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768-202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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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768-202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pdf简介:

DB51/T 2768-2021 是中国四川省地方标准,其全称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这份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它涵盖了隐患识别、评估、分类、治理、监控和改进等全过程,强调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主动管理和持续改进。

该标准可能包括具体的操作指南、检查清单、评估方法等内容,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它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那些可能面临较大安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如化工、建筑、冶金、交通运输等。

通过遵循DB51/T 2768-2021,企业可以系统化地管理生产过程中的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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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 患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与内容、文件管理、信息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绩效考核、持续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 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申,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3694 风险管理术语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23694和GB/T33000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隐患hidden risk of production safetyaccident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 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隐患排查screeningforhiddenrisk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 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惠,按照事故隐惠的等级进行登记,建 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或隐患信息数据库。! 3.3 一般隐患generalhiddenrisk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服 3.4 重大隐患majorhiddenrisk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灰土垫层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5 隐患治理elimination of hiddenrisk 消除或控制隐惠的活动或过程。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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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 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主要负责人keyperson(s)inchargeoftheenterprise 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 的实际控制人。

绩效worksafety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且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惠排查治理组织机构,组织各部门 、分工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应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 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检基层裸作人 确相应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经营单 查治理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在自身技术力量或

隐惠排查治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互相补充,与风险分级管控有机结合,实施双重预防。通 过全面辨识风险,实标准化工作基础;通过风险分级管控,消除或减少隐患;通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降低事故风险:通过标准化体系规范运行,促进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实施。

1.1根据隐惠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隐惠等级分为一般隐 大隐惠。 1.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以 为重大事故隐惠: a)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b)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c)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重大隐惠。 5.1.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执行相应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以下情 形为重大事故隐惠: a)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b)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c)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e)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f)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 2. 2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主要为13个方面的内容: a)资质证照;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c)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安全操作规程; f)教育培训; g)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h)安全生产投入; i)应急管理; j)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k)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相关方基础管理; m)其他基础管理

5.2.3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主要为11个方面的内容: a)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b)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 标准信 c)场所环境; d)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e)消防安全; f)用电安全: g)职业卫生现场安全; h)有限空间现场安全; i)辅助动力系统; j)相关方现场管理; k)其他现场管理。

6.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6. 1.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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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依据风险管控信息清单、行业隐患排查通用标准,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6. 1. 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a)基础管理名称; b)排查内容; c)排查标准或依据; d)排查方法。

6.1.3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 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a)与风险点对应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名称: b)排查内容; c)排查标准或依据; d)排查方法。

实施隐惠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李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持 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 患排查,两类隐惠排查可同时进行

6. 3. 1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定期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 惠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隐患排查应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不 a)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b)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c)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吸 d)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f)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和频次。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 门级、车间级、班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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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隐惠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惠排查清单进行隐惠排查,填写隐惠排查 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惠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a)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b)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C)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6. 4. 1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 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 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6.4.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6. 4. 3 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惠,根据隐惠治理日 和动用资源情,由生产经营单各级(公、 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 理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224-2018》6.4.4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g)复查或验收工作要求和安排; h)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 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

6.4.5验收与闭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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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惠治理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隐惠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从排查发现隐惠、 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闭合管理。对政府督办的重大隐患,按有关规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按照本单位隐患排查制度要求, 类隐惠排查周期。

生产经营单位在隐惠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JTS 252-1-2018 水运工程施工环境监理规范,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惠排查全过程 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a)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b)隐惠排查治理台账; c)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惠排查、评估记录,隐惠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政府部门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录入隐患排查治理 信息,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可构建本单位的隐惠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支撑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创建基于隐患排查的结果构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数据库,实现隐惠 排查治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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