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 011-2018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

T/CAGHP 011-2018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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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AGHP 011-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9.3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3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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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 011-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AGHP 011-2018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简介:

《T/CAGHP 011-2018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是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制定并发布的一项行业规范。这项规范主要针对崩塌灾害的防治工作,规定了崩塌灾害勘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勘查内容、勘查方法、勘查报告编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1. 基本要求:该规范强调了勘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要求在勘查过程中充分考虑地质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等因素,并结合历史灾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2. 勘查内容:规范详细列出了勘查应包括的各个方面,如地质环境调查、地形地貌测绘、地质构造分析、岩土物理力学性质测试、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等,确保了勘查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3. 勘查方法:规范规定了各种勘查手段和方法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步骤,如地质测绘、钻探、坑探、地震勘探、遥感技术等,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技术指导。

4. 勘查报告编制:规范对勘查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要求、报告质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可读性,以便为灾害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试行与修订:由于是试行规范,意味着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根据反馈进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总的来说,这项规范是崩塌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对于提高勘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轻崩塌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T/CAGHP 011-2018 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2.1岩土体性质指标

E。—岩土体变形模量 岩土体泊松比 岩土体或结构面黏聚力

GB∕T 51346-2019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3. 2. 2 计算参数

后缘裂隙水压力 自重与相应地面荷载之和 基本地震加速度 水平地震系数

T/CAGHP011—2018

4.1.1崩塌防治工程勘查应在充分了解勘查区周边致灾地质环境背景的基础上,开展崩塌地质灾 害隐患勘查与评价,为有效减轻和防止突发性崩塌地质灾害危害提供地质依据。 4.1.2崩塌防治工程勘查应包括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岩土测试、监测、稳定性评价及防治工程措 施建议等内容。

4.2崩塌防治工程等级

4.2.1崩塌防治工程等级可根排 及其重要性等因素,按表1进行划分

4.2.1崩塌防治工程等级可根排

表1崩塌防治工程等级划分

.2受崩塌威胁设施的重要性分类按表2确定

表2受崩塌威胁设施重要性分类

c)陡崖或陡坡基本特征,包括危岩风化程度、裂隙发育程度、人类工程活动及分布特征,陡崖

卸荷带分布范围; 1) 危岩的位置、分布高程、空间几何形态、控制性结构面特征、危岩变形特征等; e) 崩塌体的运动特征,包括危岩破坏模式、危岩崩落的方向和影响范围等; f) 崩塌堆积体情况; ) 分析崩塌产生原因,评价危岩在可能的最不利条件下的稳定性、失稳的特征、规模及危害 程度; h)提供防治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地质资料、参数及防治建议等。 6经调查初步判定崩塌堆积体未达到稳定时,宜根据成灾类型,按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勘查。

4.5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

.1崩塌防治工程初步勘查和详细勘查实施前均应编制勘查设计书。 .2崩塌防治工程初步勘查设计书应在充分收集现状地形图及其他有关资料,认真进行现场 的基础上进行;崩塌防治工程详细勘查设计应在初步勘查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勘查工作的布置 分利用初步勘查阶段工作量并结合可能的防治措施。 5.3崩塌防治工程勘查工作应按勘查设计书实施。当勘查过程发现勘查设计书预估的地质情 实际地质情况有较大出人时,应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对工作量作适当调整 .4、崩塌勘查设计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目的任务; 基础地质、气象、水文资料及当地崩塌防治的经验; 确定勘查阶段; 勘查区地质环境; 崩塌(含危岩、陡崖及崩塌堆积体)的基本特征及稳定性初步评判; 勘查工作方法及部署(包括工作布置平面图); 勘查工作技术要求; 勘查工作进度安排; 勘查工作保障措施; 勘查工作经费预算; 预期勘查成果

