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10087-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10087-2020 混合硅酸盐水泥简介:
T/CECS 10087-2020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关于混合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混合硅酸盐水泥,也被称为复合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料水泥,它是由硅酸盐水泥熟料、适量的混合材料(如粒化高炉矿渣、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粉煤灰等)和适量的石膏共同磨细而成的一种水硬性胶凝材料。
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混合硅酸盐水泥的生产、检验、性能指标、应用范围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它要求水泥的性能应满足一定的强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等要求,并对水泥的物理、化学性质、耐久性、环保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混合硅酸盐水泥因其良好的综合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混凝土结构中,如建筑物、桥梁、道路、隧道等,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水泥品种之一。
T/CECS 10087-2020 混合硅酸盐水泥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强度等级和代号,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混合硅酸盐水泥和具有减水、早强、缓凝、速凝、保水、增稠、抗冻、引气、抗裂或着 色等特殊性能要求的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863 氧化铁颜料 GB/T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T3183 砌筑水泥 GB/T4131 水泥的命名原则和术语 GB/T5483 天然石膏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6645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T7044 色素炭黑 GB/T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9774水泥包装袋 GB/T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12960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21120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 GB/T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21372 硅酸盐水泥熟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646-2019标准下载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混合硅酸盐水泥blendedportlandcement 以硅酸盐水泥熟料、两种或两种以上混合材料为主要成分,掺加适量的石膏、工艺助剂和牙 加剂,经磨细制成或配制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分类、强度等级和代号
4.1混合硅酸盐水泥分两个类型:通用混合硅酸盐水泥、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 4.2通用混合硅酸盐水泥代号为CBC。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 4.3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分为:混凝土用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砂浆专用混合水泥。 4.4混凝土用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代号为MBC,其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 4.5砂浆专用混合水泥分为四种,代号分别为: 砌筑砂浆专用混合水泥MMBC,抹灰砂浆专用混合水泥PMBC,地面砂浆专用混合水泥FMBC,防 水砂浆专用混合水泥WMBC。 砂浆专用混合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22.5、27.5
硅酸盐水泥熟料应符合GB/T21372的规定,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
5.2.1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5.2.2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GB/T21371的规定,
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应分别符合GB/T203、GB/T18046 GB/T1596.GB/T2847的规定
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 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砂岩的亚甲基蓝值不应大于1.4g/kg,亚甲基蓝值应按 GB/T35164一2017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验;石灰石粉应符合GB/T35164一2017的规定。
5.5.1粒化高炉钛矿渣应符合JC/T418的规定。 5.5.2粒化电炉磷渣应符合GB/T6645的规定。 5.5.3 钢渣、钢渣粉应分别符合YB/T022、GB/T20491的规定。 5.5.4窑灰应符合JC/T742的规定。 5.5.5硅锰渣粉应符合YB/T4229的规定。 5.5.6 锂渣应符合YB/T4230的规定。 5.5.7采用有色金属灰渣、钢渣、钙质及硅质碎屑、尾矿、废石时,应通过试验验证其不影响水泥性能, 且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其放射性指标应符合GB6566规定。
