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T 50568-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7.1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3356
免费资源

GBT 50568-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是一部针对油气田和管道建设中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该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主要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海上油气田、管道工程以及相关的储油库、天然气处理厂等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规定:对勘察目的、勘察内容、勘察等级、勘察方法等进行了规定。

2. 地形地貌与地质环境:规定了对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质灾害等的调查与评价要求。

3. 地基与地下水:对地基承载力、地基稳定性、地下水位、地下水性质等进行了规定。

4. 勘察报告:规定了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勘察过程、勘察结果、工程建议等内容。

5. 勘察质量控制:对勘察活动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资格、设备精度、检测方法、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规定。

6. 安全与环保:强调了在勘察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和环保要求。

这部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油气田和管道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质量,保障工程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了规范化的操作指南。

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4.3.11工程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的地貌成因、形态、特征及其发 展趋势; 2调查穿越山体、水域和冲沟及两岸地层的岩性、成因类型 分布规律、岸坡稳定情况及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的成因类 型、分布范围、形成条件及其对管道穿越工程的影响

伏变化不大时,宜进行工程物探工作。工程物探测线宜采取垂直 于河道或沿拟定的穿越中线布置。对工程物探的实测资料,应结 合地质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地质解释成果

4.3.13在初步勘察时,对水域大中型穿越工程应进行钻探工作

1助探点宜布置在拟定穿越中线位置的上游15m~30m 处,穿越段勘探点间距宜为100m~200m,每一个方案不应少于3 个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1/5 对已经确定为挖沟法穿越方式的勘探点可沿穿越中线布置; 2探孔的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当无设计要求时,控 制性探孔深度自河底算起应为20m~30mJG∕T 267-2010 建筑陶瓷砖模数,一般性探孔深度 宜为10m~20m; 3对抗震设防烈度天于或等于6度的地区,勘探孔深度应满 足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评价的要求

4.3.14山体水平定向钻穿越初步勘察时,钻探及测试的探点

4.3.15冲沟大中型穿越初步勘察时,勘探孔不宜少于3个,勘探

孔的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无设计要求时勘探孔深度 20m~30m

4.3.16详细察应在已确定的穿越断面上进行,应满足

1查明穿越断面的地层结构、松散地层的颗粒组成及其工程 地质和水文地质特性; 2 对设置的竖并部位进行工程地质分析评价: 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进行评价; 4 对河床、冲沟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 5对岸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并应对护坡措施提出建议:

4.3.18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挖沟法穿越方式,探点应布置在确定的穿越管道中线 上,偏离中线不宜大于3m; 2对水平定向钻法、顶管隧道法、盾构隧道法穿越方式,应在 平行穿越中线两侧15m~30m处各布置一条勘探线,两条勘探线 上的勘探点应交错布置: 3勘探点投影到管道中线上的间距宜为30m~100m,对地 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复杂)的应取小值,三级(简单)的应取大 直;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且主河槽内至少有1个勘探点; 4当采用水平定向钻法穿越山体时,应结合山体形态、岩性 特点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 5当穿越方案设置竖并时,勘探点可根据竖井尺寸并结合地 质条件确定;对于断面和深度较小的竖井,勘探点不应少于1个, 布置于拟建竖并中心;对于采用天型顶管隧道法及盾构隧道法穿 越方案的竖并应布置勘探点3个~4个,勘探点沿圆形竖并的周 边轮廓线或矩形竖井的角点布置: 6当需要查明穿越地段地下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古城遗 址、水下沉船、水下护岸设施等异常理置物时,宜采用适宜的工程 物探方法

1对挖沟法穿越方式,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m~ 5m;无冲刷深度资料时应视河床地质条件而定,对粉细砂、粉土及 黏性土河床,勘探深度宜为10m~15m;对中砂、粗砂、砾砂河床 勘探深度宜为8m~12m;对卵(砾)石河床,勘探深度宜为6m~ 10m:对基岩河床,应钻穿强风化层,当强风化层很厚时,钻入深度

不宜大于10m;以上勘探深度均应自河床底面算起; 2对顶管法隧道或盾构法隧道穿越方式,勘探孔深度应根据 设计要求确定; 3对水平定向钻法穿越方式,勘探孔深度应为设计穿越深度 以下5m~10m; 4对设置的弃渣场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勘察; 5岸坡区地面高差较大,且岸坡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组成 时,位于高处的勘探孔深度应达到与其相邻的低处勘探孔的地面 标高以下一定深度; 6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地区,探孔深度应满 足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评价的要求。 4.3.20详细察采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 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2~2/3。 4.3.21采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根据地层结构 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或原位测 试数据不应少手6件(组)。应至少采取穿越水域和两岸地下水试 样各1组。 4.3.22对顶管法隧道、盾构法隧道穿越方式应进行水文地质勘

4.3.22对顶管法隧道、盾构法隧道穿越方式应进行水文

察,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地下水历史上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 2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查明主要穿越岩土层的渗透系数; 3 查明地下水对钢结构、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 当有承压水分布时,测定承压水的压力,并评定对工程的 影响。