4.5.1崩塌防治工程初步勘查和详细勘查实施前均应编制勘查设计书。 4.5.2崩塌防治工程初步勘查设计书应在充分收集现状地形图及其他有关资料,认真进行现场踏 勘的基础上进行;崩塌防治工程详细勘查设计应在初步勘查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勘查工作的布置应 充分利用初步勘查阶段工作量并结合可能的防治措施。 4.5.3崩塌防治工程勘查工作应按勘查设计书实施。当勘查过程发现勘查设计书预估的地质情况 与实际地质情况有较大出人时,应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对工作量作适当调整。 454尚损勘查设计书的其本内容应包括

目的任务; 基础地质、气象、水文资料及当地崩塌防治的经验; 确定勘查阶段; 勘查区地质环境; 崩塌(含危岩、陡崖及崩塌堆积体)的基本特征及稳定性初步评判; 勘查工作方法及部署(包括工作布置平面图); 勘查工作技术要求; 勘查工作进度安排; 勘查工作保障措施; 勘查工作经费预算; 预期勘查成果

5.1.1崩塌地质调查对象应包括危岩、陡崖和崩塌堆积体调查。 5.1.2崩塌调查范围应包括陡崖和相邻的地段,坡顶应达到陡崖岩体卸荷带之外的稳定区域,坡底 应达到崩塌堆积区外及崩塌堆积体可能转化为滑坡或泥石流的影响范围外。如存在对危岩起控制 作用的区域性结构面时,可扩大调查范围或进行专题地质调查。 5.1.3地质测绘与调查应在勘探工程实施之前进行。 5.1.4地质测绘与调查精度、工作量及工作方法应根据勘查阶段以及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确定。地 贡环境复杂程度划分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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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崩塌地质测绘与调查

5.2.1应搜集已有地形图、遥感图像、地震、气象、水文、植被、人类工程活动资料及崩塌史料,了解 前人工作程度,并访问调查和踏勘。 5.2.2崩塌区坐标系统宜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宜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对联测 困难的山区也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和假设高程。 5.2.3崩塌地质测绘与调查采用的比例尺及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崩塌勘查野外工作的测绘精度在初勘阶段不宜小于1:1000,详勘阶段不宜小于1:500, 其中复杂场地勘查宜取较大值。危岩崩塌地质测绘与调查采用的比例尺及精度宜能够清 楚表达危岩的形态特征、结构面特征等。危岩的剖面测绘比例尺不宜小于1:200。 b) 图上观测点,在初步勘查阶段,每10cm×10cm范围不少于1个;在详细勘查阶段,每 10cm×10cm范围不少于3个。每个危岩及主控裂隙的观测点不少于2个。观测点经分 类编号后,标注在工作图上,并详细记录。对重要观测点用油漆或木桩在实地标识。 c) 重要观测点的定位采用仪器测量,一般观测点采用半仪器定位。 5.2.4 崩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调查崩塌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了解与 崩塌有关的地质环境。 b) 在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调查崩塌所处陡崖(带)岩性、结构面产状、力学属性、延展及贯 穿情况、闭合程度、深度、宽度、间距、充填物、充水情况、结构面或软弱层及其与斜坡临空面 的空间组合关系,陡崖卸荷带范围及特征,基座地层岩性、风化剥蚀情况、岩腔与洞穴状况、 变形及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等(按附录A表A.1调查)。同一区域,陡崖地质环境条件变化 天时,应进行分段调查评价。 对危岩,应调查下列内容,并进行拍照,勾绘侧立面、正立面素描图(按附录A表A.2 调查); 1)危岩位置、形态、规模、分布高程; 2) 危岩、基座及周边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土体结构类型及其对危岩稳定性的影响; 3)1 危岩及周边裂隙充水条件、高度及特征,泉水出露,湿地分布,落水洞情况等; 4) 危岩变形发育史及崩塌影响范围。 卸荷裂隙按附录A表A.3进行专门的调查,并编号,标注在图上。调查裂原的性质、儿何 特征、充填物特性、充水条件及高度;对裂隙进行分带统计,划出卸荷带范围。 e) 土质崩塌地区调查土体组成和结构、垂直节理、古土壤层、落水洞的分布及稳定坡角,并进 行裂隙分带统计,划出可能崩塌的范围。 f) 对崩塌堆积体,调查下列内容: 1)) 崩塌源的位置、高程、规模、地层岩性、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及崩塌产生的时间; 2) 崩塌体运移斜坡的形态、地形坡度、粗糙度、岩性、起伏差、运动方式,崩塌块体的运动 路线和运动距离; 3) 崩塌堆积体的分布范围、高程、形态、规模、物质组成、分选情况,植被生长情况,崩塌堆 积体块度(必要时需进行块度统计和分区)、结构、架空情况和密实度; 4) 崩塌堆积床形态、坡度、岩性和物质组成、地层产状; 5)月 崩塌堆积体内地下水的分布和运移条件;

