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建建通〔202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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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建建通〔2020〕19号 )简介:

《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建建通〔2020〕19号)》是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一项政策文件,旨在推动和完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担保制度,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施工风险,维护各方利益。

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担保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哪些类型的工程项目需要实行工程担保,例如大型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2. 担保类型:可能涵盖施工合同履约担保、工程预付款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多种形式。

3. 担保主体: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金融机构等各方在工程担保中的角色和责任。

4. 担保流程和要求:对工程担保的申请、审核、执行、解除等环节提出具体的流程和标准。

5. 监管机制: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担保制度执行的监管职责,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6. 风险防范:通过工程担保制度,预防和减少工程延期、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

《黔建建通〔2020〕19号》的发布,是贵州省在深化建筑业改革,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重要举措。

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建建通〔2020〕19号 )部分内容预览: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 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银保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

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八)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对 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 支付风险。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加快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 障力度,推进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三、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九)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工 程担保保证人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增强处理合同纠纷、认定赔付责任等能力。支持工程担保保证人 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单位开展深度合作,创新工程监管 和化解工程风险模式。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第三 方风险控制能力和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鼓励工程担保保证 人积极为民营、中小建筑业企业开展保函业务。 (十)纵深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修订 呆函示范文本,修改完善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 程担保应用:积极发展电子保函,鼓励以工程再担保体系增强对 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工程担保市场监管。 (十一)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 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业 绩、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担保相关信息,方便与保函相关的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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