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物联网产业园组合式塔吊基础施工方案.doc

[杭州]物联网产业园组合式塔吊基础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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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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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物联网产业园组合式塔吊基础施工方案.doc简介:

物联网产业园的组合式塔吊基础施工方案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前期规划:首先,根据塔吊的型号、工作负载和使用环境,进行详细的设计规划,包括塔吊的布局、基础的形式和尺寸、承载力分析等。

2. 地基处理:对施工区域进行地基处理,包括平整、排水、土壤加固等,确保基础的稳定性。

3. 基础施工:组合式塔吊基础一般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或钢结构,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浇筑或安装。可能包括独立基础、联合基础或者桩基等,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形式。

4. 塔吊安装:基础稳定后,进行塔吊的安装,包括塔身、旋转机构、起升机构、行走机构等部件的安装,要求各部分精确对位,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5. 调试与验收:安装完成后,进行各项功能的调试和性能检测,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行。最后,通过专业的验收,确保塔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安全防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防止人员误入施工区域。

7. 环保与可持续:考虑到物联网产业园的环保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噪音、尘土和废弃物处理都需要遵循相关环保法规。

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施工方案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进行详细制定。

[杭州]物联网产业园组合式塔吊基础施工方案.doc部分内容预览:

焊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焊缝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格构式钢柱及缀件的拼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格构式钢柱的安装误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017甬 DX-04 宁波市农村“改旧”设计指引.pdf注:表中H为格构式钢柱的总长度。

1、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文明教育。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定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按照方案作好围护和支撑加固工作,并经施工员,安全员检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基础四周搭设1200mm高围护栏杆,并布置警示牌。夜间加设红灯标志。

3、基坑开挖时,挖机旋转半径以内不得有人。基坑边1米范围内不得堆土、堆卸材料和机具。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措施贯穿到拆除的全过程中去。

6、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公司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塔吊司机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但同时,在塔吊大臂超过限位范围的情况下,塔吊司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有权不接受信号工的指令。(塔吊司机和信号工都必须持有并熟悉塔吊性能表,以确保塔吊是在限位范围内使用)

2.在塔吊回转过程中,塔吊司机和信号工有责任和权利兼顾自身塔吊的大臂和配重臂,避免大臂与配重臂、大臂与大臂之间发生碰撞。

3.塔吊进行回转在接近限位界限时,塔吊司机必须控制塔吊回转速度,避免发生异常情况。

4.在塔吊运行的过程中,后启动回转的塔吊必须避让先启动回转的塔吊。

5.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在塔吊每次顶升后的第一次运行塔吊时,有责任和权利向塔吊管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双方塔吊使用的对讲机在使用前,双方管理人员应对对讲机核频,避免发生混频和误接受指令的问题发生。并在更频前通知对方进行核频。

7.吊装运输时起吊高度达到要求高度且不低于防护棚高度后再进行水平运输。

塔吊基础周围挖土时采用四周同时卸土的方式,以避免塔吊基础因四周受土体应力不同出现偏斜的危险。

每台塔吊配置一名持上岗证书并有丰富经验的塔吊指挥人员,每三台塔吊配置一名总指挥。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塔吊施工主要体现在:

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如倾倒、断臂);

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组 长: 戚奇均

副组长: 褚永胜

组 员: 周淑平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进行救援抢救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项目负责人: 戚奇均 手 机: 13957553177

现场负责人: 周淑明 手 机: 13221565609

何曦 手 机: 13606635449

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之一是塔吊倾覆。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倾覆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成塔吊倾翻。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

值班人员: 何曦 仲敏 洪忠敏 徐桂忠 陈玉同

值班时间:7:30~20:30; 20:30~7:30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组长戚奇均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①首先抢救组和经理一起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经理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②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③工地值班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④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⑤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⑥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⑦对应急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2)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a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f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DB34∕T 2157-2014 根式基础技术规程,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吊物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冀】J12Z602:混凝土砌块排水检查井,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g为防止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h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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