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ES 28-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工程化施用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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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ES 28-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工程化施用技术指南.pdf简介:

"T/CSES 28-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工程化施用技术指南.pdf" 是一份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CSES)发布的技术指南。这份指南主要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提出了一种将污泥作为林地肥料进行工程化施用的具体技术方案。

该指南详细介绍了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包括污泥的收集、预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处理,以及如何科学、安全地将其转化为适合用于林地的有机肥料。它旨在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同时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以实现污泥的绿色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内容可能涵盖了污泥中营养物质的分析、施用技术的操作规程、效果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对从事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农业等领域的人士具有参考价值。

T/CSES 28-202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工程化施用技术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京林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北京排水集团、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德智、张立秋、杨英杰、杜子文、熊建军、崔超、杨喆程、康龙飞、朱建刚。

《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 第1部分:概述 GB/T 28847.1-201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工程化施用技术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在林地工程化施用过程中的总体要求、施用要求 环境监测、记录与存档等。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林地利用的工程化施用过程,园林绿化用地的工 程化施用可参考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农林复合系统的工程化施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 30363 森林植被状况监测技术规范 CJJ/T283 园林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标准 CJ/T36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LY/T1242 林士壤石灰施用量的测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林地forestland 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 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但不包括农业生产中的果园、桑园和茶园等 占用的土地。 3.2 林地用污泥产品 sewage sludgeproduct forforest land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过相关处理后,达到CJ/T362要求林地利用相关标准的污泥产物 3.3 污泥产品林地利用 utilization of sewage sludge product in forest land 将林地用污泥产品施于林地土壤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林地抚育的方式。

林地forestland 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 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但不包括农业生产中的果园、桑园和茶园等 占用的土地。 3.2 林地用污泥产品 sewage sludge product forforest land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经过相关处理后,达到CJ/T362要求林地利用相关标准的污泥产物 3.3 污泥产品林地利用 utilization of sewage sludge product in forest land 将林地用污泥产品施于林地土壤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林地抚育的方式。

沟施groove fertilization

施groove fertilization

在行间靠近树木的根系开沟,将林地用污泥产品均匀撒于沟中并覆土的施用方法,包括 条施、环施等。

六施bunchfertilization 在林木根部附近开穴,将林地用污泥产品集中施于穴内并覆土的施用方法 3.6 撒施broadcastfertilization 将林地用污泥产品均匀撒在树木行间土壤表面,并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使污泥产品与土 壤均匀混合的施用方法。 3.7 倒运区transshipmentarea 林地用污泥产品在林地利用过程中,临时存放污泥产品的中转场地 3.8 地面标记groundmarking 通过测量和计算后,为方便后续作业或起到警示作用,在地面设置指示性图形或标志物。

4.1污泥产品林地利用前需进行检测,产品质量应符合CJ/T362的规定要求,检测指标参 见附录A,测定方法参见附录B。 4.2林地用污泥产品进行林地利用时,应对施用区所在地的地形、地貌、植被、水文、气 象等进行调查,重点对GB15618规定的污染物背景值进行监测。 4.3根据4.2调查结果,应合理制定林地用污泥产品施用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污泥产品的施用量、施用频次、施用时间、施用方式、施用作业流程等关键要素。所制定的 施用方案应具备经济、技术可行性和环境影响可接受性等条件。 4.4宜优先选择平原地区土壤贫、质地差的林地作为高有机质、氮、磷等营养成分含量 污泥产品的施用区。应根据施用区场地坡度,选择合适的施用方式: a)施用场地坡度小于9%时,宜采用撒施方式施用污泥产品; b)施用场地坡度为9%~18%时,宜采用横向沟施等施用方式,开沟方向垂直于地表径 流方向,防止雨水冲刷和地表径流对地表水及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c)施用场地坡度为18%~46%时,宜采取穴施、基质棒插施、增加覆土厚度等措施进 行污泥产品施用; d)施用场地坡度大于46%时,为水土流失敏感区,不得施用污泥产品。 4.5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地集水区周边、洪水泛滥区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水 体和敏感水体周围1km范围内等地区施用污泥产品。 4.6林地用污泥产品用于林地施肥作业前,宜对林地进行踏勘,按照制定的施用方案合理 规划施用区和倒运区。倒运区数量根据林地规模确定,倒运区场地应远离居民区,与居民区 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0.5km,倒运区场地应确保通风干燥,宜采取防雨和防尘措施。倒运区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场内的污泥产品。 4.7作业现场应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对进场林地用污泥产品的种类和重量进行真实统计, 保证现场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4.8施用林地用污泥产品的林地抚育措施可按照GB/T15781的规定执行。 4.9林地用污泥产品施用后,应参考GB/T30363选择合适的林木生长指标进行监测。若发 现林木生长受到不良影响,应立即停止后续污泥产品的施用