1 挖沟法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黏性土:液限、塑限; 2)粉土:颗粒分析、液限、塑限、渗透系数:

3水平定向钻法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4.3.24小型穿越可合并勘察阶段或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条件、工程特点等具体情况编写,宜包括下列内容: 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察自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勘察方法、勘察工作布置和完成情况; 4)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穿越断面的地质构成特征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6)竖并位置的地质条件及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7)场区水文地质条件; 8)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 9)场地和地基地震效应评价; 10)工程水文参数、水域形态、河槽摆动特征及发展趋势,边 坡稳定性评价及护岸措施; 11)河床、沟床的稳定性和穿越的适宜性评价; 12)弃渣场的工程地质条件; 13)水平定向钻穿越出、入土点的工程地质条件; 14)施工条件及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图表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2)工程地质部面图: 3)工程地质柱状图; 4)工程物探解释成果图: 5)岩芯及工程照片; 6)各种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7)水、土和岩石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8)其他有关图表。

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岸坡稳定性等岩土工程条件,并应对跨越段 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水文条件做出评价,提供设计所需的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4.2管道跨越工程等级应按表4.4.2划分

表4.4.2管道跨越工程等级

4.4.3可行性研究察应通过搜集资料、踏勘和调查,概略了解 跨越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对拟选跨越段地基的稳定性和跨越适宜 性做出工程地质评价。

1搜集跨越段有关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工程地质、水 文地质及工程水文资料: 2通过踏调查,了解跨越断面出露的地层、构造、岩土性质 和不良地质作用等工程地质条件

4.5确定管道跨越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开地面或地下已有重要设施的地段; 2宜选择在河(沟)床较窄、两岸有山嘴或高地、侧向冲刷及 侵蚀较小并有良好稳定地层的地段; 3当河流有弯道时,宜选择在弯道的上游平直河段; 4宜选在闸坝上游或其他水工构筑物影响区之外; 5宜避开冲沟沟头发育地段、活动断裂带、滑坡、泥石流、岩 溶以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的地段; 6宜避开河道经常疏加深、岸蚀严重或冲淤变化强烈的 地段。 4.4.6可行性研究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跨越段的地质

4.4.6可行性研究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阐明跨越段的地质

概况,评价可供选择作桥墩、锚固墩的范围和拟选段的工程 水文地质和工程水文条件,以及对下一步勘察工作提出建议

水文地质和工程水文条件,以及对下一步勘察工作提出建议。 4.4.7管道跨越工程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拟跨越段的岩土性质、 地下水条件,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作用、岸坡稳定性等工程地质条 件,为初步设计提供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4.4.7管道跨越工程初步勘察应初步查明拟跨越段的岩土

4.4.8初步勘察前应搜集下

1 附有拟跨越段范围的地形图: 2可能采取的跨越方式及有关工程特性; 3上下游有无水工设施或规划,其储水能力、最高水位、项顶 标高等及对拟建工程的影响; 4最高洪水位、流速、流量、枯水期水位标高及冲刷深度: 5跨越河流的冰凌资料。

4.4.10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陆域勘探孔深度宜为15m~20m; 2水域探孔深度宜为最大冲刷深度以下15m~20m,无冲 刷深度资料时探孔深度宜为20m~25m: 3在预定深度内遇到基岩时,勘探孔深度可予以减小 4.4.11跨越工程详细勘察应对桥墩、锚固墩场地及地基的稳定 性进行岩土工程评价,并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提供岩王工

4.12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

JC∕T 548-1994 壁纸胶粘剂12详细勘察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1附有桥墩、锚固墩位置的地形图; 2各桥墩、锚固墩可能采取的结构形式、受力特点; 3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理置深度、单位荷载以及有特殊要 求的基础设计、施工方案等。

做出评价; 2查明桥墩、锚固墩范围内地层的岩性、风化破碎程度、软弱 夹层情况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对地基稳定性做出评价; 3当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时,应确定建筑的场地 类别; 4当跨越地段的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存在饱和砂 土或粉土地基时应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5查明对桥墩、锚固墩场地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性质 特征和分布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6当地表水或地下水对基础有影响时,应查明其特性并评价 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当水域中有桥墩时应确定一般冲刷深度和局部冲刷深 度。 4.4.14详细勘察工作应在已确定的桥墩、锚固墩位置进行,勘探

表4.4.14详细勘察勘探点数量(个)

.4.15细奈探 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天然地基,探深度应为基础底面以下2.06~3.06(6 为基础宽度),且不应小于5m 2对桩基,勘探深度应至桩端以下3m~5m;当在预定的深 度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穿透软弱土层或加深至预计控制 深度; 3当在预定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应钻穿强风化层进人中等风

4.4.16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

构、地基土的性质和工程特点确定。每个场地每一王要土层的不 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两岸地下水及河 水应采取代表性水试样进行水质分析。

4.4.17各类地基应提供岩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并应符

1天然地基应进行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型钢 GB/T4697-2017》,并应提出岩土 的主要性能指标; 2桩基除应提供各岩主层的主要性能指标外,还应提供桩的 极限侧阻力和极限端阻力建议值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