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030-2019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

DB13/T 5030-2019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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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T 5030-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1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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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03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5030-2019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简介:

DB13/T 5030-2019 是河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河北省的旅游交通环境,规定了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设置原则、设计要求、制作与安装、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提升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游客提供清晰、准确、便捷的导向服务,提升旅游体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简介:

1. 设置原则:强调标识的合理性、易读性、一致性,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保证标识的清晰、准确和醒目。

2. 设计要求:规定了标识的图形、文字、颜色、大小等设计要素,要求标识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同时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如视障人士、外籍游客等。

3. 制作与安装:规定了标识的材质、制作工艺、安装位置等,确保标识的耐用性和安全性。

4. 维护管理:要求定期对标识进行检查、清理、更新,确保标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标识分类与内容:对各类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景区入口标识、道路指引标识、服务设施标识等,并规定了各标识应包含的具体信息。

总的来说,DB13/T 5030-2019 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河北省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设置,助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是河北省旅游交通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DB13/T 5030-2019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tourismtrafficguidesigns 设置在通往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道路路口处,指引驾车人员由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前往 邻近的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并提供方向、距离等信息的交通引导标识。 注: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包含旅游区交通引导标识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引导标识两大类

DB13/T50302019

4.2应综合考虑道路等级、交通流量及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情况和重要程度等因素设置 保持引导信息的连续性、规律性、一致性。 4.3不应侵入公路和城市道路的建筑限界。 4.4应从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所处市、县范围内开始引导CJ∕T 166-2006 建设事业集成电路(IC)卡应用技术,位于主城区的在主城区范围内引导 位于非主城区的在非主城区范围内引导。 4.5应维护良好并应定期检查,对丢失、破损、变形、褪色、脱落的标识应及时补充、修整或更换 4.6当设置环境和引导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增减或变更标识,并更新管理数据。 4.7应符合GB5768、GB/T8416、GB/T23827、GB/T31382等的有关规定

家游区交通引导标识引导

山水类 滨海类 草原类 一沙漠类 冰雪类 一湖泊湿地类 一红色旅游类 遗产遗迹类 一名城古镇类 农业园区类 工业园区类 自驾车旅居营地类 文博院馆类 特色村镇类 主题园区类 购物街区类 旅游公路(风景道)

5.1.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引导标识引导对

旅游集散中心 旅游厕所 驿站 观景台 一旅游购物商店 美食美宿

5.2.1旅游区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范围

DB13/T50302019

.1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可为AAAA级人 游区 告标识,如图1所示,并符合下列要求: 宜在出口前1.5km或2.5km处设置; 一高速公路沿线多个出口可达同一个旅游区时,宜设置在距离旅游区较近的出口。

宜在出口前1.5km或2.5km处设置; 高速公路沿线多个出口可达同一个旅游区时,宜设置在距离旅游区较近的出口。

图1旅游区出口预告标识

5.2.1.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出口与其他等级道路连接的平面交叉口处可为AAA级及以上旅 具备同等品质的旅游区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同等品质的旅游区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5.2.1.3一级公路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引导对象应为AAA级及以上旅游区及具备同等品质的旅游区; 宜在前往旅游区道路上需转向或分叉路口适当位置设置; 大于5km的直行路段宜在适当位置增设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5.2.1.5旅游公路(风景道)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在前往旅游公路(风景道)需转向或分叉路口; 旅游公路(风景道)内部标识系统宜结合自然、历史、文化等本土特征设置具有地域特色的 标识; 宜对旅游公路(风景道)内部的旅游区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做系统性引导,设置全景图、指 示牌、解说牌、警示牌等。

5.2.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引导标识设置范

5.2.2.1旅游集散中心及驿站

级旅游集散中心及驿站宜设置在一般公路或城市道路(非快速路)与前往其道路的平交路 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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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及驿站宜在通往其最近的平交路口处设置: 位于旅游公路(风景道)内的旅游集散中心及驿站宜从旅游公路(风景道)入口处开始设置

5.2.2.2其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应在距离其500m以内范围的适当位置设置,当需转向或出现分叉路口时,宜设置在通往其最近的 (非高速和城市快速路)需转向或分叉路口的位置

5.3.1宜单独设置,不应影响其它交通标志;当道路条件无法单独设置时,宜与指路标志组合设置。 5.3.2距离旅游区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500m以外范围(含500m)应设置旅游距离标识或旅游方向 和距离标识

