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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632-2019 钢铁企业v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GB/T 50632-2019《钢铁企业能源管理导则》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主要适用于钢铁企业的能源管理。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钢铁企业实施科学的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能源审计、能源统计、能源计划与控制、能源使用的监控和改进等。
2. 能源利用效率指标:给出了钢铁企业应达到的能源利用效率目标,以及如何通过改进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能源消耗和排放控制:对钢铁企业能源消耗和相关污染物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如碳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4. 能源管理的评价与改进:规定了能源管理评价体系,以及如何通过定期评价和数据分析,识别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 附录:包括相关的术语、符号和计算方法等。
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中具体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说明,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它包括了条文的制定背景、应用范围、关键术语的解释、实施要求等,有助于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和执行标准。
GB/T50632-2019 钢铁企业v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化”模式,并应扩大工艺过程余热回收利用范围,降低蒸汽等工质 使用,降低工艺过程废水。焦炉应系统考虑能量耦合优化与梯级 利用技术。 4.4.26焦化设计时宜采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成熟工艺
设备,提高焦化企业的智能制造水平
设备《铜及铜合金板材 GB/T2040-2017》,提高焦化企业的智能制造
4.4.27焦化工序能耗统计范围应包括生产系统的备煤、烤
煤气回收与净化工段,并应包括辅助输出系统的生产调度指挥、机 修、计量、环保等消耗的总能源量,应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不 应包括洗煤、焦油深加工、苯精制、焦炉煤气资源化利用以及附属 的食堂、保健站、休息室所消耗的能源量
4.4.28工序能耗应按下式计算,其中原料折热量应大于焦化产
4.28工序能耗应按下式计算,其中原料折热量应大于焦化 折热量:
(4. 4. 28)
武中T 焦炭(干全焦)产量(t): 原料(干基洗精煤)折热量(MJ,kgce); Q 焦化产品(焦炭、煤气、焦油、粗苯等)折热量(MJ,kgce); E 加工能耗(煤气、电、耗能工质等)折热量(MJ,kgce); R 一余热回收(干熄焦等)折热量(MJ,kgce)。 4.4.29 焦化工序设计能耗时,顶装焦炉不应大于122kgce/t焦
捣固焦炉不应大于127kgce/t焦。
5.1高炉炼铁设计应根据原料、燃料质量水平和高炉生产条 ,以及同类型高炉的实际生产指标,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利月 数、燃料比等技术指标。
