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75-2017 软土地基路基监控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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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275-2017 软土地基路基监控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GB/T 51275-2017《软土地基路基监控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工程分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我国软土地基地区的路基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和管理提供技术指导。软土地基是指承载能力低、压缩性大、渗透性强、易发生沉降等地质条件下的土壤,对公路路基的稳定性构成了较大的挑战。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软土地基路基施工前的地质勘查、地基处理方法、路基施工工艺、监测内容、监测频率、数据处理与分析,以及沉降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保证软土地基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路基沉降、开裂等病害,保障公路的长期安全运行。

该PDF文件应该是标准的官方版本,内容清晰,无水印,完整版则应包括所有章节和相关的技术参数、规范和示例。它是公路工程领域从事软土地基路基设计、施工、监理及科研人员的重要参考文献。

GB/T 51275-2017 软土地基路基监控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5.6.2地下水位观测管埋设应符合下列为

1 地下水位观测管的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节接头不应渗水,管顶应有管盖; 3进水段与孔壁之间应回填洁净中粗砂,其余部分宜采用风 干膨润土泥球回填密实; 4管内水位稳定后,向管内注入清水的高度为3m5m时, 水位恢复时间不应大于120h。

5.6.3地下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GB∕T 16803-1997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 术语1 测量水位应同时测量管口高程: 2 真空预压路段地下水位观测时应保证管内地下水与大气 隔离。

5.7.1真空表精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6,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一般压力表》GB/T1226的规定,检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弹性 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执行。

5.7.2连接真空表与真空度测头的软管不应有接头。

1膜下真空度测头应埋设在设计位置; 2 软管应预留与差异沉降相适应的长度,穿过密封膜时不应 漏气。

5.7.4真空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真空度明显低于附近真空度时,应检查真空表与软管连 接处的密封性,漏气时应进行密封; 2真空度监测宣定期检查真空表的零位误差,并应更换不符 合要求的真空表。

5.8.1 巡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巡查内容应包括路基及其附近的裂缝、隆起、周围环境变 化等,排水固结路段还应检查排水垫层出水、排水情况: 2巡查记录应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查情况等。

5.8.2裂缝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绘制裂缝平面图,裂缝平面图应标示裂缝位置、测点等; 2 监测内容应包括裂缝宽度、裂缝长度、裂缝深度、裂缝错 台等。

5.9测点保护与恢复

5.9.5准基点、测点破坏后应修复或补理,并应补充测量,做好

5.10.1监测记录应包括监测仪器、监测日期、监测人员、监测数 据,以及天气、监测断面附近路堤施工、周边环境变化、路基及其附 近地面裂缝或隆起等。

5.10.1监测记录应包括监测仪器、监测日期、监测人员、监测数 据,以及天气、监测断面附近路堤施工、周边环境变化、路基及其附 近地面裂缝或隆起等。

5.10.2书面监测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蓝测记录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 2 使用的图式符号应规格统一、注记清楚: 蓝测原始记录应真实并满足可道溯潮性要求。 5.10.3 书面监测数据应按本标准附录B记录。

6.1.1监测资料应用前,应先对监测数据进行校对、整理、分析, 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6.1.2监测资料整理分析应及时。 6.1.3软土地基路基监控应结合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料进行监 测资料分析与应用。

6.2.11 监测数据应进行误差分析、处理和修正,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沉降、边桩水平位移宜进行平差计算和处理,并宜评定 精度; 2 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宜进行温度修正; 3深层水平位移宜利用测斜管位置曲线与其初始位置曲线 相减得到;当存在测斜仪不稳定、更换过测斜仪或者更换测斜管等 情况时,深层水平位移应采用位移增量累加值:

1包含路基荷载的沉降、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等的时程曲线; 包含路基荷载的沉降速率、最大水平位移速率等的时程曲线: 3 瞬时沉降、孔隙水压力增量、最大水平位移等与荷载的关 系曲线; 4 路基荷载、深度与分层沉降的关系曲线; 5分层沉降、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等与深度的关系曲线:

沉降、工后沉降、工后转角等与单程或长度的关系曲线: 深度与排水体真空度的关系曲线: 8 裂缝宽度、长度、错台等的时程曲线。 6.2.3对各种监测项目,应通过检查监测指标变化幅度和变化规 律的合理性、与其他监测项目的关联性,结合勘察、设计和施工等 资料判断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可靠性,存在问题时应查找原因、采 取对策。

6.3.1路基稳定性评估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路基荷裁增加时,排水固结法路基、散体材料桩复合地 基路基稳定性评估宜采用表观法、报警值法、拐点法等,柔性桩复 合地基路基、刚性桩复合地基路基稳定性评估宜采用表观法、报警 值法等; 2当路基荷载不增加时,路基稳定性评估宜采用表观法、趋 势法等。

1当根据裂缝、隆起等现象评估路基稳定性时,应先分析裂 缝、隆起等现象的性质和原因; 2裂缝的性质和原因可根据裂缝的位置、数量、间距、走向、 宽度和长度等确定; 3当路基稳定性恶化导致路基并裂、隆起时,应对路基稳定 性进行危险报警

6.3.3采用报警值法评估路基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排水固结法路基、散体材料桩复合地基路基,报警值法 宜采用沉降速率、水平位移速率、孔隙水压力系数等指标;对柔性 桩复合地基路基、刚性桩复合地基路基,宜采用桩间沉降;当监测 结果大于报警值时,应进行危险报警; 2当连续两天的沉降速率或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报警值的

