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_T 5111-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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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_T 5111-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pdf简介:

"DL_T 5111-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pdf"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标准中的一项具体规范。这份文档的全称可能是《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协会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的标准制定。该规范主要针对水电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为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指导,包括监理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详细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监理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监理报告的编写、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水电水利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安全。对于参与水电工程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人员来说,这份规范是必须遵守的重要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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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 T 5111 2012

件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安全监测、施工质量事故或质量缺 陷处理及重要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承建单位自检合格的 基础上报请业主,或由业主授权监理机构组织或主持,约请业主 设计、承建单位等各方参加现场联合检查。

1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查,按工程承建合同技术条款、 设计技术要求、DLT5113《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 量等级评定标准》执行。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技术要求有特别或更 亚格的要求的,按其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执行。 2对重要水工构筑物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预应力锚杆、锚 杆束、锚喷混凝土、围岩与边坡排水孔、水泥灌浆、金属结构与 机电设备安装、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埋设等施工项目,以及其他应 以施工工序为基础进行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项目,施工工序 质量检查应于相应施工工序完成后及时进行。上道工序未经质量 检查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 3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宜于本单元工程完工1个月内完 成。因特殊情况,部分项目不能及时检查的,可进行缺项暂评, 但应尽快补齐缺项进行终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终评应在消除缺 陷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前完成。 4对于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等级评定的单元工程,若 在以后的检查或运行中进一步发现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监理机构 乃应指示承建单位修复,并对该单元工程重新进行质量检查和质 量等级评定。 4.5.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单元工程质 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GB∕T 24967-2010 钢质护栏立柱埋深冲击弹性波检测仪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

1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在所有单元工程完工,并经单元工程质 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2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在所有分项工程完工,并经分项工程质 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3对于工程条件简单、工程规模不大的工程项目,可不单独

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4监理机构的独立检验与测

1监理机构应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监理项目施工生产性 试验、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和施工测量进行监督性或复核性检测。 2监理机构应随施工进展定期对承建单位检测设备、计量器 (具)的检定(校准)情况、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检 查。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 成品、混凝土配合比,以及相关施工参数等进行检查、取样和性 能检验。 4监理机构应对施工控制网、建筑物轴线,以及建筑物体型 尺寸、重要控制点高程等施工放样进行校测,并及时完成对工程 验收和质量检查过程中的工程测量成果审查。 5监理机构质量检测工作的方法、方式和手段,按监理合同 的约定进行。 1)在业主规定必须开展独立或平行检验时,监理机构应 独立地拥有这类手段,并随施工进展不断充实、完善 其检测频率不低于质量检查标准规定检验频数的 10%,或达到能独立进行对照与统计分析的数量要求, 2)监理机构为进行独立的检验,可按工程承建合同规 定,要求承建单位提供样品、取样劳务或使用承建单 位的检测设备。

4.6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驻厂监造

4.6.1监造质量检查依据: 1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 程、规范、标准等。 2国产设备以国家颁发的标准为原则,并参照行业标准及设 备制造厂标准;国外生产的设备及配套零部件,应执行设备采

4.6.1监造质量检查依据:

DL/T 5111 2012

合同规定采用的国际标准、国外有关技术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 3业主与制造厂签订的采购合同文件。 4经业主确认的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制造文件。 5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监造合同 文件。 4.6.2监造方式: 1监理单位应按监造合同约定在制造厂派驻驻厂监造机构, 按监造项目规模,配备足够的、专业素质满足工作要求的监造人员。 2驻厂监造工程师应采取重要部件、关键制造加工工序旁站 监督和一般部件、一般工序巡视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一般 工序进行文件见证;对关键零部件和关键工序,应进行现场见证 或旁站见证。 3有力学性能或化学成分要求的外协件毛坏、半成品、成品 入广后,监造工程师应要求制造厂对其力学性能或化学成分进行 检测或试验,并旁站见证,签认检测或试验结果;对在工厂不进 行组装的外协成品件,还应对其形状误差或配合公差进行检测, 并旁站见证,签认检测结果

