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套用了外脚手架后里脚手架,墙柱脚手架,梁脚手架的套用问题

 关于套用了外脚手架后还需要套里脚手架,墙柱脚手架,梁脚手架。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规定

(一)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二)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三)总包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外墙装饰工程或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施工脚手架施工的工程,可分别套用主体外脚手架或装饰外脚手架项目。

二、外脚手架

(一)建筑物外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二)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高度在15m以上或高度虽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凝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可根据工程情况按型钢挑平台双排脚手架计算。

(三)独立柱(现浇混凝土框架柱)按柱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设计柱高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单排外脚手架项目。现浇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 墙净长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四)型钢平台外挑钢管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平台外挑宽度定额已综合取定,使用时按定额项目的设置高度分别套用。

三、里脚手架

(一)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在3.6m以下(非轻质砌块墙)时,按单排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小于6m时,按双排里脚手架计算。

(二)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里脚手架项目。不能在内墙上留脚手架洞的各种轻质砌块墙等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四、装饰脚手架

(一)高度超过3.6m的内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按里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里脚手架乘以0.3系数计算。

(二)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可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1~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增加层按下式计算: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

(三)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可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外墙油漆、涂刷者不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

(四)按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室内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

五、其他脚手架

(一)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围墙脚手架套用单排里脚手架相应项目。

(二)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在1.0mm以上时,按设计砌筑高度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三)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六) 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烟囱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八)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

(九)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十)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十一)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贮水(油)池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 以上时,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十二)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十三)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四)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际长度乘以实际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十五)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定 额 解 释

2、   外脚手架的高度,在工程量计算及执行定额时,均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顶。

(1) 先主体、后回填,自然地坪低于设计室外地坪时,外脚手架的高度,自自然地坪算起。

(2) 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有错坪的,按不同标高分别计算;有坡度的,按平均标高计算。

(3) 外墙有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上坪;无女儿墙的,算至檐板上坪,或檐沟翻檐的上坪。

(4) 坡屋面的山尖部分,其工程量按山尖部分的平均高度计算;但应按山尖顶坪执行定额。

(5) 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等,执行定额时不计入建筑物的总高度。

3、   各种现浇混凝土独立柱、框架柱、砖柱、石柱等,均需单独计算脚手架;混凝土构造柱,不单独计算。

4、   现浇混凝土圈梁、过梁,楼梯、雨蓬、阳台、挑檐中的梁和挑梁,均不单独计算脚手架。

5、   各种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楼梯,不单独计算脚手架。

6、   外挑阳台的外脚手架,按其外挑宽度,并入外墙外边线长度内计算。

7、   高低层交界处的高层外脚手架,按低层屋面结构上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执行定额。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其脚手架按自身高度计算。

8、   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坪(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超过6m时,内墙(非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轻质砌块墙砌筑脚手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

9、   混凝土独立基础高度超过1m,按柱脚手架规则计算工程量(外围周长按最大底面周长),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10、石砌基础高度超过1m,执行双排里脚手架子目;超过3m,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边砌边回填时,不得计算脚手架。

11、石砌围墙或厚2砖以上的砖围墙,增加一面双排里脚手架。

12、各种石砌挡土墙的砌筑脚手架,按石砌基础的规定执行。

13、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一般适用于自然地坪或高层建筑的低层屋面不能承受外脚手架荷载,不能搭设落地脚手架等情况。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的相应规定。

14、编制标底时,外脚手架高度在110m以内,按相应落地钢管架子目执行;高度超过110m时,按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子目执行。

15、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

16、内装饰脚手架,内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相应脚手架子目30%计取。但计取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取内装饰脚手架。

17、依附斜道的高度,系指斜道所爬升的垂直高度,从下至上连成一个整体为1座。

18、斜道的数量,编制标底时,建筑物首层(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200m2以内,计1座;超过1200m2,每增加500m2以内,增加1座。

19、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挂设的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执行定额10-1-46立挂式安全网子目。

20、建筑物垂直封闭采用交替倒用时,工程量按倒用封闭过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定额时,封闭材料乘以下列系数:竹席0.5、竹笆和密目网0.33。

21、建筑物垂直封闭,编制标底时,建筑物层数16层(或檐高50m)以内,按固定封闭计算;16层(或檐高50m)以上,按交替倒用封闭计算。封闭材料采用密目网。

22、高出屋面水箱间、电梯间,不计算垂直封闭。

23、滑升钢模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及筒仓,定额按无井架施工编制,不另计脚手架费用。

24、大型现浇混凝土贮水(油)池、框架式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壁、柱、顶板梁等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按现浇混凝土墙、柱、梁的相应规定计算。

25、电梯井脚手架的搭设高度,系指电梯井底板上坪至顶板下坪(不包括建筑物顶层电梯机房)之间的高度。

26、主体工程外脚手架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其工程量计算执行外脚手架有关规定。

27、外墙面局部玻璃幕墙的外装饰工程脚手架,按幕墙宽度两侧各加1m,乘以幕墙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幕墙上边缘高度执行定额。

综 合 解 释

1、脚手架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包括底层脚手架下的平土、挖坑,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2、地下室外脚手架的高度,按基础底板上坪至地下室顶板上坪之间的高度计算。

3、现浇混凝土单梁、连续梁的脚手架,按其相应规定计算。但梁下为混凝土墙(同一轴线)、并与墙一起整浇时,不单独计算。

有梁板的板下梁,不计算脚手架。

4、砌筑高度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外墙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5、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需要重新搭设外装饰脚手架,应执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相应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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