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84-2010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GA 484-2010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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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 48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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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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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484-201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A 484-2010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简介:

GA 484-2010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通用技术条件》。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也就是我们通常在公路上看到的那些可以实时显示交通信息、道路状况、气象信息等的电子显示屏。

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设计、生产、测试、安装和维护等一系列技术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 显示屏的亮度、清晰度、视角等光学性能要求,确保在各种天气和光照条件下,信息能清晰可见,保证驾驶安全。 2. 结构设计要求,包括防水、防尘、防震、耐高温、低温等,确保设备能在各种恶劣环境下稳定工作。 3. 电气安全要求,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使用者和环境造成危害。 4. 系统功能要求,如信息更新、远程控制、故障报警等,以实现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5. 安装和维护要求,包括安装环境、安装方法、维护周期和维护方法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总的来说,GA 484-2010是为了规范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生产和使用,提升我国道路交通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GA 484-2010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部分内容预览:

用精度1.0级测量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样品功率,计算单位面积的功率,判断是否符

6. 8. 1 绝缘电阻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 GB/T 28566-2012》用精度1.0级、500V的兆欧表在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测量

在1.1倍额定电源电压下,测试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电源接线端子对金属外框之间的 电流。

6. 8. 4 接触电阻

6.8.5电源适应性试验

6. 8. 6防雷试验

目测检查是否有避雷器等防雷措施,

主正常使用一小时后,用点温度计测试各可触及点温度,判断是否符合5.6.7要求

GA/T 4842010

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连接到系统中后,连续运行24h,累计失误次数判断是否符合5.8.1 要求。

6. 10. 1低温试验

6.10.1.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的要求。

6. 10. 1. 2 试验程序

6. 10. 2 高温试验

6.10.2.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的要求。

6.10.2.2试验程序

将试样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试样与试验箱内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以额定电压点亮试 样进行试验,试验温度55℃土2℃,试验中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是否正常,持续8h后,取出试样,在室 温下恢复2h,检查试样,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2要求。

6. 10.3湿热试验

6. 10. 3.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3的要求。

6.10.3.2试验程序

将试样置于40℃土1℃温度、 额定电压点亮试样并经过时间为48h的湿热试

6. 10. 4防尘试验

GA/T 4842010

试验在粉尘试验箱内进行,箱内气流使滑石粉保持悬浮状态。每立方来内应含滑石粉2kg。粉的粒 经范围为1μm~75μm,其中至少有50%(质量)的粒径小于5μm。不得用使用过20次以上的滑石粉来 武验。 试验程序如下: a)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挂在粉尘箱外面,在额定电压下工作1h; 将正在工作的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以最小的扰动放到粉尘箱内; c) 关上粉尘箱的门; d) 启动风扇或风机,使滑石粉悬浮; e) 1min后关掉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电源开关,在滑石粉保持悬浮状态下冷却3h。 试验后目视检验判断是否符合5.9.4要求。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防水试验要求如下: a 打开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电源开关,使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处于正常工 作状态; b) 用淋水装置喷水10min。淋水装置要求如下: 半圆形管的半径最大1m,并与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尺寸和位置相适应; 一管子上打孔应使水直接喷向圆的中心,装置入口处的水压应约为80kPa; 管子应摆动120°,垂线两侧各60°,完整摆动一次(2×120°)的时间约4s;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应安装在管子的旋转轴线以上,使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 信息标志两端都能充分地喷到水。试验时灯具应绕其垂直轴旋转,转速为1r/min; c)1 1Omin后,关掉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电源开关使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自 然冷却,同时继续喷水10min; d 试验后目视检验判断是否符合5.9.5要求。

6. 10. 6. 1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0的要求

6. 10. 6. 2试验程序

6. 10. 7盐雾试验

6. 10. 7. 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17的要求。

6. 10. 7. 2 试验程序

将试样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内。试验箱温度为35℃土2℃,盐雾溶液质量百分比浓度为 1%,盐雾沉降率范围为1. 0mL/ (h·80cm) ~2.OmL/(h?80cm),在168h内每隔45min喷雾15min进

GA/T 4842010

验。试验后用流水清洗掉试样表面的沉积物,再在蒸馏水中漂洗,洗涤水温不应超过35℃,然后恢复放 置1h,检查试样,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7要求,

6. 10. 8风压试验

6. 10. 8. 1试验装置

用沙袋进行模拟风压试验,试验装置由基座和支撑臂构成,需有足够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以方便 平放和侧放。

