致。
C.3.2.2无人机驾驶员登记要求
测试要求与 C.3.1.2的要求一致。
C.3.2.3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信息要求
测试要求与C.3.1.3的要求一致。
C.3.2.4空域电请
测试要求与C.3.1.4的要求一致。
要求与 C. 3. 1. 5 的要求
C.3.2.6飞行计划初步审核
.3.2.7放飞申请/在线
C3.2.9数据链路心跳保活
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22
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22
MH/T 20112019
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23
C.3.2.13飞行数据实时上报
测试要求与C.3.1.13的要求一致!
C.3.2.14飞行数据断链补传
测试要求与 C.3.1.14的要求一致
测试要求与C.3.1.14的要求一致。
C.3.2.15飞行管制/流量管理
测试要求与C.3.1.15的要求一致。
C.3. 2. 16 通信能力等级
测试无人机云系统是否符合2级能力,参见表C.24
表C.24通信能力等级2级
C.3.2.17数据存储能力
测试无人机平台是否符合2级能力,参见表C.25
C.3.3针对III级无人机云系统的功能点测试
C.3.3.1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与C.3.1.1的要求一致
C3. 3. 2无人机驾驶员登记要求
表C.25数据存储能力等级2级
测试要求与C.3.1.2的要求一致。
C.3.3.3无人机系统设备登记信息要求
测试要求与C.3.1.3的要求一致。
C.3.3.4空域申请
测试要求与C.3.1.4的要求一致
C.3. 3. 5 计划申请
测3.3. 6飞行计划初步
C.3.3.10数据链路心跳保活
测试要求与C.3.1.9的要求一致。
式要求与C.3.1.9的要求
C.3.3.11无人机围栏数据更新
测试要求与C.3.1.10的要求一致。
相关测试点参见表C.27。
MH/I20112019
表C.27禁区/限飞区告警一手动到用户和无人机
C.3.3.13飞行情报信息通知手动提示
测试要求与C3.2.12的要求一致。
C.3.3.14飞行数据实时上报
测试要求与C.3.1.13的要求一致
测试要求与C. 3.1. 13的要求一致
C.3.3.15飞行数据断链补传
测试要求与C.3.1.14的要求一致
C.3.3.16飞行管制/流量管理
测试要求与本C.3.1.15的要求一致
C.3.3.17通信能力等级
《双曲拱桥加固改造技术规程 CECS319:2012》测试要求与C.3.2.16的要求一至
C.3.3.18数据存储能力
C.3.4针对IV级无人机云系统的功能点测
C.3.4.1无人机使用人/运营人登记测试要
C.3.4.2无人机驾驶员登记要求
DB∕T 29-192-2016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测试要求与C.3.1.2的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