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47-2017 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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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T29-24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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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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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47-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47-2017 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T29-247-2017《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是一部关于岩土工程勘察的专业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该规范主要针对天津地区的地质条件,对岩土工程勘察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规定,包括勘察的目的、内容、方法、数据分析、报告编写等方面。

"DB"是地方标准代码,"T29"是天津地方标准代号,"247-2017"则是标准的发布年份。"附条文说明"通常是对标准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以帮助理解和执行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是建筑工程前期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建筑物的稳定性、地基承载力、抗震性能等多个方面。该规范旨在确保在天津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DB/T29-247-2017 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5.1初步勘察阶段应初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初步判断开挖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支护措施。详细勘察阶 段应详细查明场地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为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提供可靠基础资料,并对支护方案提出建议。当详勘资料不能满足 基坑工程设计需要时,应专门对基坑工程进行补充勘察。在施工阶 段,基坑工程施工出现异常,应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勘察,

,型习 5.5.2勘察的平面范围宜超出基坑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1~2 倍。在深厚软土区,勘察范围尚宜适当扩大。勘探孔宜布置在基坑 开挖边界附近及基坑内,基坑阳角处宜布置勘探孔。在基坑并挖边 界外,勘察手段以调查研究、搜集已有资料为主:对于复杂场地 斜坡场地等情况,为查明某些专门问题时应布置必要的的勘探点, 5.5.3勘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当遇古河道、沟坑、填土厚度 变化较大、正常沉积地层变化大或有软弱夹层时,应加密勘探点, 并应在基坑边线以外布设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5.5.4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宜为开挖深度的2~3倍,遇到坚硬黏性 土、碎石土和岩层,可根据岩土类别和支护设计要求减少深度;在 深厚软土区,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尚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应穿 透软土层底板2m~3m;为降水或截水设计需要,控制性勘探孔应 穿透主要含水层进入隔水层2m3m。 5.5.5岩土不扰动试样的采取和原位测试的间距宜1m~2m。存在

DB31∕T 646-2012 蔬菜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5.5.2勘察的平面范围宜超出基坑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

。在深厚软土区,勘察范围尚宜适当扩大。勘探孔宜布置在基 挖边界附近及基坑内,基坑阳角处宜布置勘探孔。在基坑开挖 外,勘察手段以调查研究、搜集已有资料为主:对于复杂场地 坡场地等情况,为查明某些专门问题时应布置必要的的勘探点

.5.3勘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当遇古河道、沟坑、填土厚 交化较大、正常沉积地层变化大或有软弱夹层时,应加密勘探点 任应在基坑边线以外布设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土、碎石土和岩层,可根据岩土类别和支护设计要求减少深 深厚软土区,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尚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于 透软土层底板2m~3m;为降水或截水设计需要,控制性勘 穿透主要含水层进入隔水层2m~3m。

5.5.5岩土不扰动试样的采取和原位测试的间距宜1m2m 对基坑稳定性有影响的软弱夹层时,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 试。

5.5.6基坑支护设计等级为甲、乙级基坑除应提供直剪快享

直剪固结快剪试验强度指标外,尚宜提供粉土和砂土的颗粒级酉 由线以及静止土压力系数等。对甲级基坑工程和有特殊要求的

呈,应进行三轴不固结不排水(UU)和三轴固结不排水(CU)剪切讨 验,必要时尚应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基床系数试验。

5.5.7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以

1当基坑附近有地表水体,地下水可能与其有水力联系时, 宜在其间布设一定数量的勘探孔或观测孔,以查明其补给、排泄条 件、水位变化规律; 2钻探时应及时测量孔内潜水初见水位和静止水位; 3当基坑坑底以下影响深度范围内有一层或多层承压水,且 有突涌可能时,应测量各层承压水稳定水位; 4基坑内钻孔进入开挖深度以下承压含水层且承压含水层对 基坑工程有影响时,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封孔。甲级基坑和深度大于 10m的乙级基坑宜采用水泥浆封孔。 5.5.8当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

5.5.8当基坑工程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

5.5.9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基坑工程勘察评价应包括下列主

1分析场地的地层分布规律、周边环境;提供基坑工程设计 所需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指标: 2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基坑工程和地质条件复杂的 内级基坑工程,应提供基坑周边的地质部面图。宜提供各侧边含有 基坑设计参数的地质模型,或提供基坑周边分段的设计参数统计 表,满足基坑根据地质条件变化分段设计的需要: 3对基坑放坡开挖、支护方案提出建议;宜对整体稳定性进 行评价; 4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的控制方法(降 水、隔水方案)建议及计算参数;建议设计进行坑底、侧壁的渗透 稳定性计算:宜对基坑开挖施工中可能产生流砂、管涌、突涌等现

象的可能性及对工程的影响进行评价,可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5评价基坑开挖和降水施工对周围环境(邻近建筑物、道路和 地下设施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施: 6对施工阶段基坑工程的监测工作提出建议,

