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

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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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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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简介:

"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是一份详细描述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过程的文件。这份文件通常由项目业主或相关管理机构发布,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和规范潜在承包商的投标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概述:这部分会详细描述新建货运站专用线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位置、规模、功能、预期工期等。

2. 招标范围:明确指出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的具体工程内容、技术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规定了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如企业资质、过往业绩、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等,以确保投标*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4. 招标文件获取**和时间:说明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下载、现场**等)以及获取时间。

5.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内容要求,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提交**。

6. 评标标准和*法:详细说明评标委员会将如何评估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价标准。

7. 合同条款:预示中标后的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

8. 答疑和修改:提供联系信息以便潜在投标人提问,并说明招标文件如有变动会如何通知。

这份文件是指导投标*进行投标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招标*选择合适承包商的重要参考。因此,对招标文件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执行,对于投标*和招标*来说都至关重要。

铁路新建货运站专用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版部分内容预览:

2.1.1形*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CJJ∕T 156-2010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法:见评标苏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止,修止的价 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综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登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 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 包括合同双*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 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 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 分包人。 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 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

括施工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 义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 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 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 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工的函件。 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 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 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 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关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 价的合同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 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 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 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 *支付的金额。

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 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 单价计价付款。 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 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其他 1.1.6.1书面形*: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进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微排未来屋”的现代建造技术及其发展,以及工程所在地的 地*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 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合同生效。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 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 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3图纸的修改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GB∕T 1955-2002建筑卷扬机,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 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 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 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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