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653-2019 锤式破碎机 铸造锤头 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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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653-2019 锤式破碎机 铸造锤头 技术条件.pdf简介:

"JB/T 13653-2019 锤式破碎机 铸造锤头 技术条件.pdf" 是一份中国国家标准的技术文件,它详细规定了锤式破碎机中使用的铸造锤头的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这份标准适用于锤式破碎机行业,主要关注锤头的材质、尺寸、形状、硬度、耐磨性、冲击性能、抗裂性、热处理要求等关键参数。

"JB"是"机械工业行业标准"的代号,"T 13653-2019"是标准的编号和发布年份,2019年发布的这一版本可能对锤头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以确保锤式破碎机的高效运行和寿命。

阅读这份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锤式破碎机的锤头产品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JB/T 13653-2019 锤式破碎机 铸造锤头 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IB/T136532019

4.1本标准所采用的耐磨奥氏体锰钢锤头牌号按GB/T5613和GB/T5680的规定并做了部分修改,耐 磨钢锤头牌号按GB/T5613和GB/T26651的规定并做了部分修改,抗磨白口铸铁锤头牌号按GB/ 5612和GB/T8263的规定并做了部分修改,铸造耐磨损复合材料锤头牌号按GB/T26652的规定并做 了部分修改。 4.2锤头牌号表示方法如下:

DB42∕T 1746-2021 超高性能混凝土钢桥面铺装体系技术规程JB/T136532019

链头铸造按GB/T5680、GB/T26651、GB/T8263 外,供方可根据锤头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选择供方认为对使用最有利的热处理规范和供货状态

制造的锤头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本标准表1的 规定。采用铸造耐磨损复合材料制造的锤头牌 号及组成应符合本标准表2的规定,铸造耐磨损复合材 料锤头中的抗磨白口铸铁化学成分应符合GB/T8263的规定,其他种类铸钢的化学成分及其是否作为 产品验收依据,由供需双方商定。

奥氏体锰钢、耐磨钢和抗磨白口铸铁制造的锤头牌

JB/T136532019

表1采用耐磨奥氏体锰钢、耐磨钢和抗磨白口铸铁制造的锤头牌号及材料的化学成分(续)

采用铸造耐磨损复合材料制造的锤头牌号及组成

JB/T136532019

表4采用铸造耐磨损复合材料制造的锤头硬度(经

注:洛氏硬度HRC和洛氏硬度HRA中任选一项。

5.4金相组织、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和无损检测

5.4.1经供需双方商定,室温条件下可对耐磨奥氏体锰钢锤头、试块和试样做金相组织、拉伸性能(下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弯曲性能和无损检测,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作为产品验收的必 检项目,具体要求按A.1~A.4的规定,未规定的条款不作为验收依据。 5.4.2其他牌号锤头金相组织、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和无损检测是否作为产品验收的必检项目以及检 测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5.6几何形状、尺寸和重量偏差

5.6.1锤头的几何形状及其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若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铸孔尺 寸公差要求参见附录B。 5.6.2锤头的尺寸、重量及其偏差应符合图样或订货合同的规定。若图样和订货合同中无规定,锤头 尺寸偏差应达到GB/T6414—2017中DCTG11级的规定,锤头重量偏差应达到GB/T11351—2017中 MT11级的规定。

5.7锤头清整、焊补与矫正

气刨、电弧切割和焊补。经供需双方商定,耐磨奥氏体锰钢和耐磨钢锤头缺陷可以焊补,但应在锤头热 处理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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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锤头本体脱离。若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铸试块的位置和尺寸由供 方决定。锤头断面深度40%处测试硬度取样检验方法由供方决定。硬度测试面应经机械加工、线切割 或电火花技术制取,但线切割或电火花加工面还应经机械加工去掉热影响区。表面硬度允许用便携式硬 度计测试,之后换算成洛氏硬度或布氏硬度。 6.3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进行。 6.4表面粗糙度检验按GB/T6060.1和GB/T15056的规定进行。 6.5锤头几何形状和尺寸应选择相 量快、板

7.2检验批次的划分可按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a)按炉次分批:同一类型的锤头,以同一炉次浇注并在同一炉做相同热处理的为1批; b)按数量或重量分批:同一牌号在熔炼工艺稳定的条件下,多炉次浇注并经相同工艺多炉次热处 理的,以一定数量或以一定重量的锤头为1批; c)按件分批:某些锤头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以1件或几件为1批。 7.3化学成分检验按批进行。采用电炉熔炼时,每炉制造的锤头作为1批。每批取1个试样进行化学 成分检验。采用切屑取样时,试样应取自铸造表面6mm以下。 7.4若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应加倍取样复检,若复检仍有1个试样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锤头为 不合格。 7.5硬度检验按批进行,每批随机抽取3件进行检验,若有1件不合格,可再随机抽取同样数量的锤 头进行复检,两次取样不合格锤头数量大于或等于2件时,则该批锤头为不合格。若第一次取样即有2 件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锤头为不合格。按件分批时,抽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锤头单重大于或等于 500kg的应逐件检验硬度。 7.6热处理态锤头的硬度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锤头重新热处理,然后进行标准所要求的硬度检 验。重新热处理后硬度检验合格,则该批锤头仍为合格。但是,未经需方同意,不允许对锤头进行多于 两次的重新热处理(回火热处理除外)。 7.7冲击吸收能量检验: a)锤头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按批进行。 b)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所用试样取自浇注锤头时单独铸出的试块,也可在锤头或锤头附铸试块上 切取。单铸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A.1、图A.2或图A.3的要求。该试块与其所代表的锤 头应同炉热处理。 c)在未完成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锤头本体脱离。若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铸试块的位 置和尺寸由供方决定。 d)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每1批取3个V型缺口(缺口深度为2mm)、U型缺口(缺口深度为2mm) 或无缺口的夏比冲击试样,3个试样在半径为2mm摆锤刀刃下的冲击吸收能量的平均值应符 合表3的规定。3个试样检验中只允许有一个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下限值的70%。

