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106-2013 能源管理体系 水泥企业认证要求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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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T 106-2013 能源管理体系 水泥企业认证要求 .pdf简介:

"RB/T 106-2013 能源管理体系 水泥企业认证要求" 是一项由中国橡胶与轮胎工业协会(BIR)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应用于水泥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这份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水泥企业的能源管理,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水泥企业能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能源审计、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监测、能源效率改进措施、能源管理的组织与责任、能源数据和信息管理、以及能源管理的评审和改进等。通过这一认证,企业可以展示其符合国家和行业对于能源管理的最高标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

PDF版本的《RB/T 106-2013 能源管理体系 水泥企业认证要求》通常包含了详细的条款和指南,企业需要按照标准进行内部审核和自我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最终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评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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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余热wasteheat 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排气、产品、物料、工质等带走的热量均称为余热。余热常用于发电、烘干物料 取暖等。 3.2 水泥生产系统productionsystemforcement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开始,到成品水泥(熟料)计量包装或散装出厂为止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完整 工艺过程和装备。水泥企业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原料破碎、生料制备、熟料烧成、水泥制成、包(散)装,适 用时,包括矿山开采等。

水泥生产系统productionsystemforcement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开始,到成品水泥(熟料)计量包装或散装出厂为止的有关工序组) 工艺过程和装备。水泥企业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原料破碎、生料制备、熟料烧成、水泥制成、包( 用时,包括矿山开采等。

生料制备系统Systemforrawmixgrinding

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一2012中4.3要求及以下要求: a)能源方针符合国家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的要求; b)若水泥企业所属一个更大的企业集团,能源方针还应体现企业集团的能源管理要求。

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4.1要求, 主:水泥企业在能源管理体系策划时CJ∕T 3061-1996 水处理用溶药搅拌设备,可考虑同岗位(不)同班次的能源对标及相似工艺水平的不同企业之间的 标活动。对标活动的信息可作为实施能源评审、建立能源目标和指标的输入。

4.4.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方案,确定运行控制措施。 注1:能源评审可参照使用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量审核、清洁生产等结果。 注2:能源评审时可能涉及密的热平衡测试,测试方法可参见GB/T26282。水泥回转窑热平衡、热效率、综合能耗 计算方法可参见GB/T26281

案,确定运行控制措施。 注1:能源评审可参照使用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量审核、清洁生产等结果。 注2:能源评审时可能涉及窑的热平衡测试,测试方法可参见GB/T26282。水泥回转窑热平衡、热效率、综合售 计算方法可参见GB/T26281

4.4.5能源绩效参数

4.4.6能源且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6.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一2012中4.4.6要求。 4.6.2水泥企业应根据能源评审、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在企业层面及相关层次建立并评审能源目 和指标,包括: a)在企业级建立可比熟料综合煤耗(kgce/t)、可比熟料综合电耗(kW·h/t)、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kgce/t)、可比水泥综合电耗(kW·h/t)、可比水泥综合能耗(kgce/t)等能源目标; b) 国家或地方对水泥企业有节能量要求时,在企业级还应建立节能量的能源目标并分解至相关 层次; c 对可以单独能源核算的部门、系统、过程、设施、设备或工作岗位等分层次建立能源目标和指 标。如:建立水泥制成车间的部门电耗目标、发电系统的自用电量目标、生料磨的电耗目标、中 控窑操作岗位的煤耗目标等。

4.4.6.3为实现能源目标指标,水泥企业应考 买施 案。建立实施方案时,水泥企业应考虑使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可行性,并明确方案实施结果的验 证方法。附录C给出了能源目标指标、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示例。 注1:基于过程方法,在水泥企业建立质量计划、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时,也可包括能源绩效的改进。 注2.能源管理实施方索可以是工艺技术改造项自、 鑫设 能源有关的设备大修、管理措施等

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5.1要求。

4.5.2能力、培训与意识

4.5.2.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一2012中4.5.2要求。 4.5.2.2水泥企业应根据能源方针和目标,在教育、培训、技能或经验方面作出规定,确保主要用能人员 的能力满足要求,主要用能人员包括:中控室和其他主要用能设备操作和维护、工艺管理、质量管理、技 术管理、能源监视与统计、主要原燃材料采购等相关人员。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要求获 得相应资质。 4.5.2.3水泥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识别在岗员工、转岗员工、新员工、代表企业的 员工等培训需求,实施继续培训和人职培训。

4.5.3.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一2012中4.5.3要求。 4.5.3.2水泥企业应对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能源目标指标等在相应层次进行内部沟通,尤其是当 能源绩效纳人企业考核机制时,对考核的过程及结果应予以内部沟通,如:磨机、窑的能源基准及实际能 源消耗状况。 4.5.3.3当水泥企业决定与外部交流,或当地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股东方等有要求时,水泥企业还应规 定对外交流的内容、方式,并予以实施。

