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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组施工监理交底书.doc简介:
市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组施工监理交底书,通常是指在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由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一种施工监理工作的详细说明和指导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
1. 工程概述:对项目的整体概况、建设规模、设计要求、施工周期等进行明确介绍。 2. 监理职责:详细阐述监理组的职责,如质量控制、进度管理、安全监督等,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的法规和标准。 3. 施工工艺与技术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艺、技术要点进行讲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4. 施工流程与节点控制:明确各个施工阶段的重点和时间节点,以及对这些节点的控制措施。 5. 安全和环保注意事项: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保要求,防止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6. 质量管理与验收标准:规定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和流程,以及对不合格施工的处理方式。 7. 问题反馈与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和问题解决机制,确保施工过程的顺畅进行。
总的来说,这份交底书是监理组与施工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旨在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和标准顺利进行。
市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项目监理组施工监理交底书.doc部分内容预览:
为了使市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工程特点,我们将认真贯彻本公司“诚信服务、监帮并举、持续改进、科学管理”的质量方针,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对工程施工进行动态管理,使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管理协调工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顺利实现,特作此交底工作。
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
2、国家和地方现行质量评定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管理程序;
《突起路标 GB/T 24725-2009》3、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4、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录、各类工程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
6、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
1、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登记表》(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并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取样(试验)员、预算员、安全员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表)向监理单位报审。
2、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报验申请表》(A4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现场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相关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机械设备报验申请表》(A4表),注明所报设备的性能、规格、数量,监理核对所报机械设备与投标文件或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时,签署意见并确认。
4、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监督登记;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
(5)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设备、人员已进场;
(6)主要材料已落实;
(7)施工现场道路、水、电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将以上文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后向监理单位申报开工。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
2、施工测量放样:施工放样根据规划部门给定坐标点和水准点进行定位测量、标高控制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楼层垂直、沉降观测时,均应填报《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A4表),并附测量成果,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成果进行符合签认。
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验: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如钢筋、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装饰材料、水电材料等,施工单位应审查生产厂家及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符要求,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形成自检文件记录,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表),并附自检记录、数量清单、质量证明资料,如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钢筋、水泥施工单位应注明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进场复检实验报告)。所有材料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及时填报见证取样表及见证台账。
4、施工单位采用商品砼时,应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表),并附分包单位证书、营业执照及供货合同。
5、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或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组报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表),由项目监理组审核确认。
6、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如:基础工程的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注、后浇带及其它结构砼、抗渗砼浇注、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主体工程的梁、柱节点的钢筋隐蔽过程、砼浇注等,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在施工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组,并积极配合监理旁站。
7、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均应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工人上岗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人员主要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验收等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8、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A4)报送监理组,并与监理约定具体验收时间,在监理进行现场检查前,施工单位应先组织相关人员自行检查验收并应合格,检查情况应真实填入对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并按要求签名齐全。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到现场验收,若发现可立即整改的或较小的问题,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若无法当时整改或问题较为严重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经自检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表)对整改情况逐条回复,监理工程师作现场复检,复检合格后签认。
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砼浇注申请:在浇注砼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填报《砼浇注申请单》并附浇砼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符合要求后签署同意浇注,若有水电隐蔽工程,水电监理人员应先检查确认,先在《砼浇注单》上签字。
10、拆模申请:模板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先填报《拆模申请单》,附同条件砼试块强度试压报告,砼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值。
11、砼、砂浆强度检验报告及原材料检验报告若有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组,不得隐瞒不报。
12、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基础、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评,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定,施工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核定。
施工单位应提前4个工作日将施工资料报给项目监理组,填写《报验申请表》(A4表)。
项目监理组收到报验申请表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要验收部分的工程实体及资料进行检查,符合报验条件则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先进行自检、自评结果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10表)及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由项目经理签字的《工程竣工报验单》(A10表),提交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组收到竣工报告后,对工程实体及资料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如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并通知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
对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质监部门会签发《质量监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自检合格后,将整改情况逐条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单位,监理方复检合格后进行签认,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按项目监理组审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填报下月的月进度计划,项目监理组对报送的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批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原则上每周二召开工程监理例会,施工单位应报送周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上周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滞后原因,下周进度计划安排,需监理、业主协调事项等内容。
6、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原材料、构配件等;
(4)改变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9)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7、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促使停工原因消失,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允许复工。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应填报《工程变更单》(C2表),其中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原因等内容,工程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文件后才允许施工。
2、发生合同外工程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工程量签证单》,所发生的工程量必须尚未隐蔽、可测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予以签字证明。
3、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用的监管:
施工单位应为本合同的履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
监理单位以及发包人对该帐户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及要求包括:
(1)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
GB/T 38542-2020 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移动智能终端身份鉴别技术框架(2)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
(3)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交纳税费;
(4)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监理工程师应于审批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就上期款项支付后,专户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发包人。
1、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报送相关表格及资料,表格中由施工单位填写的应填写完整,序号要连续,不重复,表格中要求的相关附件应一并报送,监理审查后要求修改再报送的资料应及时修改报审;
2、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应该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监理单位的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及时将经批准的新更替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建设、监理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3、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