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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闪光焊施工工艺简介:
移动式闪光焊,也称为轨道焊接,是一种在移动设备上进行钢轨焊接的方法。其施工工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工作:首先,需要对焊接区域进行清理,确保轨面的平整和清洁,以便于焊接。同时,需要确定焊接位置,通常是两根钢轨的连接点。
2. 焊接设备操作:移动式闪光焊机被送到预定位置,设备的焊接头对准钢轨接头。设备通过产生高温电弧,使钢轨的接头部分熔化并形成合金。
3. 焊接过程:当钢轨达到预定的焊接温度时,焊机快速(通常在几秒钟内)将两个钢轨接头部分压紧并保持,直到合金形成并冷却。这个过程称为闪光过程。
4. 冷却和质量检查:焊接完成后,钢轨需要时间冷却,通常会进行打磨和表面处理,以去除可能的焊接缺陷。然后进行硬度检测、金相分析等质量检查,以确保焊接质量。
5. 安全撤离:焊接设备从现场撤离,钢轨恢复正常使用,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轨道维护和恢复强度。
移动式闪光焊以其速度快、效率高、质量可靠的特点,广泛应用于铁路、桥梁和隧道等工程中。
移动式闪光焊施工工艺部分内容预览:
①设备配套精良,焊接质量更稳定;焊机为乌克兰新研制的K920焊机,动力部分为进口依维克700kw发电机组。
②结构紧凑、整机体积小,适宜洞内焊接。
③动力集装箱设置了隔音层,隔音效果好,噪音很小。
④K920焊机最大夹紧力为250t,最大顶端力达100t,钢轨无须垫滚轮,焊接效率高。
在人员安排上,我公司将派接受过焊接培训并已获得闪光焊接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钢轨焊接DG5301-T 20-2017昆明市地方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pdf,他们都在秦沈客运专线和武汉轻轨进行过焊接生产,对焊接设备和焊接技术比较熟练。
(2)、钢轨焊接施工工艺流程
(3)、钢轨焊接工序简介
焊机的保养和维修必须符合焊机及附属设备保养维修规程,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焊机的各项参数经焊接型试试验确定后,经监理认可,不得随意改动。操作者在开机前,应对焊机主机、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及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焊机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②钢轨焊前钳口及轨端打磨
松开扣件,当轨缝太大时用液压拉轨器拉轨。将钢轨头部用垫木支垫,对钢轨端面和轨腰钳口夹持处进行打磨,轨腰打磨位置为距轨端100~350mm范围内,经打磨的表面要见金属光泽,不得有锈斑。如此范围内有凸出的厂标、字母等符号必须用砂轮机磨平。
利用自制吊轨支架吊起钢轨,利用吊轨支架的上下、左右移动来完成钢轨的对正。钢轨对正后用机头钢轨夹紧装置夹紧钢轨,在夹紧钢轨的同时对准系统能将两根钢轨沿钢轨中轴线对中,对准精度为0.3mm;操作人员用手摸检查钢轨的上下方向是否对正,如没有对正,松开夹钳重新对正。
钢轨经可靠的夹紧、对中后,调整轨逢约2mm左右,便可以开始焊接。焊接由可编程序控制器自动控制焊接电流、电压、位移、压力等参数,焊接时间约两分钟,焊接完成后焊机自动完成推瘤。计算机组成的
焊接数据采集系统采集焊接过程的全部技术数据,绘出焊接参数曲线图,通过对技术数据进行分析,自动判断焊接是否合格。如焊接不合格须锯轨重新焊接。焊接参数通过打印及硬盘保存的方式,保证每个焊接接头焊接数据的可追溯性。
待焊缝温度冷却到500℃以下,对焊缝进行正火处理。正火温度为850℃~900℃。正火温度采用红外线测温进行测量控制,同时做好正火记录。
调节瓶装氧气的输出压力为0.5MPa;调节瓶装乙炔的输出压力为0.15MPa;乙炔流量在4.6~4.8格(m3 /h),氧气流量在3.5~3.6格(m3/h)。
待焊缝正火完成后,温度降低到300℃以下时,对钢轨进行调直,要求在焊缝两侧各500mm范围内,水平及垂直方向的作用面直线度每米不大于0.3mm。
利用仿形打磨机打磨焊接接头的轨顶面各侧面。轨头、轨底上圆角在1米范围内应圆顺JTG∕T 3310-2019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不允许横向打磨,母材打磨深度不超过0.3mm。
焊头在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150mm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各为35mm的范围内应打磨平整。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不得有明显压痕、碰痕、划伤缺陷,焊头不得有电击伤。
打磨时不能使钢轨“发蓝”。打磨时若温度过高,要适当暂停打磨,待温度适宜时再进行打磨。
钢轨冷却到50℃以下时对钢轨焊头进行探伤,焊缝探伤分为目测和仪器检测。焊缝表面的缺陷主要有电击伤、划伤、碰伤等,可以通过目测判断;焊缝内部的缺陷主要有过烧、灰斑、夹杂、未焊透等,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探伤。
探伤前,首先对工件表面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表面无锈蚀、斑点、氧化层、油和焊接溅射物等污物存在,表面光洁度通常要求在▽6以上,这样可以保证探伤的准确度,并保护探头。
(4)、钢轨焊接周期性生产检验
本标段因焊接头比较少,在焊接前应进行焊接生产检验万达广场酒店超限报告.pdf,加焊5根试件进行抽样检查。经落锤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若有一件以上试件不合格应予复检。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并填写试验记录,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