4.5.4.1文件要求

4.5.4.2文件控制

4.5.5.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5.5要求。 4.5.5.2水泥企业应根据能源评审结果识别、策划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运行过程,确保在规定运行条 件下,建立与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能源目标指标、能源方针相一致的运行准则。主要能源使用的运 行过程应包括: a 原料破碎、生料制备、煤粉制备、熟料制备、水泥制备、水泥包(散)装质量控制的运行过程,并规 定其运行准则,如:物料易磨性和易烧性、物料粒度、物料水分、细度、饱和比、配比等参数; b)主要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过程,并规定其运行准则,如:主机设备的维护周期;密的

4.5.7能源服务、产品、设备和能源采购

1.5.7.2水泥企业在采购以下对能源绩效有重大影响的能源服务、设备和产品时,应建立和实施相关准 则,评估其在计划或预期的使用寿命内对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的影响: a)煤炭; b)大宗原料; ) 烘干设备、磨机及其主要配套设备、密及其主要配套设备、煤粉燃烧设备、熟料冷却设备、空气 压缩机; d) 耐火、保温、隔热、密封材料; 余热发电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其主要配套设备; f) 能源服务(适用时)。 .5.7.3 水泥企业应制定煤炭的文件化的能源采购规范,包括其进货验收要求

.5.7.2水泥企业在采购以下对能源绩效有重大影响的能源服务、设备和产品时,应建立和实施相关准 ,评估其在计划或预期的使用寿命内对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的影响: a)煤炭; b)大宗原料; 烘干设备、磨机及其主要配套设备、密及其主要配套设备、煤粉燃烧设备、熟料冷却设备、空气 压缩机; d) 耐火、保温、隔热、密封材料; 余热发电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其主要配套设备; f) 能源服务(适用时)。 5.7.3 水泥企业应制定煤炭的文件化的能源采购规范,包括其进货验收要求

1.6.1监视、测量与分析

4.6.1.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一2012中4.6.1要求。 4.6.1.2水泥企业定期监视、测量和分析的关键特性应包括: a) 能源绩效参数:生料粉磨过程的电耗、煤粉制备过程的电耗、熟料烧过程的煤耗、水泥粉磨过 程的电耗; b 表征设备运行能力并影响能源效率的参数:密、生料磨、水泥磨及煤磨的台时产量;密、生料 磨、水泥磨及煤磨的(有效)运转率与故障停机频率参数; c 影响能源效率的质量参数:燃煤的热值、水分和灰分;原料的易磨性和易烧性指标;人磨原料的 粒度和水分;出磨生料的细度和水分;入窑生料的分解率;出磨煤粉的细度和水分;配料方案的 率值;出磨水泥的细度和(或)比表面积; d 影响能源效率的设备控制和工艺参数,如:窑、生料磨、水泥磨及煤磨的投料(喂煤)量、磨机研 磨体的级配、风量、温度、压力、电流、预热器出口废气温度、CO含量与O2含量等: e)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指标,如:产品检验过程吨产品电耗、铲车及散装车的吨 产品油耗、余热发电锅炉热交换效率及单位熟料的余热发电量等; f)使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能源利用比率; g) 为满足国家对企业节能(量)要求而分解的能源消耗指标。 4.6.1.3水泥企业的测量计划应确保可统计出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电 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与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并与GB16780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水泥回转窑热平 衡、热效率、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可接GB/T26281进行,水泥回转密热平衡测试方法可按GB/T26282 进行。 4.6.1.4水泥企业对能源测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应满足GB/T24851要求。用于进厂原燃材料与出厂 产品计量的设备应定期检定。用于物料和过程产品计量的设备,应确定校准的方法和频次,实施校准并 保持记录,这类设备应包括生料配料秤、煤炭和(或)煤粉计量秤以及水泥配料秤。 4.6.1.5当影响能源绩效测量结果的物料和过程产品的数量采取设备计量之外的方法进行测量时,水 泥企业应确定测量的方法,确定对其准确度进行验证的方法并实施验证,以确保测量数据是准确、可重 现的。应保存验证的记录。 4.6.1.6当熟料综合煤耗、熟料综合电耗、熟料综合能耗、水泥综合电耗与水泥综合能耗等主要能源绩 效参数出现重大偏差时,水泥企业应开展调查,采取应对措施

4.6.2.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6.2要求。

4.6.2.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6.2要求。

a) 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符合性; b) 与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要求或节能量要求的符合性; c) 与GB16780和相关地方标准的符合性; d) 能源测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与GB/T24851的符合性。 4.6.2.3水泥企业应策划对能源绩效与GB16780合规性评价的时间间隔,并予以实施。

【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4.6.3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RB/T 1062013

4.6.4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放

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6.5要

4.7.1水泥企业应符合GB/T233312012中4.7要求。 4.7.2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可比水泥综 合电耗与可比水泥综合能耗等主要能源绩效。 4.7.3当发生以下重大变化时,最高管理者应考虑追加管理评审的需求,并予以实施

JC∕T 799-2016 装饰石膏板a)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要求或节能量要求发生变化; 国家淘汰落后等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必须改变; GB16780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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