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

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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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H/T 103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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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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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1033-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简介:

《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是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行业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国森林航空消防工作。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森林航空消防作业的设备配置、人员培训、作业程序、安全规定、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旨在提高森林航空消防的效率和安全性,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

具体来说,该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设备配置:规定了用于森林航空消防的飞机、机载设备(如灭火吊桶、喷水系统等)以及地面设备的配置要求,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森林航空消防作业的需要。

2. 人员培训:明确了参与森林航空消防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包括飞行员、地面操作人员等,规定了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作业程序:规范了从接警、出动、空中观察、灭火作业到任务结束的整个工作流程,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4. 安全规定:强调了飞行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预防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5. 应急处理:制定了面对突发情况(如飞机故障、天气突变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损失,保障人员安全。

总的来说,该规范是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我国森林航空消防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MH/T1033201

4.1.1航期前应了解巡护区林情、社情、火情、地形地貌及气候特征GB∕T 27794-2011 电力电缆用承插式混凝土导管,熟悉所用航空器的性能。 4.1.2航期前森林航空消防飞行观察员(以下简称观察员)应领取本巡护区地形图并在图上标出航线, 标明扑火力量、了望台的位置等。 4.1.3飞行前应准备飞行日志、飞行任务书、空中火情报告单、火场飞行灭火报告单,以及领航、通 信和摄影摄像等设备。

4.2.1机长应按飞行预报起飞加入航线。观察员应填写《飞行记录表》(见附录A)、《飞行任务书》(见 附录B)。 4.2.2进入航线后,观察员应随时从航空器窗口向外观察了望,准确判别火情。 4.2.3空中领航作业应包括:空中领航计算、目测地标定位、确定偏航距离、准确记录各航段两侧的 能见度和飞机到达每个转弯点的时刻

5.1.1确定火场位置

应根据地标相关位置关系、飞机位置、 水场方位和距离确定火场的秘概略位置 当飞行观察员判定火情发生在本区域或区界时,应引导飞机改航飞向火场,确定火场的精确

高空观察主要任务为: a)在地形图上勾绘火场区域; b)测算火场内的有林地占火场总面积的百分比; c)根据火场烟柱的倒向判定风向,用八个方位(东、南、西、北、东北、西北、东南、西南,下同) 表示;根据烟柱的倾斜角度判定风力,用级表示; d)按强、中、弱三个等级判断火势强度; e)根据火头、火线在火场的方位判断火势蔓延方向,用八个方位表示; f)判定火头数目,测定火线长度

低空观察主要任务为: a)按地表火、树冠火、地下火对林火分类; b)按十分法确定受害树种组成; c)观察是否有扑救人员、车辆、重要基础设施等; d)采集火场图片和视频资料。

5.1.4测算火场面积

MH/T1033201

飞行观察员在空中确定火情后,应将火场侦察情况及时填写在火情空中报告单上并立即将火情信息 向航空护林站(点)报告。 飞行结束后,应向航空护林站(点)详细汇报火场情况,提交火场飞行灭火报告单、飞行任务书和影 像资料等。

调度员应: 组织实施并参与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6) 向业务人员及飞行机组下达任务: c) 与相关防火部门、空管、飞行及保障单位进行联络协调; d) 保证信息通畅; e 完成航期结束后的资料收集归档等。

调度员工作程序为: a)接受上级工作指令和任务; b)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向上级报告; c)组织实施; d)总结任务完成情况。

6. 3. 1. 2 制定航线规划应:

a)根据森林分布、地形地貌、火灾发生规律、野外用火和人员活动情况; b)根据所选用灭火机型的续航时间确定航线长度; c)避免相邻航线重叠,间距以30km为宜; d)有明显的检查点(转弯点); e)以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风景林区、重点林区和重点火灾区等为主; f)对边境地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执行

6. 3. 2. 1地面调查

应对巡护区进行实地踏查,获取当地的社情、林情、火情等资料和森林资源分布图、重点火险 图以及林区附近水源分布图等,

6. 3. 2. 2资料准备

6.3.2.3航线确定

MH/T 10332011

以航站使用的机场为起点和终点,将其和转弯点连结后形成一条多边形的闭合航线。航 500km以内。航线范围应覆盖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重点火险区等。航线应避免穿越本巡 较高的山峰。

6. 3. 2. 4图上作业

衫图上标绘出航线,并按从小到大顺序用三位数

6.3.2.5制作航线示意图

示意图应包括:航站名称、年份、比例尺、指北针、航线、航线代号、航向角、航距、机场标 向、明显地标、图例、航线一览表(代号、转点、航向、航程)、外框(含经、纬度标志)等。

7.1.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机群洒液灭火工作。 7.1.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负责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化学灭火技术员、机械师等人员 研究制定酒液灭火方案。 7.1.1.3航期初应组织进行洒液灭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节熟练掌握机群洒液灭火操作 规程、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7.1.1.4航行管制员负责指挥洒液飞机的起降:机械师负责指挥飞机出入加药坪

