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体养生酒店跟踪审计招标文件

康体养生酒店跟踪审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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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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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体养生酒店跟踪审计招标文件简介:

康体养生酒店的跟踪审计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招标公告:这是招标活动的开始,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单位、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基本*息。

2. 项目概述:详细描述康体养生酒店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效益等,让潜在的审计供应商对项目有全面的了解。

3. 审计要求:明确审计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运营审计、服务质量审计等。

4. 投标人资格:规定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如审计资质、相关行业经验、团队能力等。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说明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以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6. 评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7. 合同条款:包括服务期限、服务费用、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保障双方权益。

8. 答疑和修改通知: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疑问或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会在此部分进行公布。

9.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明确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确保投标人的诚*。

11. 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防止*息泄露。

以上是康体养生酒店跟踪审计招标文件的一般构成,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康体养生酒店跟踪审计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预览: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准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 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 为评标依据。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 JGJ/T422-2018》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 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审计服务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 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 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示价、工程所在 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 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息和数据,

平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 应性评审。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载明的最 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凡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的,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 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 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 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 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

A4.4详细评审和评分

三、报价得分:20分 服务费报价得分(C)(20分) 投标下浮率评分根据各投标人自报的下浮率按照下表计算得分值,本项满分为20分, 得分情况详见下表:(如果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在给定值区间内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得

A4.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经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 的内容均视为细微偏差扣分因素(即不属于附件B:废标条款中列出的错误内容的),近半年企业或项目负 责人被行*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作扣分因素。并记录对对扣分因素的评分结果,其累计记录 为F。

A4.8.1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 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 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 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 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 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 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 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 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 B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B1.3投标文件的包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签署的除外);或者 包封套破损严重并且足以看见投标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B1.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B1.5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的。 32.7 评标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2.2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 B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2.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2.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1 应附废标情况说明《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并在评审结果告知时,向投标人公布。 未在此处集中表述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界定废标的依据。

GF20150212

GF201502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8.2奖励 8.3保密 8.4联络 8.5知识产权 9.补充条款 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寸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GB 50981-2014 建筑机*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委托人: (盖章) 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宁 组织机构代*: 组织机构代*: 纳税人识别*: 纳税人识别*: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 话: 话: 传 真: 传真: ****: ****: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 旬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 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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