林地用污泥产品的施用流程可参见图1

图1林地用污泥产品的施用流程

5.2.1应根据林地用污泥产品运输量、地形、道路、交通等情况合理选择水运和陆运的运输 方式,运输工具可选择运输车辆或船舶,运输工具应满足施用区属地关于标识和密闭的要求 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无污泥产品遗漏和扬撒。 5.2.2宜采用挖掘机、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装载,设备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无 关的车辆和其他人员。

5.3.1林地用污泥产品施用前应根据GB15618的规定监测土壤和污泥产品中各类重金属污 染物和苯并[a]芘含量。 5.3.2依据污泥产品中各类重金属污染物和苯并[a]芘的含量及施用区相应的土壤背景值和 GP156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

5.3.1林地用污泥产品施用前应根据GB15618的规定监测土壤和污泥产品中各类重金 染物和苯并[a]芘含量。

式中: S一污泥产品施用量限定值,单位为t/(hma); W一土壤中污染物i的风险筛选值DB34∕T 917-202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设施技术标准,单位为mg/kg:

B一土壤中污染物i的背景值,单位为mg/kg; T一污泥产品施用层的土壤干重,单位为t/(hm·a); C一污泥干基中污染物i的含量,单位为mg/kg。 注1:i是指GB15618中规定的各类重金属污染物和苯并[a]; 注2:采用撒施时,施用层厚度指翻耕深度;采用沟施或穴施时,施用层厚度指挖沟或挖穴深度。 5.3.3计算所得各污染物的S;中最小值大于等于CJ/T362规定的污泥最大年施用量30 t/hma(以污泥干重计)时,污泥产品年施用量限定值应为30t/hma;各污染物的S;中最 小值小于30t/hma时,S;最小值作为污泥产品年施用量的限定值。 5.3.4若对同一施用区连续多年施用污泥产品,每次施用前均应再次监测土壤和污泥产品中 各类污染物含量,并按照公式(1)重新计算确定年施用量限定值。依据CJ/T362规定,污 泥产品连续施用年限不得高于15年。

林地用污泥产品的施用频次可一年一次或 年多次 但总施用量不得高于5.3中规定值。

5.5.1北方地区宜在春秋季节施用林地用污泥产品,汛期施用时应注意防范水土流失和地表 径流对周边水体造成的影响。 5.5.2南方地区宜在秋冬季节施用,避免在梅雨季节或炎热天气施用污泥产品。在土壤被雨 水浸润、雪覆盖、冰冻期间不宜施用污泥产品。

5.6.1林地用污泥产品施用前,应根据施用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施用方式,作业前应清理 影响施工作业的杂草、砖石等地面表层杂物

a)采用撒施方式时,应避免地表裸露和扬尘污染,施用后立即旋耕,旋耕深度不宜低 于20cm。 b)对于场地条件难以机械化作业或雨水冲刷时易发生地表径流的林地宜采用沟施或穴 施方式。沟施时,宜距离树木主干80cm~100cm位置开宽约30cm、深30cm~50cm的 不连续环状施肥沟(环施)或条状施肥沟(条施),可根据树木间距进行适当调整。施用污 泥产品时,宜将原主和污泥产品进行混合,混合比例不超过60%。施用后应立即覆土,覆 土厚度不得低于20cm,覆土后宜进行浇水;穴施时,应距离树木主干80cm~100cm处开 挖施肥穴,一般穴深为30cm~50cm,将污泥产品施入穴中后覆盖土壤。

6.1林地用污泥产品进行施用时,应建立环境监测体系,监测污泥产品在林地利用周期内 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如出现污染问题,不得继续施用污泥产品,并及时上报当 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2施用区土壤的监测指标参见GB15618中规定的指标,应包括各类重金属污染物和苯 并[a]芪,并结合土壤背景值、施用年限和污泥产品污染物含量,确定土壤监测频次。监测 频次和监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HJ/T166的要求。 6.3施用区地下水的监测指标应包括GB/T14848中规定的各类重金属污染物、硝态氮及总 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监测频次选择应力求以最低的监测频次,取得最具有时间代表性的样

T/CSES28—2021 品,潜水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年两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1次)《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GB/T 22040-2008》,承压水监测频次可根据情 况确定,宜每年1次。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的布设具体参见HJ/T164相关规定。 5.4施用区地表水的监测指标应包括GB3838中规定的各类重金属污染物、硝态氮及总大 肠菌群和菌落总数,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HJ/T9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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