7.1.2.1机群洒液灭火宜在以机场为中心,半径为100km范围内实施。 7.1.2.2作业时火场风速应不大于10m/s,能见度应不小于10km。 7.1.2.3在保证飞行安全前提下,空中喷洒高度应不高于20m。 7.1.2.4飞机衔接喷洒药带重叠应不小于10m。

1.2.1机群洒液灭火宜在以机场为中心,半径为100km范围内实施。 1.2.2作业时火场风速应不大于10m/s,能见度应不小于10km。 1.2.3在保证飞行安全前提下,空中喷洒高度应不高于20m。 1.2.4飞机衔接喷洒药带重叠应不小于10m。

7. 1.3.1 准备

7.1.3.1.1开航前应按常年用药量的1.5倍储备化学灭火药剂。 7.1.3.1.2应检查和维护化学灭火加药、搅拌设备,进行试运转,确保其能工作正常 7.1.3.1.3应对地面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7.1.3.2药剂配制与加注

MH/T 10332011

7.1.3.2.1化学灭火技术员应 查。 7. 1. 3. 2.2飞机滑进加 1足药液

7.1.4空中灭火作业

7.1.4.1应选择适宜的机型作为机群洒液灭火指挥机。无指挥机时,应以长机做为指挥机。作为空中 指挥员观察员应乘指挥机提前飞抵火场,根据火场实际情况,选择火场喷洒地段,确定喷洒灭火作业方 式和飞机进出航向等。 7.1.4.2飞机飞行跟进间距应保持在500m~800m。 7.1.4.3机群到达火场上空,长机按指挥机下达的指令进行酒液灭火作业,其他飞机依次跟进长机实 施作业。

1.4.1应选择适宜的机型作为机群洒液灭火指挥机。无指挥机时,应以长机做为指挥机。作为 挥员观察员应乘指挥机提前飞抵火场,根据火场实际情况,选择火场喷洒地段,确定喷洒灭火作 和飞机进出航向等。

7.1.5机群作业方式

机群作业方式分为: a)跟进衔接喷洒方式:适用于蔓延速度较慢的稳进地表火; b)跟进重叠喷洒方式:适用于坡度较大、扑火人员到达火线有困难和火势较强的地段 )连续衔接喷洒方式:适用于建立阻火带进行阻燃和配合地面人员扑火,

7. 1. 6 航后工作

7. 2. 1.1 组织管理

7.2.1.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机降灭火作业。 7.2.1.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应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机降扑火队负责人研究制定机降 灭火方案。 7.2.1.1.3航期初应组织进行机降灭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节熟练掌握机降灭火作业程 序和方法。

7.2.1.2飞行前准备

7.2.1.2.1机组应按飞行计划做好飞行前准备工作并确定配载。 7.2.1.2.2观察员领受机降扑火任务后应进行领航准备,并确定和记录机降人数、架次、位置、灭火 机具和所带给养等情况,负责指挥机降队员登机及机舱内摆放扑火机具。 7.2.1.2.3机降扑火队员应按要求准备灭火机具和给养,提前20min到达停机坪。

7.2. 1.3机降作业

2.1.3.1观察员应根据火场情况和机长共同确定机降点的位置。机降点的选择应利于人员运动 扑救、防止火烧事故发生,且宜设在火场上风处、火场尾部或侧翼位置。位于上风处或火场尾部 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200m;位于侧翼的机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400m;因地形限制,只能降 火线下方时,机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1000m。

MH/T 10332011

7.2.1.3.2机降点应选择地势平坦、无障碍物、无沼泽、净空条件好的开阔地带;其坡度、海拨高度 和面积应满足该机型的性能要求。 7.2.1.3.3机降后扑火队员应迅速从机头方向远离直升机。 7.2.1.3.4机降后观察员应填写《扑(灭)火报告单》(见附录C)和《火场侦察报告单》(见附录D) 7.2.2索(滑)降扑火

DB42∕T 1711-2021 轻钢龙骨-混合相磷石膏喷筑墙体技术规程7.2.2索(滑)降扑火

7. 2. 2. 1 组织管理

7.2.2.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索(滑)降扑火作业。 7.2.2.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应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索(滑)降扑火队负责人研究制定 索(滑)降扑火方案。 7.2.2.1.3实施索(滑)降扑火作业的扑火队,应在非航期对索(滑)降队员训练和考核。考核合格 人员方可从事索(滑)降扑火作业。航期初应组织进行索(滑)降扑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 节熟练掌握索(滑)降扑火作业程序和方法。

7.2.2.2准备工作

7.2.2.2.1直升机进场后,航站和机组应对索(滑)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载荷试验 7.2.2.2.2机组应按飞行计划做好飞行前准备工作并确定配载。 7.2.2.2.3观察员领受索(滑)降扑火任务后应进行领航准备,确定和记录索(滑)降人数、架次、 位置、扑火机具和所带给养等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 5135.21-2011》,并指挥索(滑)降队员登机及机舱内摆放扑火机具。 7.2.2.2.4索(滑)降扑火队员应按要求准备扑火机具和给养,提前20min到达停机坪。

7.2.2.3索(滑)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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