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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1册土石方工程简介:
对于2016年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1册土石方工程,它可能包括的内容有: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石方爆破、挖掘、装载、运输等工程项目的定额单价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中可能涉及不同类型的土石方作业,如基础开挖、道路开挖、管道沟槽开挖等,还可能根据不同土质、石质和开挖深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定额。
2016年河南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1册土石方工程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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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组成说明及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专业说明 13 说明
生量异忧火贝 一、竖井挖土方 90 二、人工挖沟、槽土方(深8m以内) 三、人工挖基坑土方(深8m以内) 四、其他填方夯实
一、《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一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市政工程消耗量 定额》(ZYA1一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15)》、《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一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 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 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 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增值税。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 直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 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 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基期人工费 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 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单价是结合市场、信息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该材料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 (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工地出库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 十、本定额基价中的机械使用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相关规则计算的基期机械使用费,是按白 有机械进行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可选下列一种方法调整:一是按本定额机械台班中的组成人工费、燃料动 力费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租赁信息价直接与本定额基价中的台班单价调差。 十一、本定额基价中的管理费为基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二、本定额基价中的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包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 增加费。 土三、本定额基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足额计取。
十四、总承包服务费: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 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可另外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总承包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其费用可约定,或按单独发包专业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计价(不 含工程设备)。服务内容: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 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工验收资料整理等。 4.另外,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 所发生的费用。发生时当事方可约定,或按专业分包工程含税工程造价的1.5%~3.5%计价(不含工程 设备)。 十五、本定额基价未考虑市场风险因素。 十六、本定额基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以 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费用组成说明及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
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 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止 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 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 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 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 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工程项目附加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15.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 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五)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 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 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及因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 要的费用。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 (二)单价类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 1.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垂直运输费。 3.超高增加费。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其他。 (三)其他措施费(费率类):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内容 活:
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 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 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除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 体典田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 签订时尚木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 周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 的费用。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 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峻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4.其他项目。 四、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交纳或计取的费 用。包括: (一)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 (四)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五、增值税: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移 六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见附表2和附表3
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①业丰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除税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②材料单价(除税)=(除税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或:材料单价(除税)=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③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 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④甲供材到现场JT∕T 495-2014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方法,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可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一般计税
二程造价计价程序表(简易计税
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一31一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一册,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