60%,或连续三天的沉降速率或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报警值的40% 时,应进行危险报警; 3当沉降速率、水平位移速率接近报警值时,宜利用其他监 测项目和方法综合分析,评估路基稳定性。

6.3.4采用拐点法评估路基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3.5采用趋势法评估路基稳定性应符合下

1当路基荷载、周边条件不变,沉降、水平位移、孔隙水压力 等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出现拐点,且拐点后斜率大于拐点前斜率的 2倍时,宜进行危险报警: 2当路基荷载、周边条件不变,沉降速率、水平位移速率、孔 源水压力等增大的时间超过60d时,宜进行危险报警。 6.3.6路基稳定性评估应利用监测断面上所用监测点的监测资 料,并应根据各监测点的评估结果综合判断路基稳定性。 6.3.7当路基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路基稳定性评估应分析路 基条件变化的影响。 6.3.8当可利用多种方法评估路基稳定性时,应根据各种方法评 估结果综合判断路基稳定性

6.3.8当可利用多种方法评估路基稳定性时,应根据各种方法评

6.4.1路基预压荷载对应的最终沉降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恒载预压时间不宜少于6个月:

6.4.1路基预压荷载对应的最终沉降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基预压荷载对应的最终沉降预测应符合

恒载预压时间不宜少于6个月:

2最终沉降预测方法应根据行业特点、容许工后沉降、地质 条件、预压时间、监测期限等,结合经验选择本标准附录C中的沉 降预测方法。

6.4.2工后沉降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后沉降预测前,应复测路基顶面高程,并接下式计算流 降完成后的路基高度:

式中:S. 一工后沉降(m); S。一设计荷载对应的沉降(m); H。一一将路面等效为填土的路基设计高度(m)。 3对软土厚度超过15m或下卧层软土厚度大于3m的路基 宜结合分层或深层沉降监测资料预测工后沉降

6.5.1当可利用监测资料预测工后沉降时,宜采用工.后沉降法确 定路基上部结构施工时间。路基上部结构施工前的工后沉降不应 大于容许工后沉隆,

结构施工前的沉降速率不应大于沉降速率标准。 6.5.3过渡段路基上部结构施工时间宜同时根据工后沉降和工 后差异沉降折角确定。过渡段路基上部结构施工前的工后沉降和 工后差异沉降折角应小于容许值

6.5.4当根据桥台附近路基剩余沉降或剩余位移确定桥台桩基 施工时间时,剩余沉降或剩余位移应根据监测资料推算。桥台桩 基施工前的桥台附近路基剩余沉降或剩余位移的预测值不应大于 容许值。

6.5.5运营期过渡段养护时间宜根据差异沉降折角确定。养护

6.5.5运营期过渡段养护时间宜根据差异沉降折角确定。养护 前的差异沉降折角不应大于容许值,

6.6.2监控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控报告应根据监控目的、报告类别编制: 2周报、月报、卸载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宜包括项目概 况、监测过程和方法、监测成果、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3周报和月报应包括每个监测断面的填筑高度、沉降、位移、 充降速率、位移速率等; 4阶段报告应包括前期监控工作总结和后期监控工作的完 善建议; 5总结报告应对监测路段稳定性和工后沉降给出结论和 建议; 6报警报告应包括报警路段、原因、存在的隐患、建议措 施等; 7卸载报告应包括路基设计高度、路基填筑高度、工后沉降 确定方法、卸载标准、可卸载的路段等; 8监控报告应附相应的图表,并应说明监测期间出现异常或

特殊情况等; 9监控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重点突出,结构应清晰,文理 应通顺JG∕T 288-2013 建筑钢结构十字接头试验方法,结论应明确,

特殊情况等; 9监控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重点突出,结构应清晰,文理 应通顺,结论应明确,

特殊情况等; 9监控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重点突出,结构应清晰,文理 应通顺,结论应明确。

6.7.1 监测资料应经验收和归档。 6.7.2 监测验收和归档材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监控合同; 2 监控设计; 3 监控实施方案; 监测器材出厂合格证、检定合格证书、校准或标定报告、安 全技术交底材料、测点理设考证表、监测器材检修记录等; 5周报、月报、报警报告、卸载报告、阶段总结报告、监测总结 报告等监控报告; 6监测数据。

6.7.3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原始监测资料

附录 A 仪器埋设考证表表A.0.1水准点埋设考证表工程名称桩号引测基编号等级位置点情况高程(m)接测距离(m)基础情况X=水准点编号坐标Y=埋设时间天气气温(℃)测定日期基点高程(m)天气与气温(℃)埋设示意图及说明技术负责:校核:埋设及填表:日期:监理:日期:备注:.28.

DB12/T 888.4-2019标准下载表A.0.2表面沉降测点理设考证表工程名称桩号水准编号等级位置基点高程(m)接测距离(m)基础情况测点埋设日期埋设位置初值测定日期初始高程备注编号年月日xY年月日(m)平面、剖面图及说明技术负责:校核:埋设及填表:日期:监理:日期:备注:.29

表A.0.3剖面沉降管埋设考证表工程名称桩号埋设日期引测基编号等级位置点情况高程(m)接测距离(m)基础情况沉降管编号管内、外径(mm)管长(m)管口高程(m))地面高程(m)埋设深度(m)天气气温(C)平面、剖面图及说明技术负责:校核:埋设及填表:日期:监理:日期:备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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