4.5.2高炉炼铁设计应提高炉原料、燃料的精料水平,送
的炉料结构,并应符合炉料含铁品位高、粒度均匀偏小、强度高 分稳定、有害杂质含量少、冶金性能好的原则
4.5.3来料应实行混匀,入炉矿含铁成分波动充许范围为士(
计规范》GB50427的有关规定,
4.5.6成品烧结矿宜采取整粒筛分措施,应筛除小于5mr
4.5.6成品烧结矿宜采取整粒筛分措施,应筛除小于5mm的粉 未,入炉烧结矿料中5mm以下粉末含量不应大于5%。 4.5.7入炉焦炭应具有良好的化学成分、冷热态强度、粒度组成, 并保持性能的稳定,并应优先采用干熄焦,控制焦炭水分。 4.5.8高炉设计应采取焦丁回收工艺,与矿石混装人炉,焦丁使
4.5.8高炉设计应采取焦丁回收工艺,与矿石混装入炉,焦丁使
4.5.9高炉应根据气候等条件采用脱湿鼓风技术或加温
4.5.10热风炉设计应采用烟气余热回收措施,应预热助燃空气 或煤气。热风炉寿命不应小于25年,漏风率不应大于2%。 4.5.11 热风炉使用的燃料应根据全厂煤气平衡确定,在保证风
4.5.10热风炉设计应采用烟气余热回收措施,应预热助烤
温1250℃土50℃的条件下,热风炉宜采用全烧高炉煤气获得高风 温的技术。
4.5.12热风炉设计应采取提高热风炉热效率的措施。热
热效率不应小于80%。各级高炉的热风炉均应设置燃烧自动 空制装置。
4.5.13新建或改造高炉应采用高压操作,并应同步配套建设高 炉煤气余压回收利用装置
4.5.13新建或改造高炉应采用高压操作,并应同步配套建设高
高炉设计宜建设高炉冲渣水的金
统,原燃料供给、高炉本体、渣铁处理、鼓风、热风炉、煤粉喷吹、碾 泥、铸铁机、给排水、煤气净化、除尘环保等系统(设施)的能源消耗 量,并应扣除回收利用的高炉煤气和余压余热的能源量。
工序能耗三(C十I十E一R)/T
(4. 5. 24)
4.6.1新建和改造炼钢车间应采用“炼钢一炉外精炼一连销 一体”的工艺路线,
4.6.3炼钢工序能耗计算范围应从原材料进入炼钢车间开
格连铸坏(锭)出厂为止,这一全过程的直接能源消耗量,并应 余回收利用的能源量。
4.6.5电炉炼钢工序能耗应包括电炉冶炼、炉外精炼、连铸的能 源消耗量。
4.6.6新建转炉炼钢厂应按100%铁水进行预处理配套,宜与转 护同步投入生产使用。铁水预处理工艺、技术、设备应根据产品方 案确定。
4.6.6新建转炉炼钢厂应按100%铁水进行预处理配套,宜与转
搅拌、铁水扒渣,以及不包括炉渣后加工的渣处理设施、辅助设备、 除尘环保等设施的能源消耗量。
表4.6.9铁水预处理能耗设计指机
4.6.12转炉炼钢应采用顶底复吹技未与溅渣护炉技术,造
4.6.13转炉出钢钢包应采用高效能钢包烘烤技术,宜采用
4.6.18新建钢铁企业生产普碳钢、优质碳钢及低合金钢品
助设备、除尘环保等设施的能源消耗量,并应扣除回收的转炉煤气 和余热蒸汽的能源量。
(4. 6. 20)
式中:T 转炉钢水产量(t); M一 转炉冶炼能源消耗量之和(MJ,kgce); A一辅助系统能源消耗量之和(MJ,kgce); R 一回收转炉煤气、余热蒸汽能源量(MJ,kgce)。 4.6.21 转炉冶治炼工序能耗设计指标应符合表4.6.21的规定。
表4.6.21转炉冶炼工序能耗设计指标
主:1能耗指标按照普碳钢、一般优质碳素结构钢为主要冶治炼钢种确定; 2当生产钢种以深冲钢、超深冲钢,DQ、DDQ冷轧用钢,管线钢等为主,或以 优质轴承、弹簧、齿轮、硬线钢、工具钢等为主时,能耗指标相应增加 0.5kgce/t~1.5kgce/t。 3本表指标不适用于提钒、脱磷、脱硅等用途转炉
注:1能耗指标按照普碳钢、一般优质碳素结构钢为主要冶炼钢种确定; 2当生产钢种以深冲钢、超深冲钢,DQ、DDQ冷轧用钢,管线钢等为主,或以 优质轴承、弹簧、齿轮、硬线钢、工具钢等为主时,能耗指标相应增加 0.5kgce/t~1.5kgce/t。 3本表指标不适用于提钒、脱磷、脱硅等用途转炉
4.6.22电炉生产应向高效化、物料热装热送和余热余能回收利 用的方向发展。 4.6.23电炉冶炼工艺设计应以超高功率电炉冶炼一炉外精炼 连铸作为新建和改造电炉炼钢车间的基本工艺路线。 4.6.24新建超高功率电炉应采用高阻抗供电、铜钢复合直接导 电臂、泡沫渣埋弧冶炼、电极自动调节技术、计算机过程控制、电炉 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先进节能技术。
