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下载简介
人民医院监理工作交底简介:
人民医院监理工作交底简介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目标:首先,会明确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如确保医院的建设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
2. 工作内容:详细解释监理的日常工作内容,如审核施工图纸、监督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协调各方关系、处理工程问题等。
3. 监理职责: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控制,确保所有工作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标准进行。
4. 工作方法:介绍监理工作常用的方法和技术,如巡查、旁站、见证取样、会议协调等,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方法保证工程质量。
5. 风险管理:强调可能遇到的施工风险和应对策略,如施工质量风险、安全风险、进度延误风险等。
6. 沟通与配合:强调与医院管理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方的沟通协调,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7. 法律法规:强调遵守相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等。
8. 培训与学习:可能会介绍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定期的培训和学习计划,以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总的来说,人民医院监理工作的交底是确保所有参与人员对监理工作有清晰理解,共同遵守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人民医院监理工作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监理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按图纸要求监理,这是合同赋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施工图纸必须经过会审后才能进行施工。
DB2102/T 002-2020 文化场馆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合理用能指南(2)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准备好满足工程开工需要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在具备开工条件时,向监理上报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和各项送审资料(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工人的数量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材料到场情况及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测报告、工程坐标的放样及分包商的资格证件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同意后,签发开工报告,并以此计算实际施工天数。
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在用A3.2材料申报同时,须附有材料的质保书和其它有关资料,材料的质保书可以是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指明原件在何处,提供人签字和日期。经监理工程师目测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目测检查不合格的要退出现场。材料复试报告出来后应及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4) 设计变更认定制度。
所有设计变更,由业主交总监理工程师认定后,再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给承包商实施。
(5)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验,报验前承包商必须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在18小时之内到场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以抽检为主,当抽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向监理报验,如此循环,直至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合格,方可隐蔽。
(6) 工序报验制度,
工序报验的程序同隐蔽工程报验,报验时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A3.3,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 砼开盘申请制度。
砼开盘必须申请,申请时填写砼浇筑报审表A3.6,同时附上监理工程师已验收签字的钢筋、模板验收单和工序质量报验单A3.3,以及其它专业的隐蔽验收和予留、予埋。另外承包商的材料和机具要准备就绪,砼配合比要有计量,人员组织要落实,安全措施要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完以上内容认为符合要求,签字同意后,承包商方可浇筑。
(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当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向监理申报,监理工程师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监理月报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处每月向业主、公司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情况。
(10)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自检合格,同时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理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监理及施工各方对工程进行予验收,对存在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后,向业主提交竣工予验收书面报告。最后由业主组织有关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11) 工地例会制度。
工地每周一次例会定在星期一上午8:30进行,由业主、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参加。
(12) 来往文件执行收发文登记制。
业主、监理、施工三方来往文件均应进行收发文登记。
六、监理的宗旨及工作标准:
为了本工程能顺利地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指标,作为监理必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在工作作风上做到廉字当头,勤字领先,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在工作管理上必须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1、规范监理表式的应用要求。
本工程执行省建委统一监制的监理专用表格,分A、B、C三类:A类表为承包商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商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B类表使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用表。C类表为建设单位用表。
(1) A1 工程开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也是用此表办理手续。
(2) A2.1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用表。
(3) A2.2延长工期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延长工期申请的用表。
(4) 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
(5) A3.2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用表。
(6) A3.3 工程质量报验单: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清工序质量验收的用表。在申请报验时施工单位须附上自检表格。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质量进行核验。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予以计量,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A3.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请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的用表。承包单位在对拟定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专业队伍(工种)的资信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承包单位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明、机具装备情况、业绩等有关资料。
(8) A3.5施工测量报验单:施工单位在进行放线后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核时的用表。
(9) A3.6混领土浇筑报审表:承包单位在完成土建、安装工序质量报验和做好砼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后,在计划浇筑时间前4小时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批准的用表。
(10) A4.1工程计量报审表: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的用表。
(11) A4.2 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费用索赔事项的用表。
(12) A4.3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承包单位按确认合格的工程量和根据合同规定应获款项,向监理机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13) A5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承包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查用表。
(14) A6 工程复工报审表:承包单位在收到工程暂停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整改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查用表。
(15) A7 工竣工报验单:承包单位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用表。
(16) A8 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A类表中其它表所未能包括的事项。
(17) A9 工程变更单: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用表。
2、规范进度控制的要求。
每月25由承包商向监理处申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A2.1,有需认质认价部分材料、设备的资料需同时附上。
3、规范合同管理的要求。
每逢双月最后一次协调会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分析。
为了确保工程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当出现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情况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对于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必须执行,并在指令单规定的时间内把执行结果用监理工程师指令回复单给予回复。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⑽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二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PC管桩打入施工工艺框图,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三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喷筑墙体建筑构造--明阳高性能喷筑墙体(2020版),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