7.7冲击吸收能量检验:

a)锤头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按批进行。 b)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所用试样取自浇注锤头时单独铸出的试块,也可在锤头或锤头附铸试块上 切取。单铸试块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A.1、图A.2或图A.3的要求。该试块与其所代表的锤 头应同炉热处理。 c)在未完成热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锤头本体脱离。若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铸试块的位 置和尺寸由供方决定。 d)冲击吸收能量检验,每1批取3个V型缺口(缺口深度为2mm)、U型缺口(缺口深度为2mm) 或无缺口的夏比冲击试样,3个试样在半径为2mm摆锤刀刃下的冲击吸收能量的平均值应符 合表3的规定。3个试样检验中只允许有一个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得低于规定下限值的70%。 诺不合格,可从同一批中取3个备用冲击试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结果相加重新计算平均 值,若新平均值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或复检值中有任何一个低于规定下限值的70%,则该批 锤头为不合格。 e)因下列原因而不符合规定的冲击吸收能量检验结果视为无效: 1)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2)试样制备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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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样中存在异常,在此情况下,应从同一试块(锤头)或同批次的另一试块(锤头)中制取 一个新试样,其检验结果可代替不良试样的检验结果。 f)冲击吸收能量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锤头及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进行标准所要求的所有 冲击吸收能量检验。重新热处理后冲击吸收能量检验合格,则该批锤头仍为合格。但是,未经 需方同意,不允许对锤头及试块进行多于两次的重新热处理(回火热处理除外)。 7.8锤头表面质量应逐件检验。 7.9锤头的几何形状、尺寸和重量偏差应逐件检验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检验。 7.10化学成分、硬度、冲击吸收 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

8标志、合格证、包装、运输和贮存

8.1.1每件锤头表面应做可以进行质量追溯的标志。

a)供方名称和地址; b)商标; c)锤头名称和牌号; d)锤头检验批号: e)检验结果(检验报告); f)锤头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执行标准编号; h)出厂日期。

a)供方名称和地址; b)商标; c)锤头名称和牌号; d)锤头检验批号: e)检验结果(检验报告); f)锤头图号或订货合同号 g)执行标准编号; h)出厂日期。

8.2包装、运输和贮存

锤头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和包装。锤头防护、贮存、包装和运输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 并应在附于每批锤头的标牌上标识: a)需方名称、地址和到站; b)锤头名称和牌号; c)装箱号; d)重量; e)供方名称和地址; f)产品序列号; 供方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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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溶碳化物级别不大于W3级为合格。 b)析出碳化物级别不大于X3级为合格。 c)过热碳化物级别不大于G2级为合格。 d)碳化物超过a)、b)或c)的规定时,可在锤头或附铸试块上取样复检,或在锤头及其附铸试块 重新水韧处理后取样复检。复检结果中过热碳化物超过规定者应判不合格,未溶碳化物和析出 碳化物超过规定者允许重新水韧处理。但是【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用地和建筑分册(2014年),未经需方同意,不允许对锤头及试块进行多于两 次的重新热处理。 A.1.3非金属夹杂物按GB/T13925一2010的规定评级,不大于4A和4B级且视场内超过6mm的夹 杂物不超过2个为合格。 A.1.4晶粒度按GB/T6394的规定评级,显微晶粒度级别数不小于2为合格。 A.1.5金相试样应取自距铸造表面不少于6mm处。试验方法按GB/T13925的规定

拉伸性能(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

A.2.1经水韧处理后的ZG120Mn13和ZG120Mn13Cr2试样的拉伸性能(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 后伸长率)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耐磨奥氏体锰钢的拉伸性能

A.2.2拉伸试验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

A.2.3所用试样取自浇注锤头时单独铸出的试块,也可在锤头附铸试块上切取。单铸试块的形状和尺 寸应符合图A.1、图A.2或图A.3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单铸试块与其所代表的耐磨奥氏体锰钢锤头 应同炉水韧处理。在未完成水韧处理之前,附铸试块不可与锤头本体脱离。若需方未提出特殊要求,附 铸试块的位置和尺寸由供方决定。 A.2.4下届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等拉伸性能检验按批进行,每批取1个试样,若不合格, 可从同一批中取2个备用拉伸试样进行复检,如2个新试样中任一个的检验结果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则 该批锤头为不合格。

因下列原因而不符合规定的拉伸性能检验结果视

a)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 b)拉伸试样在标距之外断裂:

预应力简支梁桥(计算书119页,CAD图纸8张)JB/T136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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