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山湾滨海公园护岸工程组织施工方案

鳌山湾滨海公园护岸工程组织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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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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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山湾滨海公园护岸工程组织施工方案简介:

鳌山湾滨海公园护岸工程的组织施工方案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项目规划与设计:首先,对公园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潮汐情况、生态环境等进行详细调研,设计出符合功能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护岸结构,可能包括生态护岸、混凝土护岸或者混合型护岸等。

2. 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设备和材料清单,进行施工场地的清理、硬化和准备工作,同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时间表。

3. 基础处理:如果需要,进行地质勘探,对地基进行处理,确保护岸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主体施工:按照设计图纸,有序进行护岸结构的建造,可能包括打桩、混凝土浇筑、护坡砌筑等步骤。

5. 环保与景观融合:在施工过程中注重环保,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将景观元素融入护岸设计,提升公园的整体美感。

6. 质量控制:严格遵循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7. 验收与维护: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制定护岸的长期维护计划,以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施工方案会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资金预算等因素进行调整。

鳌山湾滨海公园护岸工程组织施工方案部分内容预览: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GB50284-2008》16.6.3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有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分别装订。

19.2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封在三个内层包封和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明确标明“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外层包封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条字样。

19.3“技术标”内层包封密封后不加任何签章;“投标函”、“商务标”内层包封后加盖企业公章。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本须知19.2、19.3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19.5“技术标”为暗标。打印装订要求如下:

采用在左侧先用两颗钉书钉装订,后粘贴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面页。

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标面页上直接装订,也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

标书内容一律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标题用三号宋体字打印,纸张统一采用A4白纸,整本不允许打印页眉和页脚。

页面和整个“技术标”内容均不显示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地址、通讯或隐含投标人名称等,只在“技术标”面页右下角密封线内盖公章处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后采用折叠方式隐藏公章,第一折按“一折线”标示位置对折,第二折按“二折线”对折,然后用10mm宽的透明胶带粘贴。

“技术标”不分正副本,一共提供7分。

凡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的以及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徽标的技术标将不予评审。

若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有暴露投标人的迹象的,请编入“商务标”。“技术标”的内容各投标人应严格按本须知11.4款所列内容编写。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页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招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不予接受: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委托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4.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2/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标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作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审;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7.1根据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价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价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4评标方法和标准

31.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详见“评标标准和方法”。

31.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华东院周建龙总工讲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计重点与难点.pdf,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5.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DB63T 1987-2021标准下载,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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