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115/T 100.3-2023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第3部分: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指南.pdf简介:
DB5115/T 100.3-2023是《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第3部分: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指南》的地方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建设。该标准的第三部分主要关注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的建设,内容涵盖了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是一种现代化的解决方案,它将充电设备、管理系统和通信技术相结合,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该系统通常包括智能充电桩、数据采集设备、后台管理系统以及用户交互界面等。其特点包括:
1. 智能化: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充电过程的实时监控和远程控制,提升用户体验,同时也能有效防止过度充电导致的安全隐患。
2. 模块化:系统由可独立安装和扩展的模块组成,便于灵活配置和升级,以适应不同规模和需求的充电站点。
3. 高效:优化的电力管理,有效利用电力资源,减少能源浪费。
4. 安全:具备多种安全保护措施,如短路、过载、过热保护等,保障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设备的安全。
5. 绿色环保:提倡节能和环保,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DB5115/T 100.3-2023》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标准和指导,旨在提升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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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提供了电动自行车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模块化系统建 统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建设,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XF578超细干粉灭火剂 XF602干粉灭火装置 DB5115/T100.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第1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DB5115/T100.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模块module 具有独立功能的标准构件,可与不同模块组合形成功能较为完整的单元。 3.2 模块化modularity 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分解为多个能相互独立的、可更好管理模块的方式。 3.3 智能充电intelligentcharging 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程度的信息感知、远程通信、信息安全保护、充电数据分析以及充电策略 的判断和执行、安全程度诊断等能力,可为车辆提供充电的行为。
DB5115/T100.1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模块module 具有独立功能的标准构件,可与不同模块组合形成功能较为完整的单元。 3.2 模块化modularity 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分解为多个能相互独立的、可更好管理模块的方式。 3.3 智能充电intelligentcharging 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程度的信息感知、远程通信、信息安全保护、充电数据分析以及充电策略 的判断和执行、安全程度诊断等能力,可为车辆提供充电的行为。
4.1.1系统建设应符合DB5115/T100.1《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第1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有 关充电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的技术要求。 4.1.2充电设备和运营管理平台可采用TCP/IP协议等现行技术进行连接并可进行通信。 4.1.3宜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防火墙或VPN,确保有效可靠的通信连接GBT2893.5-2020安全色和安全标志.pdf,
4.2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
3.1系统的所有接口应标准化、通用化,利于实现模块间的互换。 3.2同一类模块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尺寸应成系列,联结部位或联结件的尺寸应协调有序,! V 统平台的整体协调、节省空间和美观实用。
4.5.1各模块应具备通信能力,应至少包含: a)智能充电模块与自动火火模块应与智能管理模块连接: b)智能管理模块应与平台的管理者、用户APP等终端进行连接; c)智能管理模块可向用户反馈充电过程信息、计量收费信息以及其他服务信息, 4.5.2智能充电模块应具有计量功能,宜配置电能计量信息上传接口。 4.5.3智能充电系统的报文、数据、时间等数据交换的格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主要由智能充电模块、智能管理模块和智能灭火模块等三个模块及 平台构成,见图1。
DB5115/T10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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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充电模块由充电插座(或插头)、光伏配电箱、充电网关和通信通电线路组成。
5.2.2.1应根据电池状态切换车辆充电模式
a) 恒流充电(0~70%); b)恒压充电(70%~95%); c)浮充充电(95%~100%)。 5.2.2.2应具备过充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空载保护、温度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等 功能。 5.2.2.3场地烟感告警时,能联动设备停充,线路立即拉闸。
5.2.3远程智能控制启停
