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tubbs-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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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tubbs-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pdf简介:

"yantubbs-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pdf" 的全称为《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Chinese Journal of Urban Engineering Standard CJJ 56-2012),它是中国的一部标准性文件。这部规范主要针对城市市政工程的管线(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规划和设计,为确保工程的合理布局、安全运行以及环境保护提供指导。

CJJ 56-2012规范详细规定了管线的规划、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验收标准,涵盖了管线的综合规划、管线与建筑物的关系、管线的敷设方式、管线的间距和埋深、环境保护等内容。它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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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tubbs-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2012.pdf部分内容预览:

1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 2初步分析评价隧道围岩分级、地应力分布、水文地质条 件、润口稳定条件及隧道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提出适宜的隧道 位置建议; 3存在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士时,初步分析其对隧道 建设的影响,

7.3.2初步勘察方法以地质调查和测绘为主,辅以代表性钻探 测试工作。城市山岭隧道,应采用以地质调查和测绘及物探为主 的勘探方法。

7.3.3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洞身段宜为1:1000~1:2000,隧

洞口边坡影响范围宜为1:500,断面图宜为1:100~1

件、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条件综合确定。分离式隧道应沿隧道 轴线布置不少于1条测线;洞口处应布置不少于3条横测线;不 同的地质体或构造类型T∕CAMET 11001.2-2019 智慧城市轨道交通 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规范 第2部分:技术架构,应布置(2~3)条测线

查和测绘及物探结果确定。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勘擦点数 量不应少于5个,长、特长隧道勘探点间距宜为200m~300m 隧道口宜布置勘探点。

7.3.6在松散地层中,

于1.5倍隧道高度,控制性谢勘探孔应进入隧道底板以下不小子: 2.5倍隧道高度;在微风化及中等风化岩石中,应进人隧道底板 以下,且不宜小于1.0倍隧道高度。遇岩溶、土洞、暗河等,应 穿透并根据需要加深

7.3.7初步勘察的取样及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 孔总数的2/3; 山岭隧道钻孔均应进行波速测试; 3 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深理山岭隧道应进行地应力测试

7.3.8初步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沿线区域地质、构造、地貌、地层、水文地质 条件,调查地下有害气体情况; 2初步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特殊性岩土的类型 分布、性质及对隧道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3初步查明沿线的地表水、地下水条件,评价对隧道施工 的影响; 4初步确定沿线岩土施工工程分级、围岩分级、提出围岩 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洞室围岩的稳定性: 5初步评价进出洞口、竖(斜)并、导坑、横洞等位置的 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岩上体稳定性:提出工程防护措施的建议

7.4.1详细勘察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场地岩土条件开展工作,为 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岩土参数及相关建议。 7.4.2详细勘察应以钻探,坑探、槽探和并探为主,并辅以必 要的物探工作

J仙一3 7.4.2详细勘察应以钻探、坑探、槽探和并探为主,并辅以必 要的物探工作。 7.4.3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洞口及纵断面最低部位应布置勘探点: 2 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岩体破碎带应布置勘探点: 3 地下水丰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 4 竖(斜)并、导筑、横洞等辅助通道应布置勘探点。 7.4.4 详细助察的勘探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山岭隧道,在地质条件简单、岩性单一、无构造影 响的洞身段,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150m;岩土条件复杂的滞 身段,勘探点间距宜为50m~100m;隧道口应根据岩土条件复 杂程度布置横断面; 2对于松散地层中隧道,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时,勘探点 间距应为10m~30m;场地及岩土条件中等复杂时,勘探点间距 应为30m~40m;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时,勘探点间距应为40m~ 50ml。

1 隧道洞口及纵断面最低部位应布置探点: 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岩体破碎带应布置勘探点: 3 地下水丰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布置勘探点; 4竖(斜)并、导筑、横洞等辅助通道应布置勘探点

1对于山岭隧道,在地质条件简单、岩性单一、无构造影 向的洞身段,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150m;岩土条件复杂的滞 身段,勘探点间距宜为50m~100m;隧道口应根据岩土条件复 杂程度布置横断面; 2对于松散地层中隧道,场地及岩土条件复杂时,勘探点 间距应为10m~30m;场地及岩土条件中等复杂时,勘探点间距 应为30m~40m;场地及岩土条件简单时,勘探点间距应为40m~ 50ml。

