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81-2014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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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1381-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6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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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381-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381-2014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简介:

《DL/T 1381-2014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是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定的行业标准,主要针对电力企业的信用评价进行规范,目的是提升电力行业的信用水平,优化电力市场环境,保障电力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

这个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评价对象:明确了评价的对象是电力企业的信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电力设备制造企业等。

2. 评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以数据和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评价指标:规范了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多方面。

4. 评价方法:规定了信用评价的具体方法,如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运用信用评分卡、信用评级等工具。

5. 评价结果应用: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如在电力项目的招投标、合作伙伴选择、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应用,以及结果的公开与监督。

6. 信息获取与处理:规定了信用信息的获取途径,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了要求,并对信息的保护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通过这个规范的实施,电力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电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DL/T 1381-2014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企业信用评价基本原则、评价依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企业的信用评价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1382一2014电力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及代码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力企业信用评价creditevaluationofpowerenterprise 对电力企业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能 力及意愿的综合评价。 3.2 电力企业powerenterprise 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生产、输送、销售和研究的企业。 3.3 评价机构credit evaluationagency 符合《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关于在治理商业 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电治贿发(2008)3号)文件要求,从事电 力行业信用评价的机构。

电力行业评价对象evaluationobject 被评价的企业。例如电力企业。

GB 50271-1998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企业信用评价原则如下: a)坚持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 b)坚持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 c)坚持采用的程序、评价方法应与对外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一致性的原则

5.1.1信用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

DL /T 13812014

5.1.3电力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及代码。

5.2.1发电类企业评价内容见表A.1。 5.2.2电网类企业评价内容见表A.2。 5.2.3施工类企业评价内容见表A.3。 5.2.4 设计类企业评价内容见表A.4。 5.2.5其他类(如科研企业、调试企业等)评价内容见表A.5。

5.4.1.1电力企业按评价机构格式要求,同时以书面形式和网络形式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 容主要包括:

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证书。 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 企业业务经营状况。 企业技术与设备状况。 企业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状况。 一企业人力资源状况。 企业财务报表及附注。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用记录状况。 5.4.1.2评价机构在收到电力企业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包括是否受理申 报、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和需要补充材料的清单

评价机构与评价对象签订信用评价协议后,评价机构应根据评价对象所处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及 企业机构的复杂程度组建评价小组。 评价小组应不少于4名专业分析人员,小组成员整体必须具备企业管理、安全质量、人力资源、 财务等专业知识

取得电力行业信用评价资格证书,具备企业管理、安全质量、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一 一种以上的专业知识。 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并能独立完成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

5.4.2.3小组负责人

评价小组负责人应具备: 本标准5.4.2.2的能力。 参与过5个以上信用评价项目。 从事2年以上信用评价业务。

评价小组负责人应具备: 本标准5.4.2.2的能力。 参与过5个以上信用评价项目。 从事2年以上信用评价业务。

评价机构与评价对象沟通,确定现场访谈时间,制订现场访谈计划,分发评价对象和评价 员。

评价小组根据现场访谈计划和访谈提纲及要点进行现场访谈,访谈包括: 首次会议。评价小组与评价对象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分组访谈。评价小组各成员按专业性质与评价对象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并查看现场,根 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企业申报资料。 评价小组会议。评价小组对评价对象进行打分,并形成最终意见。 末次会议。评价小组与评价对象高层管理人员交换现场评价意见。

5.4.7.1评价小组向评价机构常设部门提交信用评价报告及工作底稿,由常设部门进行审核。如在审 核中发现问题,评价小组应当及时修正。 5.4.7.2评价机构常设部门汇总当期评价对象的等级意见及分值、报告初稿和审核意见,提交评价机 构内部技术委员会评审,确定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类见附录B。评价结果须经2/3以上技 术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评价机构应将审定结果在商务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官网等指定媒体上对外公示七天。在公示 期间,如果评价对象或公众对评价结果没有异议,则评价结果为首次评价的最终信用等级。如果评价 对象或公众对评价结果有异议,且在公示期间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的, 由评价机构组织复审。 评价机构受理复审后,评价小组根据补充的材料,按照本标准5.4.7和5.4.8重新评价。复审结果

为首次评价的最终信用等级,且复审仅限一次

的最终信用等级,且复官

信用等级最终确认后,评价机构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评价结果在评价机构网站、 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对外发布,内容包括评价对象名称、信用等级、有效期(生效日期和截止日期)、评 价机构名称等,并向受评企业颁发标牌和信用等级证书,标牌和证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三年,

5.4.9.2评价结果备案

评价机构负责评价文件的存档管理。评价小 将评价对象的原始资料、评价过程中的 行分类整理,作为工作底稿交与评价机构存档。 评价机构应按照保密级别对评价对象提供自 归档,对评价对象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应作为机密文件单独存档。

5.4.11跟踪与复评

DL/T13812014

DL/T13812014

A.2电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见表A.2。

表A.2电网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厂房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方案DL/T13812014

DL/T13812014

DL/T13812014

A.3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见表

.3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见表A.3。

JGJ 437-2018 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A.3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见表A.3。

表A.3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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