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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pdf简介: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是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工程技术规范,全称为《海堤工程技术规范》。该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负责编写,于2008年发布,主要适用于沿海地区、河口、湖泊等水体边缘,以及潮汐带等海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它详细规定了海堤的结构形式、材料选择、设计计算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旨在保证海堤工程的安全、经济和环保。
该规范内容涵盖了海堤的基础处理、主体结构设计、稳定性分析、防洪防潮设计、环境保护、施工技术、监测与维护等方面,对于保障沿海地区的防洪、防潮、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海堤工程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规范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修订和更新。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pdf部分内容预览:
潮水和波浪对防护区的危害而修筑的堤防
波高、波长、周期及波向统称为波浪要素。波高(H)是指波峰与波谷的垂直 距离;波长(L)是指相邻两波峰或波谷间的水平距离;周期(T)是指相邻两波峰或 波谷传播至给定点的时问间隔;波向是指波浪的传播方向。
0.4有效波(或1/3大波)significant
波列或全部观测记录中,按波高大小顺序,就相应于总数的1/3的大波, 平均后得到的波浪,称为有效波,并以Hm或HS表示,
GB 50964-2014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2.0.5破碎水深breakingwavedepth
波浪向近岸传递过程中濒于发生破碎
波浪向近岸传递过程中濒于发生破碎处的水深
波浪向近岸传递过程中濒于发生破碎时的波高。 2.0.7累积频率波高accumulatedfrequencyofawaveheight 不规则波列中按由大到小次序排列,位于某一累积频率的波高。 2.0.8设计波浪标准designwavecriteria
设计波浪标准包括设计波浪的重现期和设计波浪的波列累积频率
2.0.9波浪折射waverefraction
波浪自深水向岸边传播进入浅水后,由于水下地形或水流作用的影响,等 深线通常与波峰线不平行,在平面上波浪传播方向发生偏转并引起波浪要素的变 化,这种近岸波浪传播变形现象称为波浪折射,
2.0.10波浪绕射wavediffraction
波浪传播过程中遇到岛屿、角或人工建筑物等障碍物时,部分波浪将绕 过障碍物继续传播,并在障碍物后扩散,使受掩护的水域上也出现波动,这种现 象称为波浪绕射。
波浪从深水传人浅水过程中,由于受到水深变浅、地形复杂、海底摩擦、 水流作用以及障碍物的影响,其波高、波长、波向均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称为波 浪浅水变形
面向大海, 以受外海涌浪或混合浪影响为主的海岸。
面向大海,以受外海涌浪或混合浪影响为主的海岸。 2.0.13越浪量overtopping discharge 波浪越过堤顶的单宽流量。 2.0.14允许越浪量permissiveovertopping discharge 在设计条件下,允许越过堤顶的单宽流量。 2.0.15促淤promoting sedimentation 为加速滩涂面淤积而采取的工程措施或生物措施。 2.0.16消浪措施wave absorbingstructures 利用工程或植物消减波浪能量的措施。
2.0.18台汛期typhoon seasons
台风暴潮发生的时期。
海堤工程已修建若干时间,在其临海前沿相当距离外,又修建一定设计标 准的海堤工程时,原有海堤工程即为二线海堤
在海堤侧面延伸填筑的有一定宽度和高度的土、石台体,旨在利用其重量 产生的抵抗力矩增加海堤稳定性
3防潮(洪)标准与级别3.1海堤工程的防潮(洪)标准3.1.1海堤工程防潮(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对象的规模和重要性按表3.1.1选定,必要时应经技术经济论证。本条未包含的海堤工程防护对象的防潮(洪)标准应以GB50201为依据。表3.1.1防护对象与海堤工程防潮(洪)标准20010050~3030~20海堤工程防潮(洪)标准>20020~10[重现期(年)]~100~5050~20特别重重要中等重要性一般城镇要城市城市城市城市150城镇人口 (万人)≥15050~20≤20~50150海堤防护区人口(万人)≥15050~20≤20~50工程乡村300100防护防护区耕地(万亩)≥300≤30~100对象~30类别工矿企业规模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与100规模高新农业 (万亩)一≥10050~1010~5≤5~50海堤经济作物(万亩)一≥5050~3030~55~1≤1特殊水产养殖业(万亩)一≥1010~55~11~0.2≤0.2防护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特别重要重要较重要一般(重要性)3.1.2对遭受潮(洪)水灾害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海堤工程,其防潮(洪)标准可适当提高;对遭受潮(洪)水灾害或失事后损失和影响较小的海堤工程,其防潮(洪)标准可适当降低。采用高于或低于规定防潮(洪)标准进行海堤工程设计时,其使用标准应经充分论证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1.3海堤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的设计防潮(洪)标准,不应低于海堤工程的防潮(洪)标准,并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5
海堤工程的级别应根据其防潮(洪)标准按表3.
