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398-201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

QX/T 398-201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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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X/T 398-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4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5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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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398-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X/T 398-201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简介:

QX/T 398-2017是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的行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对于违反防雷相关法规、标准的行为,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流程。

以下是这个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简介:

1. 管理原则:本标准强调了依法行政、公正公平、程序合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旨在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3. 违法行为分类:标准明确了各类可能的违法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核、施工未经验收擅自使用、验收不合格仍投入使用等,每种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可能的处罚都有详细规定。

4. 处罚措施: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警告、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停业整顿等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5. 处罚程序:标准详细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决定、执行和救济等程序,确保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6. 监督管理:强调了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和管理,要求相关机构定期检查,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查处。

这份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旨在通过规范的管理,提高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减少因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QX/T 398-2017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处罚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5.4.3.4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市)各有规定程序及相关文书,本规范不作 直治区、直辖市)规定程序执行

《硅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规范GB 50704-2011》.3.5行政处罚听证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会应形成听证决定,确定案件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应行政处罚的案件还应明确处罚的 种类、幅度。

5.4.4行政处罚审批

5.4.4.1行政处罚审批概述

行政处罚审批是执法机构负责人决定是否对案件予以行政处罚和是否同意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部审批程序。

5.4.4.2行政处罚审批表填写

审批表》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求,按照附录N图

5.4.5行政处罚决定

5.4.5行政处罚决定

5.4.5.1行政处罚决定概述

行政处罚决定是执法机构针对被处罚对象的违法行为,在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决定对 被处罚对象予以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种类、幅度等事项书面 下达给被处罚对象的程序

5.4.5.2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

5.4.5.3加重行政处罚的处理

《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后,如果出现新的证据,应当对被处罚对象加重处罚,应重新送达《行政处 和书》,如需听证的,还应履行听证程序

法律适用按照附录A执行

法律适用按照附录A执行。

7.1使用送达程序的行政执法文书

以下行政执法文书应履行送达程序: a) 行政执法通知书(调查询问); b)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c) 行政处罚告知书; d) 听证告知书; e) 行政执法通知书(听证通知); f) 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机构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有以下四种送达方式: a) 直接送达: b) 留置送达; c)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

7.3.1适用直接送达条件

7.3.2直接送达的例外

行政执法文书签收人同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但未加盖被处罚对象公章,接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由行政执法文书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再将行政执法文书放置在有醒目标识表明处于被 处罚对象办公场所的位置,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征得被处罚对象同意,约定时间补盖被处罚对象公章

7.4.1适用留置送达条件

适用留置送达应满足以下条件: 行政执法文书签收人不同意在送达回证上签名,也不加盖被处罚对象公章; 送达的地点是被处罚对象办公场所,且有被处罚对象的醒目标识便于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 录送达过程或被处罚对象办公场所的基层组织同意见证留置送达。

7.4.2留置送达种类

留置送达有以下两种: 基层组织见证留置送达; 拍照或录像见证留置送达

7.4.3基层组织见证留置送达方式

7.4.4拍照或录像见证留置送达

7.4.4.1拍照或录像见证留置送达方式

由送达人签名,再将行政执法文书放置在送达 点被处罚对象办公场所有醒目标识的位置,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把行政执法文书留 主受送达人的办公场所,即视为送达

7.4.4.2留置送达时拍照或录像的要求

拍照或录像见证留置送达,照片或录像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参与送达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影像,应面部清晰; 参与送达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证影像,应清晰显示执法证上执法人员姓名、执法单位、执 法证号等内容; 行政执法文书内容影像清晰:

达地点被处罚对象办公场所的醒目标识影像清晰

7.5.1适用邮寄送达条件

适用邮寄送达应满足以下条件: 被处罚对象或受其书面委托的委托人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能够有效邮寄送达到《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送达地址

7.5.2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

采用邮政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主:邮政部门或快递公司信息系统中的邮件签收信息可视为回执

7.5.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填写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求,按照附录P图P.1和P.2执行。

