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高速铁路用钢轨》(TB∕T3276-2011).pdf简介:
《高速铁路用钢轨》(TB/T3276-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是《高速铁路钢轨》。该标准规定了高速铁路用钢轨的尺寸、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制造过程、检验方法和验收要求等。它是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高速铁路钢轨的重要技术依据,适用于中国境内新建和既有高速铁路的钢轨选型和质量控制。
该标准要求钢轨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韧性、耐磨性和抗疲劳性能,以确保高速列车在高速运行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它还规定了不同规格的钢轨,如60kg/m、75kg/m等,以及不同类型的钢轨,如U71Mn、U75V等,以适应不同速度等级和线路条件的需求。
TB/T3276-2011标准的发布,对于提高中国高速铁路的建设和运营水平,保障高速铁路的运行安全,推动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高速铁路用钢轨》(TB∕T3276-2011).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钢轨的型式尺寸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质 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运营速度为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用60kg/m热轧钢轨,运营速度大于 160km/h并小于200km/h铁路用钢轨可参照执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炉号heat 一炉钢水浇铸的所有铸坏,但不包括下一炉钢水进入中间包浇铸成的第一支铸坏。 3.2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炉号heat 一炉钢水浇铸的所有铸坏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2021.pdf,但不包括下一炉钢水进人中间包浇铸成的第一支铸坏。 3.2 本*
连浇 sequence
中间包中连续浇铸同一牌号的不同炉号的钢水
过渡区域transitionarea
由两炉钢水混合浇铸的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U71MnG和U75VG两个钢牌号。250km/h以上高速铁路、200km/h~250km/h高 速客运铁路应选用U71MnG钢轨,200km/h~250km/h高速客货混运铁路应选用U75VG钢轨。 250km/h以上高速铁路用钢轨非金属夹杂物应采用A级;200km/h~250km/h高速铁路用钢轨 非金属夹杂物应采用B级。
用户订货时应提供以下基本信息: a) 产品名称; b) 产品标准号; C) 钢牌号; d) 轨型和适用速度范围(或非金属夹杂物等级); e) 无孔轨或孔轨(钻孔个数,一端钻孔或两端钻孔); f) 长度、数量和短尺率; g)其他要求。
尺寸、长度、重量及允许
钢轨断面型式尺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焊接钢轨不加工螺栓孔。需要螺栓孔时,月 注明。
6.2.1标准轨定尺长度为100m。短尺轨长度为95m、96m、97m和99m。其他定尺长度也可由供 需双方在订货时商定。短尺轨的搭配数量应不大于一批订货总重量的5%。 6.2.2钢轨按理论质量交货。钢的密度为7.85g/cm”。钢轨的理论质量见附录A。
钢轨的断面、端面、长度及螺栓孔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钢轨平直度和扭曲允许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钢轨平直度测量示意图见图1a),图中L为测量尺长,d、e为允许公差。 垂直方向平直度测量位置在轨头踏面中心;水平方向平直度测量位置在轨头侧面圆弧以下5mm~ 10mm处。 轨身为除去轨端0m~2m外的其他部分。 出现低头部分的长度(F)不应小于0.6m。 “当钢轨正立在检测台上时,端部的上翘不应超过10mm。 当钢轨轨头向上立在检测台上能看见明显的扭曲时,用塞尺测量钢轨端部轨底面与检测台面的间隙,不得 超过2.5mm *钢轨端部和距之1m的横断面之间的相对扭曲不应超过0.45mm。以轨端断面为测量基准,用特制量规 (扭曲尺,长1m)对轨底下表面的触点进行测量,触点中心与轨底边缘的距离为10mm,触点接触表面面积 为150mm²~250mm²,见图1b)。
TB/T 3276—2011
a)钢轨平直度测量示意图
距离轨端面1m的横截面: 量规(扭曲尺); 轨端横截面。
b)钢轨端部扭曲测量示意图 图1 钢轨平直度和端部扭曲测 示意图
7.1.1钢轨钢应采用碱性氧气转炉或电弧炉冶炼,并经炉外精炼和真空脱气处理。 7.1.2钢轨应采用连铸坏制造。 7.1.3钢轨在轧制过程中应采用多级高压喷射除鳞,以有效除去氧化皮。 7.1.4钢轨的轧制压缩比不应小于9:1。 7.1.5钢轨应采用二段辊式矫直机对其断面的水平轴和垂直轴方向分别进行矫直,只允许辊矫一次, 端头或局部不平直可以用四面压力机补充矫直。
