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50-2019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DB37/T 5150-2019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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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150-2019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简介:

《DB37/T 5150-2019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是一部关于高性能混凝土应用的行业标准。高性能混凝土,顾名思义,是指具有高强度、高耐久性、高工作性、高体积稳定性和良好环保性能的混凝土。这部规程详细规定了高性能混凝土的设计、生产、施工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旨在推动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提高工程结构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该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结构,包括高层建筑、桥梁、隧道、水工结构等需要高性能混凝土的工程。它涵盖了混凝土原材料的选择、配合比设计、生产、运输、储存、浇筑和养护等全过程,同时也对混凝土的性能指标、耐久性、环保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通过遵循《DB37/T 5150-2019》规程,可以确保高性能混凝土的品质稳定,从而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DB37/T 5150-2019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5.2.1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 外加剂、纤维等产品还应具有使用说明书

6.2.2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检验,首次检验应按照本规 程的项目全部检验,检验结果应达到本规程的指标要求。原材料 进场检验批次和检验项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对外 加剂等关键材料更换生产厂家及品种时,应先进行水泥等原材料 与外加剂的相容性试验。 6.2.3不同原材料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标志

和贮存,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受潮、结块、变质、混杂、污 染等;水泥、矿物掺合料等存储期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检 按复检结果处置

6.3.1高性能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计量 设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强制检定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 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校验JGJ 6-2011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并取得有效检定证书。高性能混凝土生 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计量设备一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 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 查1次。

5.4.1高性能混凝土搅拌应严格控制搅拌时间和投料顺序,并 应按生产季节控制拌合物温度

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CB 50164 的规定。

6.4.3对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从全部材

求,并且不应少于30s,对于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的情况,可 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在制备高强混凝土、纤维混凝土、轻骨料混 凝土和自密实混凝土等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 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6.4.4冬期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凝土和自密实混凝土等特制品或掺用引气剂、膨胀剂和粉状外加 剂的混凝土时,应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6.4.4冬期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控制原材料温度和混凝土的温 度。炎热季节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掺加冰块的方法降 低拌合物温度,应采用碎冰机制备较小粒径的冰块:也可采用骨 判滨阳一风冷竺旅降低百料泪底

6.4.4冬期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控制原材料温度和混凝土的温 度。炎热季节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掺加冰块的方法降 低拌合物温度,应采用碎冰机制备较小粒径的冰块;也可采用骨 料遮阳、风冷等措施,降低原料温度。

6.5.1高性能混凝土的运输工具应满足以下要求:

1搅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GB/T26408的规定 2当需要较长距离运输时,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近距离运 输也可采用搅拌运输车、翻斗车和吊斗等多种运输方式。翻斗车 应仅限用于运送班落度小于80mm的混凝土拌合物,且运输道路 应平整。 3运输车在运输时应能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均匀并不产生分 层、离析。 4对于寒冷、严寒或炎热的天气情况,搅拌运输车的搅拌 罐应有保温或隔热措施。 6.5.2搅拌运输车在装料前应将搅拌罐内积水排尽,装料后严 林向增球铺内的温凝上合物加水

6.5.3当卸料前需要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外加剂时,应

加剂掺入后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进行搅拌;外加剂掺量和搅拌的 间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严禁随意添加

6.5.4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

间不宜天于90min,如需延长运送时间,则应采取相应的有效技 术措施,并应通过试验验证;当采用翻斗车时,运输时间应不大

6.5.5当采用泵送施工工艺时,混凝土运输应保证混凝土连续

5.5.5当采用泵送施工工艺时,混凝土运输应保证混凝土连续 泵送,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 的有关规定。

6.5.6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制定运输管理制度,合理指挥调度车

6.5.6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制定运输管理制度,合理指挥调度车 辆,并宜采用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

0.6.1浇筑高性能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施 工工艺与施工条件制定浇筑方案,包括浇筑起点、浇筑方向和浇 筑厚度等,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改浇筑方案。

筑厚度等,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改浇筑方案。 6.6.2当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环境下浇筑混凝土时, 应采取适当挡风措施,防止混凝土失水过快,并应避免浇筑较大 暴露面积的构件

6.6.2当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环境下浇筑混凝

应采取适当挡风措施,防止混凝土失水过快,并应避免浇筑较大 暴露面积的构件

6.6.3混凝士浇筑应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密实性和

性,宜采用分层连续推移的方式进行,上层混凝土应在下层混凝 土初凝之前浇筑完毕,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程中应加强检查模板的稳定性和接缝密合性,以防漏浆

6.6.5不同强度等级混凝现浇对接处应设在低强度等级混激

土构件中,与高强度等级构件间距不应小于500mm;现浇对接 处可设置有效隔离措施拦截混凝土拌合物,浇筑时低强度等级混 凝土不得流入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中

覆盖。梁板或道路等平面结构混凝土终凝前,应完成提浆、搓毛 等工序,平整后再次覆盖。

6.6.7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强度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 构件上面踩踏行走。

积高性能混凝土的浇筑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王 施工规范》GB50496的规定

6.7.1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结构、构件或制 品情况、环境条件、原材料情况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等,编 制详细的专项养护方案,经监理批准后严格执行,并详细记录。

6. 7.2高性能混凝土的养

6.7.4对于大体积高性能混凝土,养护过程应进行

表层温度和环境气温监测,根据混凝土温度和环境变化情况 调整养护制度,控制混凝土中心和表面的温差不应超过2 表面与大气的温差不宜大于20℃,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 温度之间的温差应不大于15℃。

6.8.1特制品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尚应符合本规程 6.1~6.7的相关规定。 6.8.2轻骨料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的相关规定。 6.8.3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高强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1的相关规定。 6.8.4自密实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83的相关规定。 6.8.5纤维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DB14/T 1739-2018标准下载,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的相关规定。 6.8.6其他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尚应符合相应标准的相关 规定。

7.1.1高性能混凝土的绿色生产监测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预 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的规定执行。绿 色生产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时间应选择满负荷生产时段; 2监测频率最小限值应符合表7.1.1的要求

7.1.2高性能混凝土的原材料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 按检验批次随机取样进行原材料检验,检验结果应达到本规程的 指标要求。检验批次和检验项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 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 规定。 7.1.3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个检验批;水应按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 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1)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 2)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的同批出厂材料,用于同时施工且属于同 工程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4)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混凝土 原材料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7.1.4高性能混凝土的性能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 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 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 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以交货检验作为 验收依据。 2出厂检验应在搅拌地点取样,混凝土交货检验应在交货 地点取样,取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14902的规定,并应符合山东省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 3高性能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抗折 强度、抗拉强度、抗剪强度等其他设计文件要求的力学性能应在 混凝土出厂前进行验证。高性能混凝土出厂前,还应进行设计要 求的混凝土耐久性能验证试验,试验结果符合要求方可出厂。 4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能交货检验的取样应在浇筑地点进 行。常规品高性能混凝土交货检验项目包括册落度、氯离子含 量、抗压强度及设计文件中包含的耐久性能,引气混凝土还包括 拌合物的含气量,特制品高性能混凝土(高强混凝土、自密实 混凝土、纤维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重混凝土)除应检验以 上项目外,还应按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 5高性能混凝土的出厂检验频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

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的取样频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士 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同一工程、同一配合 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1次;引气混凝土拌合物含 气量检测频率与落度检验频率相同

《发电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 20834-2014》7.1.5实体结构高性能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以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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