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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施工方案编制规定简介:
"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是一套关于企业或项目中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它旨在确保机械设备的高效运行,保障人员安全,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通常会包括设备的选择标准,操作规程,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故障处理流程等内容。
"物资管理规定"是关于企业或项目中物资采购、存储、使用、消耗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它涵盖了物资的采购渠道、质量控制、库存管理、物资消耗控制、废弃物处理等,目的是保证物资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降低成本,满足生产或项目需求。
"施工方案编制规定"则是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关于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计划。这些规定通常包括施工目标、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时间安排、资源分配、风险评估和控制等内容,是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依据,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施工方案编制规定部分内容预览:
2.7 本公司的施工条件;
2.8 类似的工程施工资料。
GBT28264-2017 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和内容
3.1 熟悉和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领会设计意图,进行拟建项目的施工特点分析。
3.2 进行施工现场调查,进一步摸清拟建项目所处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条件。调查时应列出项目一览表,逐项落实。调查项目主要有:
3.2.1 察看施工场地情况,了解地形地貌特征;
3.2.2 核实工程地质和水文情况,掌握工程所在地气象条件;
3.2.3 核实“三通一平”情况;
3.2.4 当地各种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地、产量、质量和价格情况;材料的供应能力、运输途径和运力;
3.2.5 当地施工队伍的素质、施工能力、可供使用情况;当地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及质量、价格情况;
3.2.6 当地生活供应情况以及老百姓的生活风俗习惯等;
3.2.7 工程所在地段交通流量情况;地下管网分布情况;
3.2.8 沿海工程所在海域的潮汐、海浪、雾天、台风活动情况等;
3.2.9 核实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3.3 编写工程概况,主要内容有:
3.3.1 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筑结构特点、建设地点特征;
3.3.2 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概述;
3.3.3 施工条件分析;
3.4 编写施工部署,主要内容有:
3.4.1 划分施工段落、确定施工程序;
3.4.2 分解施工任务,确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机构;
3.4.3 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3.4.4 确定各关键工序的时间控制点。
3.5 编写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是:
3.5.1 确定施工顺序;
3.5.2 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
3.5.3 人力资源配备及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3.6 拟订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6.1 技术措施(含不同季节施工的措施):
3.6.2 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消防保卫措施;
3.6.3 环境保护措施;(应对项目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进行概括性描述),对于可能产生的污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采取处理措施,进行控制;
3.6.4 职业健康安全健康保证措施。(应对项目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因素及控制措施进行概括性描述)。
3.7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是:
3.7.1 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3.7.2 应用定额计算主要工种的劳动量、机械台班量;
3.7.3 确定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延续时间;
3.7.4 拟订施工进度计划,并用时标网络计划图表示出来(附横道图计划)。在编制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还应编制次级进度计划,用次级进度计划论证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同时各次级进度计划本身要论证其合理性,阐述实现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
3.8 编制各项资源需要量计划,主要内容是:
3.8.1 劳动力计划表、主要材料用量计划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3.8.2 周转材料、预制构件和半成品需用量计划;
3.8.3 运输计划;
3.8.4 用水、用电量需求分析及用水、用电计划。
3.9 进行施工总平面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在其上表示出如下内容:
3.9.1 施工道路(特别是消防通道必须标示清楚);
3.9.2 为施工服务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分布布置;
3.9.3 进行建筑物放线、标高控制、沉降位移观测的各种控制点和施工基线的布置;
3.9.4 搅拌站、主要建筑材料堆场、钢筋及模板加工场地布置,编制用地登记表;
3.9.5 临时预制构件场布置;
3.9.6 各种临时设施布置(水运工程还应注明工作船码头、测量平台、砂、石料码头等);
3.9.7 水、电管网布置,消防器材布置图;
3.10 各种临时工程的设计,主要考虑解决如下问题:
3.10.1 确定各种临时设施的建筑面积、规模;
3.10.2 确定各种临时设施的结构形式;
3.10.3 进行主要临时设施的结构计算,以保证建筑物的强度和刚度符合要求;
3.11 施工风险防范管理
项目施工风险要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可能发生的风险,可从自然和环境、政治、法律、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材料、设备、资金、质量和安全、组织协调等因素考虑,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施工风险防范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施工风险;风险管理重点;风险防范对策;风险管理责任。
4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与审批权限
4.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
4.1.1 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主持,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设施计算(高支模、塔吊基础、基坑支护、放坡等),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一道编制具体内容,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1.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该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部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
4.1.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安排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部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
4.2 施工组织设计按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凡报上一级审批的,本部门必须有审核意见。参与审批的部门要掌握第一手情况,保证审批具有指导性。
4.3 送审项目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5天、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3天报总工室审批或被备案。审批人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5 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5.1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分级管理。经哪一级审批同意的文本,由哪一级对已经批准的文本负责,但审批人负责不能代表免除原编审人应承担的责任。
5.2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变更人在变更前提出报告并阐明理由,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变更。经批准的变更报告,自批准之日起代替原文本内容。所有持原文本的部门和个人均应及时得到变更后的文本。
5.3 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凡有重大的技术修改或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度增减的修改,均需将有关部分重新编写,并按程序将修改部分重新送审,再印发实施。
5.4 已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项目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如遇不可克服的问题则按变更程序进行修改。如果项目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的,则应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应予以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6 施工组织设计的奖罚规定
6.1 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优劣直接与编写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奖金挂钩。
6.2 编写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马虎了事,照抄照搬,编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没有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及施工项目特点的,罚款300元。
6.3 需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制人编写完成后,按程序要求送审并修正。专家经论证后,专家认为施工组织设计不完整、不可行,多次未能通过论证的,对编制人和相关审核人共计罚款500元。一次通过的,奖励200元。
6.4 不按已批准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元,并考虑清退。
为加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安全的控制。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物资采购
工程部是物资管理的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4 采购物资质量、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安全方面的控制方法
4.1 采购物资到达现场或入库前,必须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验证,常规物资的采购验证工作采取观察外观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度量产品的几何尺寸、审核是否符合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及不危害员工健康安全方面等的证明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收料签字手续。
4.2 重要的工程物资,其检验技术复杂,检验要求高,仓管员不能独立完成时,由工程部负责,或找工程部协商,请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完成检验工作,所有参与检验的人员应在该项检验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
4.3 对钢材、水泥、焊条及构配件等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在没接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经质量验证证明不合格时,禁止使用。
4.4 产品质量证明书由质检员对照国家标准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原始证明文件,由质检员统一编号,登记存档管理,内部使用时,只使用复印件。
5.1 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及构配件等,使用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物资禁止投入使用。质检员负责取样,联系复检单位并送检,复检的数量、内容和标准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检测要求进行。
5.2 对规定要求送法定检测单位复检的物资,由材料员或质检员联系并送法定检测单位检验。
5.3 物资在使用前,如对其质量有怀疑时,要进行必要的检验与试验,以消除怀疑,保证所使用的物资质量合格。
5.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的规定处理。
6 重要物资的验收规定
钢材是施工的主要物资冬期施工方案(31P),仓管员验证其出厂质量证明书。若为抄件或复印件,有抄件的人和分承包方单位签字盖章标明原件放存处并进行外观检查。
6.1.1 验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验外观、尺寸(钢筋应检验其弯曲度)等,并按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6.1.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需要作化学检验:
6.1.2.1 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种钢号不明;
6.1.2.2 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6.1.2.3 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6.1.3 有特殊要求时应进行相应专项试验。
6.1.4 集中加工钢筋JG∕T 561-2019 预制保温墙体用纤维增强塑料连接件,应有加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并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单位的复印件,并由加工单位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