6.10.8.2试验方法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模拟风压试验方法如下: a 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显示面向下水平安装在支撑臂上,稳定10min,用6.3规定 的量具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结构尺寸进行测量; 把沙袋均匀地加在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背面上,沙袋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 志垂直投影面产生的正压强为1.5kN/m,加载持续10min之后卸去沙袋,立即对受试LED道路 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进行测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8要求; C 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显示面向上水平安装在支撑臂上,稳定10min,用6.3规定 的量具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结构尺寸进行测量; d 把沙袋均匀地加在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显示面上,沙袋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 标志垂直投影面产产生的正压强为1.5kN/m,加载持续10min之后卸去沙袋,立即对受试LED 首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患进行测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8要求,

6.10.9耐候性能试验

6. 10. 9. 1一般要求

耐候性能可用自然曝晒试验和人工加速老化试验两种方法检测。 6.10.9.2自然曝晒试验按照GB/T3681的规定进行

6.10.9.3人工加速老化试验

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要求如下: 试样的取位和准备条件:做老化试验的试样原则上应从产品上截取,取样困难时,经质检部门 同意可用小样替代,但小样的处理工艺应与整体产品相同; b) 试样的数量:外壳及支撑底板取9块,其中6块用于试验,3块用于作参比样,放于暗室保存。 像素12只,6只用于试验,6只用于参比样,放于暗室保存; C) 试样的大小(像素除外):应不小于65mm×142mm; d 试验设备:水冷氙弧灯人工加速耐候性试验箱; e, 试验条件:试样受到的光谱波长为300nm~890nm之间的辐射照度1000W/m²,低于300nm的辐射 照度不得大于1W/m,试样受到的辐射照度的不均匀性不得大于10%;试验过程中采用连续照射, 周期性喷水,喷水周期为18min/120min(喷水时间/不喷水时间),即每120min,喷水18min; 黑板温度65℃土3℃,喷淋和氙灯冷却用水为导电电阻大于1MQ·cm的纯净水; F)墨和辐射能量计筒。

系织猫射能单: 黑平 (kJ/m) 平均辐射照度,单位为瓦每平方米(W/m); 总的照射时间,单位为秒(s)

6.10.9.4冲击试验

GA/T 4842010

试面水平向上,在0.76m高度上用Φ13mm的钢球自由跌落到受试面中间部位上,检查被冲击面 结果是否符合5.9.9的要求。

将受试面水平向上,在0.76m高度上用Φ13mm的钢球自由跌落到受试面中间部位上,检 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9.9的要求

6. 11 可靠性试验

按GB/T5080.7规定进行。

7.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每年一次;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 1.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三个完整的标志产品 7.1.3 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3规定执行。

7.2.1对成品逐一进行出厂检验。

7.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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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型式检验中,除环境试验以外其它性能不合格时,该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若环境试验项目出 现不合格,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型式检验批产品 判为不合格。

格。 出厂检验中,若出现一项不合格,该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应返修,返修后重新检验,至合格为

7.3.2出厂检验中,若出现一项不合格,该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应返修,返修后重新检验,至合格为 正。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安装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安装位置应利于驾驶员和行人观察,前50m的路肩上不要有影响显示的树木或其他高于LEL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下沿的遮挡物: 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设置应保证下游有分流的支路和足够的选择判断时间; c) 不妨碍行人及车辆通行; d 操作人员应能便利、安全地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进行保养、维修; e 使电源线路和信息传输线路尽可能最短; 无论采用单立柱、F杆或龙门架等何种安装形式,应由有相关资质单位或注册人员进行设计, 安装柱、基础和紧固件等安装材料的强度应与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的尺寸和重量相 适应,并应适当考虑交通意外情况; g) 单幅诱导信息量不宜多JJG(建材) 109-1994 水泥安定性试验用沸煮箱,图片、文字等诱导信息的尺寸不宜小,简洁明了,以保证诱导效果。

标识、包装、运输与购存

GA/T 4842010

产品标识可采用铭牌或直接喷刷、印字等形式,标识应清晰《给水排水及暖通空调专业常用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 2008年》,易于识别且不易随自然环境的变化而 褪色、脱落。产品标识上应注明: a)生产企业名称及商标; b)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c)产品编号; d)生产日期。

包装上应标有“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图案,还应在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包 装箱上印刷以下内容: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c)重量; d外形尺寸

包装须符合防潮、防震、防腐要求,内部用瓦楞纸箱加聚胺脂泡沫塑料缓冲,包装应牢固可靠,能 适应常用运输工具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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