7.6.1适用公告送达条件

7. 6. 2 公告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有以下两种方式,宜同时使用: 将应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被处罚对象住所(注册地址),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应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7.6.3公告送达时间

公告送达的60日送达时间,不包含在气象行政处罚办案期

7.6.4公告送达书填写

《公告送达书》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求,按照附录Q图Q.1和Q.2执行。

达回证》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求,按照附录R图

出现以下情况,应履行结(销)案程序: 被处罚对象违法行为不属实; 被处罚对象违法行为属实,但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被处罚对象违法行为属实,但已超过违法行为查处时效或对其行政处罚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被处罚对象违法行为属实,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8.2结(销)案报告填写

)案报告》的填写格式和填写要求,按照附录S图

A.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权限和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权限

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权 和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A.2未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许可,防雷装置擅自施工行为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示例1:违反法律条款:《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峻工验收规定》第五条。

示例2:行政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 第三项,只能引用其中一项。

示例1:违反法律条款:《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峻工验收规定》第五条。 示例2:行政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峻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四项,只能引用其中一项。

案件受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 审查案件线索,认为应受理案件的,向执法机构负责人提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建议。 按照执法机构负责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对案件线索进行处理。 案件受理人员应对案件线索移交人进行询间,宜明确以下内容: 1) 涉案建设工程名称; 2) 涉案建设工程地址; 3)涉案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4)涉案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或投入使用时间; 5)涉案建设工程是否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峻工验收”

案件承办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对已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步查证: b)对执法机构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列席案件讨论会,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情况作出说明,并提出是否予 以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d) 参加案件听证会,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情况作出说明,并对案件证据 进行质证; e) 案件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f) 案件承办人员不应参与案件法制监督

法制监督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对立案环节进行审查,签署立案审批表法制监督人员审核意见; 对调查取证环节进行审查,列席案件讨论会,就案件法制监督情况对出席案件讨论会人员作出 说明; c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签署行政处罚审批表法制监督人员 审核意见; d)法制监督人员不应参与案件调查取证

法制监督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对立案环节进行审查,签署立案审批表法制监督人员审核意见; 对调查取证环节进行审查,列席案件讨论会,就案件法制监督情况对出席案件讨论会人员作出 说明; c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签署行政处罚审批表法制监督人员 审核意见; d)法制监督人员不应参与案件调查取证

B.4案件讨论会参加人员

B.4.1案件讨论会出席人员

案件讨论会出席人 不少于3人 案件调查取证和法制监督

案件讨论会出席人员负责对案件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发表意见,并根据案 件讨论会出席人员的意见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B.4.3案件讨论会列席人员

案件承办人员和法制监督人员作为列席人员参加案件讨论会

B.5案件听证会听证员

B.5.1案件听证会听证员

案件听证会听证员为执法机构除案件承办、法制监督人员以外的人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3人 与案件讨论会出席人员重合

B.5.2案件听证会听证员职责

B.5.2.1案件听证会听证员负责根据被处罚对象、案件承办人员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全面审查案件 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形成听证意见。 B.5.2.2案件听证会听证员不应参加案件调查取证和法制监督

执法机构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a)签署受理案件审批意见,决定执法机构是否受理案件线索; 签署立案审批意见,决定执法机构受理的案件线索是否立案; 可参加案件讨论会和听证会,发表案件处理意见; 签署行政处罚审批意见,决定案件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行政处罚流程

DBJ50∕T-389-2021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图C.2调查取证流程

D.1案件受理记录表样图见图D.

图D.1案件受理记录表

D.2案件受理记录表填写

D.2.6建设工程地加

2.13执法机构负责人审批意见时间:如实填写,同意受理的,签署审批意见时间为受理案件时间 示例:2012年4月16日GB∕T 51410-2020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

示例:(昆)气立案【2013J001号 E.2.2案件类别:根据案件违法行为的性质分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违法案件”或“防雷装置峻工验收 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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