4.6.3监造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监造工作开展前,监造工程师应熟悉设计、制造文件及相 关技术标准,掌握制造图纸、制造工艺规程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中 的各项规定,按监造工作和制造进展要求编制监造规划和监造实 施细则。 2监造机构应协助或参加业主组织的产品设计技术交底和 设计联络会。 3监造机构要督促和审查制造广制定质量体系文件、生产计 划和产品检验大纲,明确主要工艺及工序、主要检查项目、检验 标准、检验方法和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4监造机构应对制造厂提交的需要业主确认的设计文件进 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对制造广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监造机构应组 织技术评审,并报业主批准。 6监造机构应审核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配件、辅件制造分包 单位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分包单位 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是否符合设备加工 制造要求。 7监造机构应督促制造厂按规定进行各项工艺试验,并在相 应工艺试验完成后及时组织对试验成果进行评审。

1审查制造广相关生产人员的上岗资格、生产设备的加工能 力及精度,并检查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 2审查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坏料的质 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监督制造厂对外购器件、外协加工件和 材料的质量验收,并审查制造广提交的报验资料。 3对制造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和 关键工序的制造过程进行旁站见证,对中间工序和结果进行抽检 或检验,对制造厂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并做好检验记录。对不 符合质量要求的,监造工程师应指令制造厂进行整改、返修或返 工;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应下达暂停指令,要求制造广提出 处理方案,报驻厂监造机构批准后实施。 4在制造过程中,如需要对设备或构件的设计进行变更,监 造机构应及时通知业主,必要时协助或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变更 讨论会,并随变更的进行对因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和对制造工期 产生的影响作出分析和评价。 5参加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调试和整机性能检测,验证设备是 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并为此进行签证。 4.6.5监造机构应按照合同规定定期编制设备监造简报,及时向 业主报告设备制造的质量和进度等情况。当设备制造质量、制造 进度等出现重大问题时,监造机构应及时报告业主,并提交相关

4.0.0出厂验收一 1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出厂验收前,监造机构应全面检查已 完工设备及金属结构件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设计图 纸的要求,并审查制造竣工资料。具备出厂验收条件时,监造机 构应会同制造广通知业主组织出厂验收。 2在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出厂前,监造机构应检查待运机电 设备及金属结构的保护处理和包装措施是否符合运输、装卸、储 存和安装顺序的要求,检查相关的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是否 齐全。 3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件出广验收合格后,监造机构应及时 签发监造产品合格证书。 4监造机构发现制造进度滞后,可能导致影响按期出厂验收 时,应督促制造厂采取有效的加快加工制造的措施及时完工。 5监造机构应督促制造厂按供货合同约定实现设备成套交货 4.6.7监造的各项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制造完成,经出厂验收合 格后,监造机构应编制监造工作总结报告。监造工作总结报告的 主要内容应包括: 1监造的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概况(包括工程特性、设备项 目组成、主要设备基本参数、设备整体结构特点及主要零部件的 结构特点等)。 2监造工作综述(包括监造机构设置与主要监造人员,监造 工作依据,监造工作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等)。 3监造合同履行和监造过程情况。 4监造质量控制情况(包括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质量问题及 其处理情况、制造厂对遗留问题的质量承诺、制造质量的总体评 价等)。 5监造进度控制情况。 6监造合同费用支付情况。

GB 25684.4-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7监造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在安装调试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或建议。 8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监造大事记。 9 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和说明事项等

4.71到负交接验收可分到货验收和开箱验收进行。到货交接验 收工作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到货验收应对到货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装箱单、 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产品的技术文件等出厂物品和资 料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单。 2监理机构应对到货情况予以记载,对设备仪器存放的防 雨、防尘、防漏、防潮及防磁等措施是否符合安全存放规定进行 检查。 3开箱验收中,监理机构应督促安装承建单位对箱装零部件 进行数量清点,并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1机电备及金属结构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应包: 组织机构、安装作业安全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方案(作 业指导书)、主要部件和特殊部件的安装专项措施等。 2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审查内容应包括:遵循的标准、 规范、规程,安装总布置,安装程序,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及主 要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等。 3安装施工措施计划审查内容应包括:安装现场组织机构, 安装方法、起重机起吊能力复核、大件吊装方案、测量工具与仪 器的名称和精度、焊接工艺、支撑与加固方式、安全措施、质量 准、安装工期、人员配备等。

.7.3监理机构应协调好土建工程施工中预埋件的预留

作,在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才能进入

下道工序施工。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对预理件或预留孔洞加 以保护。

4.7.4在设备开始安装前,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建单位检查安装现 场是否达到安装条件要求,确认影响安装环境、安装作业安全和 安装质量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后方可准许开工。

4.7.4在设备开始安装前,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建单位检查安装现

《水处理用人工陶粒滤料 CJ/T299-2008》4.7.5大件吊装安装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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