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8-2019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DB4403/T 18-2019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DB4403/T 18-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16.8K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3387
免费资源

DB4403/T 18-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03/T 18-2019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简介:

DB4403/T 18-2019是深圳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在道路两侧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从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和指导,旨在推动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满足快速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具体来说,这份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充电设施的选址原则:根据城市道路规划、交通流量、电动汽车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

2. 充电设施的设计要求:包括充电桩的数量、类型、充电接口标准、充电功率、供电系统设计等,确保充电设施功能完善,使用安全。

3. 施工建设规范:规定了充电设施的施工流程、施工质量、安全防护等,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4. 验收标准:对建设完成的充电设施进行验收,包括硬件设施的完整性、功能的正常运行,以及相关文档的完整性等。

5. 运营维护规定:对充电设施的日常运营、故障维修、安全管理、服务规范等进行规定,保证充电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6. 环保和节能要求:在设施设计和运营中,注重环保和节能,符合绿色发展的理念。

由于具体的规范内容没有直接提供,以上是一般此类标准可能包含的内容概述,具体细节可能需要查阅该标准的全文。

DB4403/T 18-2019 道路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GB/T18487.1、GB/T19596、GB/T29317、NB/T33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分体式玄由机n i+ +w ahar

分体式充电机splittypecharger

DB4403/T18—2019 将功率变换单元与充电终端在结构上分开,二者间通过电缆连接的非车载充电机。 3. 2 充电终端chargingterminal 分体式充电机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由充电电缆、车辆插头和人机交互界面组成,也可包含有 通信等部件。 3. 3 自动充电 automatic charging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BMS)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 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 3. 4 待机模式standbymode 当无车辆充电和人员操作时,充电机仅保留后台通讯、状态指示灯等基本功能的状态, 3. 5 待机功耗 standbypowerconsumption 充电机处于待机模式时的输入有功功率。 3. 6 恒功率输出 constantpower output 在一段或多段输出电压范围内,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能够保持恒定功率输出。 3. 7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 transmission control unit 通过软硬件接口与相应输入/输出组件连接,完成人机显示、计量计费、支付、数据加解密 充电设备启停、广告流媒体播放控制与管理、与电动汽车智能充电信息平台通信等功能。

DB4403/T182019

4.1.1充电设施的规划应与城市申低压配电网规划、建设密切结合GB∕T 7922-2003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以满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和 自动化的要求。 4.1.2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宜结合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车辆的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和道 路侧停车位的布局综合确定。

DB4403/T182019

4.2.1充电终端宜建设在交通畅通路段附近,全天准停的路边停车位,不宜选在交义路口。 4.2.2充电终端建设的路边停车位处宜有路牙且充电终端外廓的垂直线与路沿石之间距离不应小于 25cm,同时宜采取必要的防撞措施;宜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满足夜间运营需求。 4.2.3充电终端应建设在路边停车位中间,正面朝向道路。充电电缆及车辆插头应从充电终端侧面引 出。 4.2.4充电设施的选址应充分预留低压配电系统、分体式主机的安装位置,低压配电系统及分体式主 机可安装在绿化带等不影响公共安全及人员不易触碰的位置。 4.2.5充电设施的分体式主机的建设应远离居民小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噪音骚扰。 4.2.6充电设施宜考虑集中建设及管理,所选地点宜可建设6个或以上充电终端。 4.2.7充电设施的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点。 4.2.8充电设施不应建设在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4.2.93 充电设施不宜选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 的下风侧。

5.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966一2014、GB/T51313一2018的有关规定。 5.2充电设施接入配电网要求应符合GB/T36278一2018的有关规定。

充电设备应满足纯电动汽车快速充电需求,应选择分体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 充电设备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的要求

6. 2. 1通信功解

充电设备通信功能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的要求 充电机应具有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6.2.2绝缘检测功能

充电设施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能够相互配合,并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中附 录B.4.1和B.4.2的要求,且实现以下功能: a)每次充电前应检测直流输出接触器(K1、K2)的外侧电压: 一若电压测量值超过土10V时,应停止绝缘检测流程并发出告警信息; 一若电压值正常,则对内部(含充电电缆)进行绝缘检查和短路检查; b)当充电电缆损坏时,应能检测出异常情况,停止充电并发出告警信息