7.2.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及残留元素(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及表4的规定
7.2.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及残留元素(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及表4的规定
表3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7.2.2需方要求对钢轨化学成分和残留元素进行验证分析时,与表3规定成分范围的允许偏差为: C:±0.02%;Si:±0.02%;Mn:±0.05%;P:+0.005%;S:+0.005%;V:±0.01%;其他元素允许偏差 应符合相关规定。 7.2.3钢水氢含量不应大于0.00025%。当钢水氢含量大于0.00025%,应进行连铸坏缓冷,并检验 钢轨的氢含量。钢轨的氢含量不应大于0.00020%。 7.2.4钢水或钢轨总含氧量不应大于0.0020%。 7.2.5钢水或钢轨氮含量不应大于0.0080%。
轨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
钢轨轨头顶面中心线上的表面硬度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在同一根钢轨上,其硬度变化范围 30HB
表5 抗拉强度、伸长率和轨头顶面硬度
按GB/T10561一2005中A法对钢轨的非金属夹杂物进行评定,非金属夹杂物级别应符合
图2轨头表面脱碳层检验范围
轨头表面充许的脱碳层深度 100
表6 非金属夹杂物级别要习
钢轨横断面酸蚀试片的低倍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钢轨应进行落锤试验,试样经锤击一次后不应有断裂现象。应在质量证明书内给出挠度值,以供 参考。 7. 10 1院 表面质量 7.10.1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
网轨应进行落锤试验,试样经锤击一次后不应有断裂现象。应在质量证明书内给出挠度值,以
1. 钠轨定行面(即机旭命位)机底下表面及距轨输1Ⅲ内影响按关央被女表的所有口出部分 (热轧标识除外)都应修磨掉。 7.10.3在热状态下形成的钢轨磨痕、热刮伤、纵向线纹、折叠、氧化皮压人、轧痕等的最大允许深度: a)钢轨走行面:0.35mm; b)钢轨其他部位:0.5mm。 在钢轨长度方向的任一部位,纵向导卫板刮伤最多只允许有2处,深度不应超过规定,但在钢轨走 行面上,只允许有1处。沿同一轴线重复发生导卫板刮伤可作为1处认可。 允许导卫板刮伤的最大宽度为4mm,宽度与深度之比大于等于3:1。 轧辊产生的周期性热轧痕可作为1处认可,并且可以修磨。 7.10.4在冷状态下形成的钢轨纵向及横向划痕等缺陷最大允许深度: a)钢轨走行面和轨底下表面:0.3mm(轨底下表面不应有横向划痕); b)钢轨其他部位:0.5mm。 7.10.5钢轨表面不应存在马氏体或白相组织的损伤,如有应予以消除。 7.10.6表面缺陷检测和修磨:表面缺陷深度应采用深度探测器进行检测,深度无法测量时,应通过试 验进行确认。对表面缺陷进行修磨时,修磨面轮廓应圆滑,且应保证修磨后钢轨的显微组织不受影响, 最大允许修磨深度: a)钢轨走行面:0.35mm; b)钢轨其他部位:0.5mm。 钢轨10m长范围内表面缺陷不应多于3处,每10m可修磨1处。钢轨轨冠部位周期性热轧痕的 修磨处数每50m不应多于3处。修磨后钢轨的几何尺寸偏差和平直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距轨端1m范围内,钢轨走行面和轨头侧面,除凸出部位外,不应修磨。 钢轨断面尺寸、平直度不合格,除凸出部位外,不应采用修磨方式处理。 钢轨的热伤、冷伤满足7.10.3和(或)7.10.4规定时,可不修磨。 7.10.7应沿钢轨全长对轨底面进行自动检测。所用设备应能检测到表7所示大小的人工缺陷尺寸, 人工缺陷尺寸的公差为±0.1mm。用轨底自动检测技术检测时,允许轨底边缘每侧有最多5mm宽的盲 区。每隔8h用有人工缺陷的测试轨标定一次。当自动检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采用人工镜面检查。
(热轧标识除外)都应修磨掉
钢轨全长应连续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超过Φ2.0mm人工缺陷当量的缺陷,主 的规定。
轨底的最大纵向残余拉应力应小于等于250
疲劳裂纹扩展速率da/dN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疲劳裂纹扩展速率da/dN
总应变幅为1350μe时GB∕T 23446-2009 喷涂聚脲防水涂料,每个试样的疲劳寿命(即试样完全断裂时的循环次数)应大于5×10°次。 试验方注
表10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及试验方
量和含氮量测定在钢水中取样并使之凝固,或在钢轨头部取样,取样位置见图4。试验方法 261和GB/T20124
图4测定总氧含量和氨含量试样的取样位置
布氏硬度测定在钢轨上随机取样,试样长度不应小于100mm,轨头顶面磨去0.5mm,测试点 5个,试验方法见GB/T231.1。
显微组织观察在轨头部位取样SL 613-2013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取样位置见图5。在金相显微镜下放大500倍观察,试验方 T1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