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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集团)4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监理细则.doc简介:
xxxx(集团)4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监理细则.doc部分内容预览: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批准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且最好能专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4.2.3 承包商自检职责及要求
4.2.3.1 自检各项工程的开工条件高层筏板基础民用建筑投标类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各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4.2.3.2 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工艺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4.2.3.3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验人员提出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2.3.4 按合同指定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工地试验人员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并对保留在工程现场试样的养护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2.3.5 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4.2.3.6 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上报规定的质量验评表格,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4.2.3.7 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竣工资料。
4.3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4.3.1 参加施工招标。
4.3.2 熟悉施工设计文件
协助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向业主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商签发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图纸。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4.3.3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4.3.4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主要工序、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4.3.5 审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
4.3.6 审批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4.3.7 检查承包商的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
4.3.8 审批承包商的标准试验资质及条件。
4.3.9 检查承包商的保险及担保是否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办理。
4.3.10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
4.3.11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4.3.12 审查承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核查其他进场施工人员。
4.3.13 监理工程师按其批准的承包商工程计划进度分期审查承包商在实施工程时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
4.3.13.1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附表所列的是否相符;
4.3.13.2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4.3.13.3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
4.3.13.4 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限期承包商撤离工地;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施工机械设备,要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4.3.13.5 已运进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4.3.14 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位放线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在承包商的施工定位放线进行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协助业主向承包商移交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监督承包商根据所获得的可控制的测量基础资料进行施工放线,对承包商的施工定位放线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如果承包商对可控制测量基础资料有异议,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业主进行解决。
4.3.14.1 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位放线资料监督检查承包商进行复核,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
4.3.14.2 监理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4.3.14.3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4.3.15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现场布置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测量图进行审核。
4.3.15.1 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对合同图纸中各种结构物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补充测量,以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4.3.15.2 工程如有局部的调整或修改,承包商要将有关资料及具体处理意见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4.3.15.3 所有施工测量图的图幅应按统一规定,竣工图应与其一致。
4.3.16 检查单位占用工程场地
在合同规定的开工令发出之前及各项工程开工合理的时间里,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将全部或施工部分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商使用。
4.3.16.1 承包商应提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场地准备工作。
4.3.16.2 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部分,监理工程师将通过与承包商协商,对施工顺序安排作出合理的调整。
4.3.16.3 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各有关的代表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字。
4.3.16.4 承包商要对已占用的工程场地埋置永久性的界桩,并对场地进行看管。
4.3.17 监理其它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4.3.18 发布开工令
在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就绪,达到工程开工条件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或按业主同意的时间向承包商发出开工令并报业主批准和备案。如无特殊原因,开工令发出的日期不得提前或推后。
各阶段开工程序见图1、图2所示。
5.1 进度计划的编制
5.1.1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承包商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它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单位进度计划的编制程序见图3、图4所示。
5.1.2 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6)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5.1.3 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5.1.4 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2)确定各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和相互搭接关系;
(4)各单位工程所需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6)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5.1.5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起止时间及衔接关系;
(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配额及运转安排;
(5)关键工序及路径的安排;
(6)自由时差和总时差。
5.1.6 进度计划及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需采用横道图表示。
5.2 进度计划的审批
5.2.1 进度计划的提交
5.2.1.1 总体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14天),承包商应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1)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
(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5.2.1.2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商在开工以前应提交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应提交以下文件:
(1)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5.2.2 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在收到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后的7天内批复。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商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5.2.3 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5.2.3.1 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的协调性;
(3)受季节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4)对人员、机械设备、清场、假日及天气的影响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5.2.3.2 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pdf (1)所有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是否有保证;
(2)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是否已落实;
(3)施工测量、材料试验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是否已经安排;
(4)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是否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5.2.3.3 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DB32∕T 1363-2009 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商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2)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