2在微风化及中等风化岩个勘探孔深度应迹入隧道底极 以下0.5倍隧道高度月不小于5m。遇岩溶、土洞、暗河等,应 穿透并根据需要加深

7.4.6详细勘察的取样及测试工作应符合下死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谢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 孔总数的1/2;控制性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断探孔息数的1,3: 2山岭隧道应选取代表性钻孔进行波速测试: 3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试验, 7.4.7 详细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分析评价拟建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的分布 情况及其对隧道的影响,提供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2分析评价围岩的稳定性和山岭隧道洞口斜坡的稳定性: 3分析评价地质构造复杂地段及不利地形对隧道工程的 影响; 4提供隧道影响深度范围内承压水、有害气体分布情况, 并分析评价其对隧道设计和施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处理 措施; 5对可能产生的流砂、管涌等,提出防治建议; 6根据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 评价施工工法的适用性;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地 段,提出超前地质预报的建议与要求; 7分析评价逊出洞口、竖(斜)并、导坑、横洞等辅助通 道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稳定性; 8根据沿线地下设施及障碍物专项调查报告,分析评价 对隧道设计和施.亡的不利影响、以及隧道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 响,齐提出处理建议

8.1.1本章适用于采用明挖法及顶管、楚间钻施工的给水、排 水、热力、燃气、电力、通讯等城市地下管道工程的岩土工程 勘察。

8.1.2勘察前应根据不同勘察工作阶段的要求,取得下列图纸

1管道总平面布置图; 2管道类型、管底控制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管材和 可能采取的施工工法; 3周边既有地下理设物分布情沉: 8.1.3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应为明挖法管道地基基础及项管、定 同钻施工的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管道基槽开挖和支护、排水 设计等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相关建议。 8.1.4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通过基岩埋藏较浅的地段时,应香明对设订和施门 方案有影响的基岩埋深及其风化、破碎程度; 2应在管顶和管底部位采取土、水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试 验。对钢、铸铁金属管道,尚应对管道埋设深度范围内各岩士层

1管道总平面布置图; 2管道类型、管底控制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管材和 可能采取的施工工法; 3周边既有地下理设物分布情沉 8.1.3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应为明挖法管道地基基础及项管、定 同钻施工的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管道基槽开挖和支护、排水 设计等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相关建议

8.1.4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

8.1.4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外,

1管道通过基岩理藏较浅的地段时,应香明对设计和施「 方案有影响的基岩埋深及其风化、破碎程度: 2应在管顶和管底部位采取土、水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试 验。对钢、铸铁金属管道,尚应对管道理设深度范围内各岩土层 进行电阻率测试。

8.2.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以搜集资料、现场踏期、调否为主: 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地质条件,分析评价拟建场地的稳 定性和适宜性: 2初步分析评价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分布范围和影响: 3在特殊性岩土分布区域,初步分析评价其工程特性和可 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8.3.1初步勘察应以钻探、坑探、槽探和井探为主,辅以必要 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物探等勘察方法,初步查明工程场地的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评价拟建地段的稳定性。 8.3.2初步勘察的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8.3.2的规定。地质条 作复杂的大中型河流地段,应进行钻探,每个穿越、跨越方案宜 布置勘探点(1~3)个

表8.3.2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m)

注:表中埋深均指管底理置深度

8.3.3明挖管道勘探深度应满足开挖、地下水控制、支护设计 及施工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管底设计高程以下5m;当预定深度 内有软弱夹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采用顶管、定向钻施 工敷设的管道勘探孔深度应进人管底设计高程以下5m~10m。 8.3.4采取工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探 7米/2

CJJ 246-2016 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8.3.5初步勘察应重点分析评价下列内容

1根据沿线的地貌单元、岩土条件,分析对管道敷设的影 响,分区进行各地段的稳定性评价;

2根据沿线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性质、 发展趋势,初步分析其对管道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的初步 建议; 3初步提供管线设施丁、管道防腐设计所需的有关设计 参数。

8.4.1详细勘察应按管道设计方案、施工工法、设计对勘察的 技术要求,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岩土参数及相关 建议。

8.4.2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挖管道勘探点宜沿管道中线布置;因现场条件需移位 调整时,勘探点位置不宜偏离管道外边线3m;项管、定向钻施 工管道的勘探点宜沿管道外侧交支布置,并应满足设计、施工 要求; 2管道走向转角处、工作并(室)宜布置勘探点; 3管道穿越河流时,河床及两岸均应布置勘探点;穿越铁 路、公路时,铁路和公路两侧应布置勘探点: 4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8.4.2的规定

DB41∕T 419-2014 高速公路设计指南表8.4.2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m)

1明挖管道勘探孔深度应满足开挖、地下水控制、支护设 计及施工的要求,且应达到管底设计高程以下不少于3m:非开 挖敷设管道,勘探孔深度应达到管底设计高程以下5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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