6.1.1本章适用于城市桥涵、道路、停车场、室外管道、堤岸工 程等市政工程的勘察。 6.1.2应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的相关资料,综合市政工程 的类别、等级、地基基础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勘察工作。 6.1.3当拟建工程项目的位置或规划设计线路确定后,可不分阶 段进行一次性详细勘察。当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时,应进行补 充勘察。 6.1.4勘察前应获得地下管线等设施情况,勘探施工前必须用专 了探测仪器或人工刨验等方法确认孔位处无地下理设物。 6.1.5市政工程勘察的评价内容及提供的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节、第5.5节相关内容执行。

6.2.1城市桥涵勘察应对桥涵工程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提供 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的防治 以及施工降水的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

筑物总平面布置图;有关说明桥涵规模、可能采取的基础类型、尺 寸、预计埋置深度、总荷载或单位荷载和结构特点,以及说明地基 基础设计和施工特殊要求的资料。

.2.3勘探孔宜以取土试样孔为主,辅以标准贯入、静力触探等 原位测试孔。 2.4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以收集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布置通 当勘探孔。

2.5初步勘察钻孔一般沿桥轴线或在其两侧布置,有条件时, 结合桥型的分跨布置,孔间距不宜大于100m,深度宜达到预计 主端以下 3d~5d。

1勘探孔应根据墩台位置布设,特大桥主要墩台钻孔不得少 于两个,大桥主要墩台不得少于一个; 2特大桥、大桥的引桥:跨径≥40m的,应分上下行每墩布 置钻孔;30m≤跨径<40m的,应分上下行隔墩交义布孔;跨径< 30m的,可不分上下行隔墩交义布孔; 3中桥勘探孔不宜少于3个,人行天桥宜逐墩布置勘探孔, 小桥涵勘探孔不宜少于2个,当涵洞较长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适 当增加勘探孔; 4北部山区及山前,宜逐桩或逐墩布置勘探孔: 5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勘探孔数量。 6.2.7详细勘祭的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桩基沉降计 算深度以下1m2m;对不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

当增加探孔; 4北部山区及山前,宜遂桩或逐墩布置勘探孔; 5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勘探孔数量。 6.2.7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桩基沉降计 算深度以下1m~2m;对不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 达到桩端下3d~5d; 2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沉降

1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桩基沉降计 算深度以下1m~2m:对不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桥梁勘探孔深度应 达到桩端下3d~5d; 2对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天然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沉降

计算压缩层深度以下1m~2m,对不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天然地 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础埋深以下3m~5m。 6.2.8取样孔采取原状土样间距不应大于2m:如土层厚度大于等 于5m,可视具体情况,每层分上、中、下部位各取代表性原状土 详;遇有土层变化,应立即取样。 6.2.9应取桥涵范围内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水质分析,采取地下 水样数量应不少于3组。

计算压缩层深度以下1m~2m,对不需要进行变形验算 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础埋深以下3m~5m。

样;遇有土层变化,应立即取样。 6.2.9应取桥涵范围内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水质分析,采取地下 水样数量应不少于3组

6.2.9应取桥涵范围内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水质分析,采取地下

6.3.1城市道路(包括广场、停车场)勘察,应对沿线各地段路基的 稳定性和岩土性质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路基设计及不良地质和 特殊性岩土的防治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 相应的建议。

6.3.2城市道路勘察前应取得附有标明坐标、道

现状地形的道路工程总平面布置图,或附有标明坐标和现状地形的 广场、停车场工程总平面布置图:了解道路的类别,路面设计标高、 路基宽度、选用的路面结构组合类型和排水方式,以及地下理设物 概况等。

6.3.3勘探孔宜以取土试样孔为主,根据土层情况辅以

6.3.3勘探孔宜以取土试样孔为主,根据土层情况辅以静力触探 等原位测试孔,不宜采用鉴别孔。 6.3.4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以收集资料为主,必要时可布置适 当勘探孔。

6.3.4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以收集资料为主,必要时可有 当勘探孔。

6.3.5初步勘察应沿线路布置勘探孔GB/T 38591-2020 建筑抗震韧性评价标准,孔间距不宜大于500m

场、停车场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孔,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一般 路基钻孔深度可为4m~5m,遇沟坑应穿透。高填土路基不宜小于 30m

6.3.6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孔可沿道路中线或沿道路两侧交义布置,孔间距应得 合表6.3.6要求:

表6.3.6城市道路勘察勘探孔间距(m)

6.4城市室外管道工程

6.4.1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应对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为地基基 础和穿越工程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的防 治、深基槽开挖和管道设计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 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治、深基槽开挖和官道设 掌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 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GB 50147-2010标准下载, 6.4.2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前必须取得附有标明坐标、管道走向、 桩号和现状地形的管道总平面布置图:以及管道类型、基底高程 管径(或断面尺寸)、管材、设计示意图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地 下理设物分布概况等资料。 6.4.3勘探孔宜以取土试样孔为主,根据土层情况辅以静力触探 等原位测试孔,不宜采用鉴别孔。 6.4.4勘探孔应沿管道两侧交叉布置;在管道穿越铁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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