助磨剂、活化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7.1功能性外加剂应包括引气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速凝剂、膨胀剂、防水剂、阻锈剂、 保水剂、增稠剂、钢纤维、合成纤维、着色剂等。 5.7.2引气剂、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速凝剂、胀剂、防水剂、阻锈剂应符合GB8076规定。 5.7.3保水剂、增稠剂中的纤维素醚应符合JC/T2190的规定。保水剂、增稠剂中的可再分散乳胶粉 应符合JC/T2189的规定。 5.7.4钢纤维应符合YB/T151的规定,合成纤维应符合GB/T21120的规定。 5.7.5着色剂中的炭黑应符合GB/T7044规定。着色剂中的铁红应符合GB/T1863的规定。 5.7.6钢筋混凝土中掺加的功能性外加剂不得引起钢筋腐蚀,且不应导致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性能 劣化。掺人的功能性外加剂相互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T/CECS10087—2020表2混合硅酸盐水泥化学指标检验项目类型/品种强度等级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水溶性铬(VI)(质量分数)(质量分数)(质量分数)(质量分数)(质量分数)mg · kg~152.5≤0.75≤3.0CBC42.5/42.5R5.0≤6.0*MBC32.5/32.5R一≤3.5≤0.06bMMBC≤10.0PMBC27.5/22.5FMBCWMBC如果水泥中的氧化镁含量(质量分数)大于6.0%时,需进行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并合格。当有更低要求时,该指标由买卖双方确定。6.3碱含量(选择性指标)6.3.1水泥中碱含量应按Na2O十0.658K,O的计算值确定。6.3.2低碱水泥中的碱含量不应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6.4物理性能指标6.4.1通用混合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用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通用混合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用改性混合硅酸盐水泥物理性能指标CBC MBC检验项目52.542.5R42.532.5R32.5比表面积/(m²/kg)≥300,≤400细度?筛余/%45μm方孔筛筛余≥5初凝时间/min≥45凝结时间终凝时间/min≤390≤600安定性沸煮法合格强度d28d抗压强度/MPa≥52.5,<62.5≥42.5且<52.5≥32.5且<42.5内照射指数 Ir≤1.0放射性外照射指数I,≤1.0·当有特殊要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掺加调整凝结时间的功能性外加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若掺人钢渣的氧化镁含量大于15%时,制成的水泥应经压蒸安定性检验,必须合格。52.5强度等级的3d抗折强度、3d抗压强度、28d抗折强度应满足GB175中52.5强度等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要求;42.5R、42.5、32.5R、32.5强度等级的3d抗折强度、3d抗压强度、28d抗折强度应满足GB175中相同强度等级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要求;掺加影响强度的功能性外加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5
专用混合水泥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掺加调整凝结时间的功能性外加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 若掺人钢渣的氧化镁含量大于15%时,制成的水泥应经压蒸安定性检验,必须合格。 掺加影响强度的功能性外加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 掺加改变流动性的功能性外加剂时,由买卖双方确定
6.5水泥与减水剂相容性(选择性指标)
水泥与减水剂的净浆流动度不应小于210mm苏G06-2005 砖砌体结构墙下条形基础,且1h经时损失率不应大于20%;或由买 商确定。
6.6特定性能指标(选择性指标)
混合硅酸盐水泥组分按GB/T12960进行试验。当GB/T12960检测结果误差大于1.5%时, 计量仪表监测结果填报水泥组分
T/CECS100872020
1.2米用混合硅酸盐水泥维 形成验证性文件。当用户 或第三方要求时,生产者应协助耳 泥组分进行检测。
7.2.1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的试验应符合GB/T176的规定。 7.2.2水溶性铬(VI)的试验应符合GB31893的规定。
7.2.1不溶物、烧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的试验应符合GB/T176的规定。
DB37/T 3466-2018标准下载碱含量的试验应符合GB/T176的规定
7.4.1细度(比表面积)的试验应符合GB/T8074的规定。 7.4.2细度(80μm和45μm筛余)的试验应符合GB/T1345的规定。 7.4.3凝结时间、沸煮法安定性的试验应符合GB/T1346的规定。压蒸安定性的试验应符合GB/T750 的规定。 7.4.4强度指标的试验应符合GB/T17671规定。其用水量在0.50水灰比的基础上以胶砂流动度不 小于180mm来确定,当水灰比为0.50且胶砂流动度小于180mm时,应以0.01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 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 7.4.5放射性指标的试验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7.4.6胶砂流动度的试验应符合GB/T2419的规定,且胶砂制备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 7.4.7保水率的试验应符合GB/T3183的规定。 7.4.8稠度、防水性的试验应符合JGJ/T70的规定,且胶砂制备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 7.4.9耐磨性的试验应符合JC/T4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