备应具备远程充电和停止充电功能,并能按需设
智能充电设备在充电过程中,当出现电力中断,并恢复供电后,充电设备应能自动重启并恢复正 常充电;应具备在充电过程中根据功率控制指令暂停充电,在接到管理平台的恢复充电指令后恢复充 电的功能。
5.2.5故障代码反馈
智能充电设备故障时,应能正确发送相应的故障代码至管理平台
智能充电设备应实时监控充电状态,自动计算充电数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响应。电量、功率 电压、电流应实时上传。
应具备多通道,可做到充电数据传输的低延时、高准确性。 应具备易扩展性能。充电设备可自动接入网络并任意删除;可接入智能电表、智能烟感、 场 智能微断等智能物联网设备,
模块由智能充电管理终端、监控系统和通信通电
可视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控制室、用户等的系统平台实时显示; b) 图像应具备储存、查询、回放功能; C) 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5d; d) 2 系统产生的火灾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日志记录信息等应不支 持修改和删除
3.3.1应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控系统,动态采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3.3.2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温度、声光等进行监控,异常时可进行系统预警、自动断电、 警及自动灭火。 3.3.3将预警信息、监控视频发送至手机等远程终端,对灭火系统进行远程控制。
可提供充电价格策略管理、预收费管理、账单管理、营收和财务相关报表等,支持刷卡和扫 等功能,信息安全应符合GB/T35273要求。
5.4.2火灾自动报警
4.2.1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确认火灾后,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应能启动充电场所内外的全 声、光警报器,并将信号实时传至值班室、控制室、用户等的系统平台。 4.2.2层高不足6m,房间面积大于80㎡²时,烟感探测器的最大保护面积是60㎡²保护半径是 9m;温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为20㎡~30㎡。
5.4.3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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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充电区域上方宜安装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条件应符合XF602及XF578的规定。 5.4.3.2条件允许的可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应符合GB50084的规定。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 ⅡI级确定。喷淋间距为10m~20m,保护范围5㎡²~20㎡²。消防用水条件有限的场所,可安装其他符 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细水雾、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
5.4.3.3灭火系统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控制:
a) 当监测温度超过170“℃时,自动控制开启灭火系统; b) 通过手动开关,手动控制开启灭火系统; C 通过监控报警,远程控制开启灭火系统
电动自行车电池处亦可安装自动灭火贴。当温度超过170℃C时,自动灭火贴会热启动,保护 10. 4m。
5.5.1.1应支持统一鉴权。 5.5.1.2应支持移动端APP 5.5.1.3应兼容主流浏览器
5.5.1.1应支持统一鉴权。
5.5.2.1应支持对系统用户进行增删改查。 5.5.2.2新增用户信息应包括用户账号、登录密码、用户名称、手机号码等信息 5.5.2.3应支持按用户账号、用户名称、手机号码检索用户信息。 5.5.2.4应支持对用户信息进行修改。
5.5.3.1支持角色的自定义管理,支持角色信息的增删改查操作。
5.5.3.1支持角色的自定义管理,支持角色信息的增删改查操作。 5.5.3.2支持管理员添加系统角色《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TSGT7007-2016》,包括角色名称、角色描述等信息。
支持对角色分配功能权限、操作权限和API权
5.5.5.1应包括数据资源管理和设备资源管理, 5.5.5.2应具备对系统操作日志进行统计、查询和下载的功能。 5.5.5.3应保证无法中断、删除、修改和覆盖系统操作日志。 5.5.5.4应具备对数据库操作进行监控。 5.5.5.5应保证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5.5.6.2应支持对API调用情况进行统计。 5.5.6.3应支持对API访问流量进行控制。 5.5.6.4应支持对API访问黑名单IP进行管理
5.5.6.2应支持对API调用情况进行统计。 5.5.6.3应支持对API访问流量进行控制。 5.5.6.4应支持对API访问黑名单IP进行管理
5.7.1 系统工作流程操作响应时间应小于1S。 5.7.2系 系统统计报表及复杂查询应小于3S。 5.7.3系 系统能够处理至少200个并发请求。 5.7.4 系统应7×24h连续运行,软件平均年故障时间小于48h,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1
6.1.1电动自行车模块化智能充电系统应纳入单位的日常管理范围,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 确专人负责。 6.1.2对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等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其完好有 效。 6.1.3系统的应用功能应满足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具备消防专业性。 6.1.4系统产生的火灾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系统运行和操作日志记录信息等应不支持 修改和删除。
6.2.1在系统实施阶段,面向用户开展培训,使其了解智能充电系统的操作方法,保证系统的实施效 果。 5.2.2 :在系统维护阶段,面向管理机构的系统运营维护人员开展培训,保证在系统实施团队撤离之后 系统能够正常运作
管理人员应负责系统各模块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DB3401/T 215-2021标准下载,及时消除设施设备故障和火灾隐患问题, 系统的运行维护应与建筑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应确保系统不间断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