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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定额说明解释及计算规则简介: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定额概述:这部分会解释什么是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它是如何制定的,以及在市政工程中起到的作用。它是一种标准化的工程量计算和计价依据,用于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结算和预算。
2. 定额分类:通常按工程性质(如道路、桥梁、排水、给水等)、工程部位(如基础、主体、装饰等)、工程材料和人工等进行分类,便于具体应用。
3. 工程量计算规则:这部分详细说明了如何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计算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包括定额的取定方法、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规则。
4. 单价解释:对定额中的单价进行详细解释,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以及价格的设定依据。
5. 计算规则:教如何根据定额规则进行工程量、费用的计算,包括定额套用、调整系数的使用等。
6. 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工程实例,说明定额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帮助理解和掌握定额的使用方法。
7. 注意事项:包括定额的使用限制、特殊情况的处理、定额的更新和调整等。
在学习和使用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时,理解并掌握这些内容是十分重要的。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培训资料定额说明解释及计算规则部分内容预览:
一、本章包括广场块料面层、钢筋混凝土水池、砖砌水池、花池等内容。
二、镶贴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水池、花池及其他零星构筑物项目。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仅考虑了一种配合比,当设计配比及钢筋用量及定额不同时《公路桥梁伸缩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JT/T327-2016》,可以调整。
四、浆砌蘑菇石、花岗岩,适用于 水池、花池及其他构筑物的饰面砌筑。
五、零星砌体抹面,适用于花池、水池、台阶及其他构筑物的抹面。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装饰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附录等内容。
1.单跨100m以内及多跨径桥梁、立交桥、高架路工程。
2.单跨5m以内,多跨总长8m以内的各种桥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现场预制编制。
2.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地面标高至梁底设计标高8m为界。超过8m时,超高计算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不同吨位起重机械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但定额内台班消耗量不得调整,人工乘以1.15系数。
3.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用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见下表: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5系数。
四、打桩穿过甲、乙两组土层时,乙级土总厚度大于50%或连续中细砂厚度大于1.0米时按乙级土计算。不足上述厚度按甲级土计算。乙级土于丙级土遇上述情况时,丙级土总厚度需大于50%或中粗砂砾厚度大于3m时,可按丙级土计算,否则按乙级土计算。
五、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六、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打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是按两船拼搭、捆绑考虑的。
八、打板桩定额内,均以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十、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计算(不足1m时按1m计算)。
十一、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的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1.陆上打桩时,以自然地坪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般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 钻孔灌注桩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7种:
1.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7.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三、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可按下表计入钢护筒一次摊销量:
四、灌注桩混凝定额采用水下混凝土,并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考虑。定额内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桩内容,发生时按有关定额计算。
六、钻孔定额内泥浆制作按普通护壁专用粘土考虑,如采用部分彭润土或其他材料允许换算。
七、钢护筒的埋设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土质情况去顶埋设深度,但埋设深度不得超过2m。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自然地坪至桩底的深度。
二、灌注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0.5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用量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残(废)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1.5系数计算。
一、本章定额包括灰土、碎石、石屑、毛石基础垫层、拱上台背填料、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及衬里砌筑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章定额基础垫层、拱上和台背的填充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此部分可按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定额按机械搅拌砂浆编制,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六、砌筑项目需用的脚手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中有关定额。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²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类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支座安装等内容。
二、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Ⅰ级钢),φ10以外采用16锰钢(Ⅱ级钢),钢板均按 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定额内容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因素,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锚具安装的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人工,但未包括三通管,其消耗量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先张法钢绞线为包括时效塑料管,发生时另行计算。
一、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T型梁、桁、钢架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为单位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四、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五、承台分为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六、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 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本章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模板类型进行调整。
八、现浇、板等模板定额中均以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²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²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JT∕T 835-2012 承载比检测仪,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用量,需要时可按本册第九章有关定额计算。
五、预制斜角(异形)板梁,人工乘以1.20系数,模板乘以1.05系数计算,预制斜角箱型梁,人工乘1.2系数,模板乘以1.1系数计算。
NB/T 10044-2018标准下载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