表3.2.1海堤工程的级别
3.2.2当遭受潮(洪)灾害或海堤工程失事后损失巨大,对防护区造成严重影 响的海堤工程,其级别可选高一级别;当受灾或失事后损失和影响较小的海堤工 程,其级别可选低一级别。采用高于或低于规定级别的海堤工程应充分论证,报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当影响公共防潮(洪)安全时,。尚应同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 3.2.3海堤工程上的闸、涵、泵站等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的级别,应不低于 海堤工程的级别:并应同时满足相应建(构)筑物规范的规定。
4.1.1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气温、风况、降水、水位、流量、流速、泥沙、 潮汐、波浪和冰情等气象、水文资料。 4.1.2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与工程有关河口或海岸地区的水系、水域分布、 河口或岸滩演变和冲淤变化等资料。
4.2.1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海堤防护区及海堤工程区的社会经济资料。 4.2.2海堤工程防护区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4.2.1海堤工程设计应具备海堤防护区及海堤工程区的社会经济资料。
1面积、人口、耕地、城镇分布等社会概况。 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能源、通信等行业的规模、资产、产 量、产值等国民经济概况。 3生态环境状况。 4历史潮(洪)灾害情况。
1土地面积、耕地面积、人口、房屋、固定资产等 2农林、水产养殖、工矿企业、交通通信等设施。 3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等。
4.3.11级~3级海堤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地形测量资料应符合表4.3.1的规 定。 4.3.2加固、改建和扩建海堤工程还应同时提供堤顶和临海、背海侧堤脚线 的纵断面图
4.3.11级~3级海堤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地形测量资料应符合表4.3.1的规 定。 4.3.2加固、改建和扩建海堤工程还应同时提供堤顶和临海、背海侧堤脚线 的纵断面图
表4.3.1海堤工程各设计阶段的测图要求建筑物设计图别比例尺图幅范围及断面间距备注类别阶段砂基及双层地1:10000~规划横向自堤中心线向基背海侧应适当1:50000两侧带状展开100~加宽,以涵盖压、地海堤300m,纵向应闭合盖重范围。如临形至自然高地或已建海1:1000~海侧为侵蚀性滩图堤、路、渠堤岸,应扩至深泓1:10000或侵蚀线外穿(跨)堤1:200~1:500包括建筑物进出口初步设计宜取建筑物及两岸连接范围大比例尺初步设计宜取竖向1:100~纵大比例尺。堤线1:200断长度超过100km海堤面时,横向比例尺图研究、可采用1:100001:10000初步~1:50000设计初步设计断面竖向1:100间隔宜取下限。新建海堤每100~曲线段断面间距横200m测一断面,测宜缩小。横断面断宽200~600m。加固宽度超过500m海堤面横向1:500~海堤每50~100m测时,横向比例尺图一断面,测宽2001:1000可采用1:2000。~600m老堤加固横向比例尺亦可采用1:2004.4工程地质4.4.1海堤工程设计的工程地质及筑堤材料资料,应符合SL188的规定,并应满足设计对地质勘察的要求。4.4.2海堤工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已有的海堤工程及堤线上其他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并应收集险工堤段的历史和现状险情资料,查清历史溃口堤段的范围、地层和堵口材料等情况。4.4.3新建海堤及无地质资料的旧堤加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进行工程地质
勘察。对于已有地质资料但不能满足SL188要求的旧堤加固、改建和扩建工程, 还应对其进行补充勘察。 4.4.4软土堤基上的旧堤加固工程,应查明旧堤的填筑材料和填筑时间等情 况。 4.4.5勘察报告应评定场地水或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勘察报告应评定场地水或土对建筑
T/CGAS 006-2019 基于窄带物联网(NB-IoT)技术的智能燃气抄表系统.pdf5.1设计潮(水)位的统计计算方法
5.1.1设计潮(水)位应采用频率分析的方法确定。潮(水)位资料系列不宜少于 20年,并应调查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最高或最低潮(水)位值。 5.1.2设计潮(水)位频率分析的线型,在受径流影响的潮汐河口地区宜采用 皮尔逊一Ⅲ型分布曲线,在海岸地区可采用极值1型或皮尔逊一Ⅲ型分布曲线, 皮尔逊一IⅢ型和极值1型频率分析计算可按附录A确定。如采用其他线型进行潮 (水)位频率分析计算,应进行分析论证。 5.1.3当缺乏长期连续潮(水)位资料,但有不少于连续5年的年最高潮(水) 位资料时,设计高潮(水)位可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与附近有不少于连续20年资 料的长期潮(水)位站资料进行同步相关分析,按式(5.1.3)确定所需的设计高潮 (水)位。
hpy = Any Rx
式中hpY、hpx一待求站与长期站的设计高潮(水)位,m; ANY、ANx一待求站与长期站的平均海平面高程,m; Ry、Rx一一待求站与长期站的同期各年年最高潮(水)位的平均值与平均 海平面的差值,m。 在采用极值同步差比法计算时,待求站与长期站之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潮汐性质相似。 2地理位置邻近。 3受河流径流(包括汛期)的影响近似。 4受增减水的影响近似。 5.1.4具有连续3个月以上、包含有增水的短期潮(水)位观测资料,当不宜采 用极值同步差比法计算,且待求站与邻近长期站的潮(水)位性质相似时,经过分 析论证,可采用相关分析的方法确定待求站的设计潮(水)位。 5.1.5对于重要海堤工程,当缺乏实测潮(水)位观测资料时,应设立临时潮(水) 位观测站,观测周期不应少于1年。
式中hpy、hpx—待求站与长期站的设计高潮(水)位,m; ANY、ANx一待求站与长期站的平均海平面高程,m; Ry、Rx一一待求站与长期站的同期各年年最高潮(水)位的平均值与平均 海平面的差值,m。
DB44/T 1162-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源热泵 热水器安装规范.pdf5.2设计潮(水)位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