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4035-2020 小型生物质锅炉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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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4035-2020 小型生物质锅炉技术条件.pdf简介:

NB/T 34035-2020《小型生物质锅炉技术条件》是一个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小型生物质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等方面提出的技术要求。小型生物质锅炉通常指的是利用生物质燃料(如农作物废弃物、木材等)进行热能生产的锅炉,适用于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

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小型生物质锅炉的性能参数、结构、材料选用、制造工艺、安全保护措施、运行维护以及检验方法等,旨在保证生物质锅炉的高效、安全、环保运行,同时促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它是生物质能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有助于提升我国生物质能利用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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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ficationfor smallbiomass boiler

图1小型生物质锅炉产品型号组成示意图

表1锅炉本体型式代号

式和燃烧方式超出上述范围时GB/T 11026.9-2016标准下载,可参照JB/T1626

1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分类、等级划分、性能指标、检验检测等应符合NB/T34024的相关要求 2锅炉的燃料应满足表3所示的基本要求。

3小型生物质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基本要

1.1制造单位应保证锅炉在额定参数下的额定热功率,并提供锅炉的经济运行负荷调节范围。 1.2锅炉在使用燃料满足设计或订货合同要求,设备状况良好并按照要求正确运行操作的情况 炉额定工况下的热效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

6.2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6.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6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3.1锅炉最后一 级受热面 度不大十160°C 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停炉检修次数应不多于3次。

6.4.1锅炉应设计合理,安全,稳定、高效燃烧,且使用维修方便。 6.4.2根据生物质燃料结渣特性,合理控制炉膛烟气温度,并应有必要的破渣措施。 6.4.3机械燃烧设备的给料装置应保证进料通顺、连续可调,并有独立的二次进风通道 6.4.4锅炉配风装置应结构可靠、操作方便、调节灵活,风压、风量能满足燃料充分燃烧的要求。

6.4.5应合理布置受热面,形成良好的水循环而使各部分受热面得到可靠的冷却。 6.4.6锅炉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锅筒(壳)或炉胆钢板的名义厚度应不小于3mm。 6.4.7锅炉应便于运输、安装、运行操作、检修、排污、放水及内外部清洗。 6.4.8锅炉大气连通管应在锅炉本体最高处开孔,并确保直通大气。锅炉大气连通管的当量通径应按 式(1)计算,且应不小于25mm

Da当量通径,单位为毫米(mm); O—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单位为兆瓦(MW)

6.5.1制造锅炉本体等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焊条、焊丝应有质量证明书。锅炉本体等主要部件的钢板材 质不应低于GB/T700中Q235的规定,钢管材质不应低于GB/T8163中10号、20号钢的规定。 6.5.2锅筒(壳)、炉胆最短一节筒体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每节锅筒(壳)纵向焊缝不应多于两条 且两条纵向焊缝中心线间的外圆弧长度不应小于300mm。 6.5.3环向焊缝对接边缘偏差应不大于板厚的10%加1mm,纵向焊缝对接边缘偏差应不大于板厚的 15%。锅筒(壳)、炉胆在同一断面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不应超过4mm、棱角度不应超过3mm。 6.5.4封头宜用整块钢板制造,需拼接时不应超过两块。 6.5.5管子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子外径的1.5倍,弯曲角度偏差不应超过1.5°。 6.5.6当受热面管子长度不大于2000mm时,允许有一个对接焊缝,当受热面管子长度大于2000mm 时,允许有两个对接焊缝。管子拼接时,最短一节的长度不宜小于500mm,管子对接边缘偏差应不超 过管子壁厚的10%加1mm。 6.5.7焊缝尺寸应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的要求。 6.5.8当焊接环境温度低于0C时,没有预热措施不应进行焊接。在雨、雪、雾天气时,不应进行露 天焊接。施焊前,影响焊接质量的油污、铁锈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6.5.9焊缝高度不应低于母材,且与母材光滑过渡,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不应有裂纹、弧坑及超过 0.5mm深的咬边。 6.5.10管子伸出其与管板连接焊缝的长度:当烟温大于600C时,其伸出焊缝长度不应大于1.5mm; 当烟温小于或等于600℃C时,其伸出焊缝长度不应大于5mm,管子伸入集箱内壁长度不应大于10mm。 6.5.11筒体(壳)、封头、集箱上各种管接头的倾斜度、偏移及法兰盘倾斜度不应大于2mm。 6.5.12锅炉总装完成后应按7.4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后试压部件金属壁和焊缝应无水珠和水雾 且未发现残余变形。

6.6.1配用辅机及附件应符合其产品标准。 6.6.2风机、水泵等设备的噪声应符合其产品标准。 6.6.3锅炉应配置高效除尘设施。

6.7检测与监控仪表及装置的功能要求

7.1锅炉应装设压力、 水位和水 安全运行参数的指示仪表 7.2锅炉应设置额定出水温度超温装置,锅炉机械燃烧设备还应设置故障停运报警和保护装置

查验锅炉本体等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焊条、焊丝的质量证明书。

辅机及附件检验采用视检和查阅质量证明文件等方法进行。

水压试验压力不低于0.15MPa。试压时,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水温不应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 度且不应高于70℃,稳压时间为20min。

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的项目及要求见表

厂检验和型式试验项目

锅炉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文件的各项规定逐台进行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合格 后,出具质量证明书JTS 165-4-2011 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 a)锅炉的产品合格证; b)主要技术参数; c水压试验报告。

8.3.1型式检验应经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型式检验应提供正式检验报告。 8.3.2锅炉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3.2锅炉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 老产品停产超过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d)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或用户提出要求时。

和型式检验的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诊

9包装、标识和随机文件

9.1锅炉包装应符合与用户的约定要求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产品出厂编号; ) 额定热功率,单位为MW; d 额定出水温度及回水温度,单位为℃; e) 制造单位名称; f 制造日期。 锅炉还应在其炉体的显著位置喷涂“锅炉严禁承压使用”和出口热水温度不得超过85°℃C"的警

HJ 25.1-2019标准下载9.4锅炉出厂时应提供下列图样及技术文件:

a) 产品质量证明书; b) 锅炉总图、安装图、管路系统图; c) 大气连通管通径计算书; dy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 e) 包装清单及备件清单; 上述图样及技术文件清单。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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