DB4403/T182019

6.2.3车辆插头归位检测功能

6.2.4综合控制管理单元

综合控制管理单元应实现以下功能: a)支持软加密应用; b)具备接入统一的电动汽车智能充电信息平台的条件。

6. 2. 5 计量功能

公用型充电机应具有对充电电能量进行计量的功能,计量功能应符合GB/T29318的规定。 公用型充电机应按JJG1149一2018的要求检定合格 面向电网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设施的供配电侧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久

6. 2. 6 远程启停功能

充电机应具备远程启停控制功能,能够通过远程控制启动和停止充电。

具备远程启停控制功能,能够通过远程控制启

6. 2. 7 付费交易功能

公用型充电机应按配置的参数实现计量计费功能,参数包括费率时段、计费费率等。充电机宜支持 多种电子支付方式。

6.2.8本地数据存储功能

本地数据存储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交易数据以记录形式保存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 在充电过程及停止充电(包括非正常工作条件)时,均能有效保存设备断电前的状态和计量计 费信息; 具有不少于10000条的记录空间。

6. 2. 10 急停功解

应装设急停保护装置,并实现以下急停功能: 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具备远程恢复和现场恢复

一紧急情况下,可从硬件上切断充电回路; 发生急停后,有效保存设备断电前的状态和计量计费信息。

6. 2. 11远程功能

DB4403/T182019

充电机应具备以下远程功能: a)远程监控:发现和定位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异常信息; b) 远程服务:解决充电终端用户的操作问题; 远程升级:实现系统升级; d)远程查询:实现系统后台远程查询设备运行日志。

6.2.12保护和安全功能

除湿功能。充电机主机应能检测柜内湿度值,当湿度超过阀值时自动启动除湿,保障柜内绝缘 良好和电气安全; b) 烟雾报警功能。当内部起火时,充电机应切断主回路电源并发出告警信息; 倾斜告警功能。当主机和充电终端机壳受到撞击发生较大程度的变形或者倾斜时,充电机应切 断主回路电源并发出告警信息; d) 水位告警功能。当内部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充电机应切断主回路电源并发出告警信息

6.2.12.4充电机启动充电时,应由用户确认启

6.2.12.5充电过程中,充电机应有明显的状态指示或文字提示,防止人员误操作。 6.2.12.6充电机未启动充电或充电停止时,应切断相应充电终端的直流输出接触器,充电终端内供 电电源不应大于36V。

6.3.1.1电源电压和电流

充电机输入电压额定值为三相380V,输入电流额定值应大于32A,输入电压充许波动范围为额 ±15%。

6. 3. 1.2电源频率

交流输入电源频率为50Hz±1Hz

流输入电源频率为50Hz

6.3.2环境适应要求

DB4403/T182019

DB4403/T182019

6.3.3内部温升要求

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第7.4条的要求。

6. 3. 4 安全要求

6. 3. 4. 1允许温度

6. 3. 4. 2电击防护

3.3.4.3电气间隙和爬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准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 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 主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 间隙不小于14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6.3.4.4接地要求

所有设备外壳应采用外观可视的接地措施,充电机接地功能应符合NB/T33001一2018第7 要求,宜具备接地线故障检测功能

6.3.4.5电气设计要求

充电机电气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功率电路及控制电路都应具备过载保护功能; b)人员接触到的功率电路及控制电路的交流输入侧都应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直流输出端具备状态反馈确认功能,确保接触器分合闸指令正确执行; 上游配电箱(充电机之外)可配备熔断器、断路器或相关过流保护器件: e) 充电终端内部所有元器件离地垂直高度应大于55cm。

6. 3. 4. 6电气隔离要求

6. 3.5 绝缘性能

6. 3. 5. 1绝缘电阻

DB4403/T182019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2规定施加直 流电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Q

6. 3. 5. 2 介电强度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2规定施加1mir 工频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JTG 3363-2019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试验时,充电机泄漏电流 值不应大于10mA,试验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 对采用绝缘材料外壳的充电机进行试验,按照GB/T7251.1一2013中10.9.4的方法进行试验,

6.3.5.3冲击耐压

在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 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表2规定施加3 次正极性和3次负极性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每次间隙不小于5S,脉冲波形1.2/50μs,电源阻 抗5002,试验时其他回路和外露的导电部分接地,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不应出现击穿放电,允许出 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介电强度,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

表2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

充电终端输出电压、电流范围为: a)直流输出电压优选值:200V~500V,200V~750V,200V950V; 额定输出电流优选值:100A,125A,160A,200A,250A。

《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172-2012》6.3.7充电机效率、输入功率因数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