4.6.26电炉炼钢以废钢、DRI为主原料,当企业有富余
电炉可采用铁水热装工艺
电炉可采用铁水热装工艺
(4. 6. 31)
表4.6.32电炉冶炼能耗设计指标
注:1全废钢法炉料组成应为85%废钢、15%生铁(炉料总配碳2.14%),每减少 或增加生铁1%,能耗指标相应增加或减小1.2kW·h/t。 2在铁水比不大于50%时,配加铁水量每增加或减小1%,相应能耗减小或增 加4.66kW·h/t。 3表中的数据是基于钢铁料消耗1080kg/t进行计算的,钢铁料消耗每增加 1kg/t锅水,工序能耗值增加3MJ/t钢水。
4.6.34LF精炼炉应采用管式全水冷钢包盖和铜钢复合直接 电臂,电极中心圆直径应小,二次侧导电短网长度应短,三相阻 不平衡度应小于5%
4.6.35各种真空精炼炉宜采用干式机械真空泵;采用多级蒸
配关系,应采用物流顺畅,钢水的倒运次数少和运输距离短,靠 炼钢炉或连铸机,并应缩短精炼周期的最佳工艺布置。
钢水吊到连铸钢包回转台为止,应包括精炼、不含二次加工的炉渣 处理、辅助设备及除尘环保等设施的能源消耗量。
表4.6.39炉外精炼能耗设计指标
连、设备相接的紧凑式工艺流程和平面布置
4.6.43连铸宜发展近终形连铸技术,宜采用薄板坏、异型坏、薄 带连铸工艺
和数量以及轧机组成确定,应实现炉机匹配或多台连铸机的协调 生产,并应发挥连铸机能力。
4.6.45连铸机的配套设施应齐全,应采取全程钢水保温利
4.6.45连铸机的配套设施应齐全,应采取全程钢水保温和提高 收得率的有效措施;根据条件宜采取铸坏保温技术,应采取完善的 计量和检测手段
精炼,并应满足连铸钢水在成分、温度、纯净度方面的要求。
4.6.48连铸能耗设计指标应符合表4.6.48的规定
表 4.6.48 连铸能耗设计指标
4.7.1轧钢应大力开发采用节能型机组。热轧车间节
约燃料为重点;冷轧车间应以节约电、燃料、保护气体和蒸汽为重 点;应重视节水和废水处理。
4.7.2金属压力加工应开发和采用节能型的新工艺、新技
DB63∕T 1673-2018 寒区相变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规范却、长尺矫直、在线热处理、在线检测和计算机过程控制
4.7.5轧钢车间加热炉、热处理炉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7节的 有关规定。
热处理等工艺设备的直接能源消耗量,以及为本车间生产配套的 铺助设备能源消耗量,并应扣除回收利用的能源量。冷轧工序能 耗应包括酸洗、轧制、退火、涂镀层处理、平整、精整等工艺设施的 直接能源消耗量,以及为本车间生产配套的辅助设备能源消耗量: 并应扣除回收利用的能源量
4.7.10大、中型轧钢及H型钢轧钢应以热送连铸坏为原
火加热轧制成材,并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连铸坏断面尺寸。生产钢 板桩、H型钢、工字钢大型型钢产品时,宜选用具有足够压缩比的 近终型断面的连铸坏;对于生产特殊品种的大型棒材、中型棒材轧 机,可采用钢锭、轧坏或锻坏等原料,并应优化轧制工艺流程或操 作规程。
4.7.13新建大型型钢轧机宜采用在线轧后控制冷却工艺;钢轨 生产线应设置在线全长轨头萍火生产线,应采用轧后余热萍火工 艺;大型轨梁型钢、大型棒材轧机宜采用半连轧生产工艺,中型型 钢宜采用半连轧生产工艺,也可采用脱头全连轧的生产工艺,中型 棒材宜采用脱头全连轧的生产工艺;大型H型钢宜采用三机架可 逆轧制;H型钢轧机的开坏轧机应采用二辊可逆式轧机。 4.7.14当采用连铸坏生产时,大、中型轧钢车间成材率不应低 T050
4.7.14当采用连铸坏生产时,大、中型轧钢车间成材率不应低
[辽宁]框架结构教学楼翻建施工组织设计2016表4.7.15大、中型轧钢工序能耗设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