条件,变形情况(按附录A表A.4调查)。 g)调查崩塌影响范围内的人口及实物指标(按附录A表A.5调查)。 5.2.5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成果包括野外测绘实际材料图、野外地质草图、实测地质剖面图、各类 观测点的记录卡片、立面图、地质照片集等

5.3.1崩塌勘探应满足确定危岩形态,评价危岩、陡崖及崩塌堆积体稳定性《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176-2017》,布设治理工程的要求。 崩堆积体的勘探参照《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32864)执行。 5.3.2崩塌勘探可采用槽探、钻探或物探等勘探方法。物探方法宜采用孔内弹性波、井下电视、孔 间TC物探、高密度电法或地质雷达测试等手段;对土质崩塌,必要时可采用坑探或并探;对地质环 镜特别复杂、危害大的崩塌,必要时可布置探工程。勘查方法应根据勘查阶段及地质环境复杂程 度等确定。当选用钻探和物探时,除孔内物探工作外,宜先地面物探后钻探。 5.3.3卸荷带特征、控制性裂隙分布及充填情况勘探宜采用槽探或物探;软弱基座分布范围勘探宜 采用槽探和井探;当可能采取支撑方式时,在危岩软弱基座处布置钻孔或浅井;控制性结构面深部的 特征勘探应采用水平或倾斜钻孔

5.3.4崩塌勘探线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初步勘查阶段主要布置控制性勘探线;详细查阶段控制性勘探线与一般勘探线相结合 取样及现场测试应布置在控制性勘探线上。 对陡崖初勘阶段勘探线间距不应大于200m,且每个陡崖至少有1条勘探线;详勘阶段勘 探线间距不应该大于100m,且每个崖至少有2条勘探线。 c) 危岩均应布设勘探线,对大型以上的危岩和有重要保护对象的中小型危岩,布置控制性勘 探线;对其他危岩,布置一般勘探线。 d) 控制性勘探线沿危岩可能崩塌方向布置,从危岩后缘稳定区域一定范围到崩塌可能影响范 围,且尽量通过危岩的重心。 e) 一般勘探线布设在危岩的代表性部位,尽量通过其重心,勘探线长度以能准确反映危岩形 态、母岩及基座特征为原则。 f) 变形强烈带应有剖面控制。

5.3.5崩塌勘探点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危岩后缘、临空面及软弱基座等部位均有勘探点。 b) 危岩厚度较大时,在被裂缝切割形成的规模较大的岩体上布置1个垂直钻孔控制危岩、软 弱夹层及基座。 c) 当危岩形态在竖向接近板状时,在危岩的临空面布置水平或倾斜钻孔勘探控制危岩的控制 性结构面;水平或倾斜钻孔位置从危岩底面起算的高度不宜低于危岩高度的1/2。 d) 能满足对危岩、母岩、基座取样需要。 e) 对地质环境特别复杂、危害大、常规勘探方法不能查明其特征的危岩,在控制勘探线下部危 岩底部布设1条平硼GB 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探查危岩底部控制面。 对土质崩塌布置一定数量的控制性钻孔或探井穿透可能崩滑控制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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