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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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pdf简介:

《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是一部针对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指导性文件。该导则主要针对的是勘察阶段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勘察内容:强调了勘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进行,包括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等,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全面。

2. 质量控制:规定了勘察设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如勘察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以及现场勘查的管理等,强调了对勘察成果的质量把关。

3. 信息化管理:鼓励和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效率,确保数据安全。

4. 责任追究:明确了勘察设计单位、从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责任,对于质量问题将进行追责。

5. 持续改进:倡导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鼓励勘察设计单位通过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提升勘察设计质量。

总体来说,该导则的实施旨在规范勘察设计行为,提升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工程的建设安全和公众利益。

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pdf部分内容预览:

4.3.3对已经交付的不合格的勘察报告应进行纠正,并应及 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4.3.4勘察单位应根据检查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技术质量

JG∕T 5051-1994 建筑机械与设备检测数据的整理与判定本系、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措施

附录 A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可按表A.0.1确定表A.0.1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过程过程文件及记录1项目要求(岩土工程勘察合同、勘察委托书等)前期2勘察纲要及其变更和补充文件;准备3勘察纲要技术交底记录1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记录、现场使用前检查记录;2工程地质测绘、勘探点定位和高程测量记录;现场3勘探记录,包括勘探孔移位记录;作业4原位测试记录;5外业质量检查记录;岩6外业质量验收记录;土7影像资料。工1试验委托书;程2试样接收登记表;勘室内3试验原始记录;察试验4校对、审核记录;5试验成果报告;6影像资料。1收集的相关资料;2统计分析记录;内业3计算书;整理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校对、审核记录;5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内容1交底记录、会议记录和有关质量的往来文件;后续验槽记录;服务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相关记录,:24:

附录B项且各阶段勘察内容及标准

B.1.1民用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 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必要时),场 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 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 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B.1.2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 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 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B.1.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 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 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 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D4洲正越察广对场山由拟律律箔山肌的移宝性体山评然关

B.1.1民用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 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必要时),场 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 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 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B.1.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B.1.3可行性研究勘祭,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 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 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 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B.1.4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 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

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 藏条件。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 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 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5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 坑升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B.1.5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 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 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 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 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 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 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 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 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名等对工程不 利的埋藏物。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B.1.6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 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 当地基土、边坡体、地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 监测,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B.2.1市政工程勘察一般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 察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并可根据施工阶段的需要进行施工勘察。 B.2.2市政工程勘察应根据不同的勘察阶段、工程类别和重要性 场地及岩土条件的复杂程度、设计要求,确定勘察方案和提交勘 察成果。

B.2.2市政工程勘察应根据不同的勘察阶段、工程类别和重要性、 场地及岩土条件的复杂程度、设计要求,确定勘察方案和提交勘 察成果。 B.2.3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工程建设的适宜 性做出评价,并应以搜集资料、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为主,必要 时应进行适当的勘探、测试及试验。可行性研究勘察工作应包括 下列内容: 1搜集区域地质、构造、地震、水文、气象、地形、地貌等 资料。 2了解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概况。 3调查拟建场区及周边环境条件

4分析不良地质作用和场地稳定性,划分抗震地段类别。 5评价拟建场地工程建设的适宜性。 6存在两个或以上拟选场地时,进行比选分析。 B.2.4初步勘察宜在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基础上,初步查明拟建场 地的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初步设计所需的建议及岩土参数。初步 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规模、成因、发 展趋势等。 2初步查明场地岩土体地质年代、成因、结构及其工程性质。 3初步查明地下水的理藏条件、动态变化规律以及和地表水 的补排关系。 4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工程材料的腐蚀性。 5初步查明特殊性岩土的工程性质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评价。 6初步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7对可能采用的地基基础方案、围岩及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 分析评价。 B.2.5市政工程详细勘察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场地岩土条件,进行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提供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及有关结 论和建议。市政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分布、规模、成因,分析发 展趋势,评价其对拟建场地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2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3查明特殊性岩土、河湖沟坑及暗浜的分布范围,调查工程 周边环境冬件一分析评价甘对设计与施工的影响

4查明地下水理埋藏条件及其和地表水的补排关系,提供地下 水位动态变化规律,根据需要分析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 5判定水、土对工程材料的腐蚀性。 6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进行评价,提供抗震设计所需的 有关参数。 7根据需要,对地基工程性质、围岩分级及稳定性、边坡稳 定性等进行分析与评价。 8对设计与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多层别墅家装图,提供岩土 工程技术建议和相关岩土参数

附录 C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校审提纲

C.1勘察文件的编制要求

C.1.1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现行《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和《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规范规定要求。 C.2勘察文件的校审提纲 C.2.1引 强制性条文:《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是否严格执行 C.2.2相关责任及签章:勘察项目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校对人 以及各类图表、原始记录人签名是否齐全、有效。

1工程建设标准: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现行有效、 是否适用于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主要相关标准有: 《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50025)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 《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50585)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 《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84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4/T258) 《湿陷性黄土场地勘察及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4/T312)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标准》(DBJ04/T248) 勘察任务委托书:委托的勘察任务是否明确:勘察文件是 足任务委托要求。 拟建工程概述:拟建工程概况,如位置、拟建建筑物高度 (地上、地下)、结构与基础形式、基础理深、基底荷载等是 确;勘探点高程及座标引测依据是否明确。 勘察工作的自的、任务与要求: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

GB∕T 37432-2019 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再制造C.2.5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勘察工作的目白

C.2.8地层划分与描述:地层划分是否合理;地层描述是否符合 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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