3.4大于5km的直行路段宜在距离下一个需转向或分叉的路口3km处增设旅游方向和距离引

6.1河北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标识

河北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标识由“Hebei”五个字母、刻有“河北”两个汉字的印章、“京 享河北”及英文“EnioyHebei”组成,如图2所示。

图2河北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标识

6.2.1符合附录A类别的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应使用附录A所示的旅游图形符号。 6.2.2未包含在附录A类别的旅游区,应依据GB/T10001.1、GB/T10001.2、GB/T16903(所有部 分)的相关规定设计旅游图形符号。

.3其尺寸不应大于方向箭头与文字区域尺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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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文字应规范、正确、工整。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顺序排列。版面中的汉字、拼音字母、数字 等采用道路交通标识字体(简体)

5.3.2旅游区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名称应由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同时组成,中文名称位于英文名称 上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中文名称应使用规范汉字且不应超过6个字,超过时宜缩略;如:“柏里水乡旅游度假区” 简写为“柏里水乡”。 一一英文名称地名用汉语拼音,汉语拼音拼写方法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 名部分>》规定,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小写;专用名词用英文,除介词、连词外,第一个字 母大写,其余小写,英文名称长度不应超过中文名称长度,超过时按照英文惯例简写。 5.3.3除特殊规定外,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汉字高度一般值应根据道路设计速度,按表1选取。字高 可考虑设置路段的运行速度(V85)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具体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经论证

上方,并符合下列要求:

6.3.3除特殊规定外,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汉字高度一般值应根据道路设计速度,按表1选取。字高 可考虑设置路段的运行速度(V85)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具体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经论证 汉字宽度最小不应低于规定值的0.75倍。

表1汉字高度与速度的关系

6.3.4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阿拉伯数字和其他文字的高度应根据汉字高度确定,其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宜符合表2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具体原因不能满足要求时,经论证字符高度最小不应低于规 定值的0.8倍

表2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标识版面中的箭头包括五个方向指示,分别为直行、左前、向左、右前、向右五个方向, 指向应与车道的线行表示一致。

据文字、方向箭头、旅游图形符号的尺寸及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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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标识根据出 口编号标志相对位置设置在标识版面的 其他情况下应设置在左上角

6.6.1同一版面申引导的旅游区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不应超过3个,需要引导2个以上(含2 个)旅游区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时,应组合版面。 6.6.22个以上(含2个)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组合时,自上而下依次为旅游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信 息。 6.6.3当引导的2个以上(含2个)旅游区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方向相同时,应按照从近到远的顺序 白上而下排当的 百 上i

应为棕色底、白色文字、白色旅游图形符号、白色边框、棕色衬边,颜色范围参照GB/T8416的有 关规定。

7标识板和标识杆的材料和支撑

7.2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标识版面,反光膜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GB/T18833的规定。 7.3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的支撑方式分为单柱式、多柱式、悬臂式、门架式,支撑方式应与环境相适宜 并符合下列要求:

单柱式:标识板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2个以下(含2个)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引导 标识; 多柱式:标识板安装在两根及两根以上立柱上,仅适用于高速公路; 悬臂式:标识板安装于悬臂上,分为单悬臂和双悬臂两种。适用于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 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和视距或视线受限制的情况下,标识下缘离地 面的高度应大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门架式:标识板安装在门架上,适用于同向三车道以上的道路,标识下缘离地面的高度应大 于该道路规定的净空高度,

8.1宜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现有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基础上增设智慧引导标识,提供相应引导对象的 实时信息。 3.2智慧引导标识应提供与引导对象相关的道路情况、交通流量、游客容量、应急公告等实时信息 不宜显示和交通引导无关的信息。

3设有智慧引导标识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宜设置在高速公路出口、旅游公路(风景道)上和城 道路口等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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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旅游图形符号示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旅游图形符号示例

表A.1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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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区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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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区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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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区类)(续)

A.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A.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表A.2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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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旅游图形符号(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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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版面设计

《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则 TSG S1001-2008》图B.1.1单个旅游区旅游方向标识版面布置

图B.1.2单个旅游区旅游距离标识版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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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3单个旅游区旅游方向和距离标识版面布置

JT∕T 835-2012 承载比检测仪图B.1.4两个旅游区旅游方向标识组合版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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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1.5两个旅游区旅游距离标识组合版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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