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图文说明(昆明市规划局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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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图文说明(昆明市规划局2017年11月)简介: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是昆明市规划局在2017年11月发布的一份重要规划管理文件。这份规定旨在指导和规范昆明市的城乡规划工作,确保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持续性。

这份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规划分区与用地控制:对城市规划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进行明确的规划分区,规定不同分区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

2. 建筑高度与密度控制:对城市各区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进行规定,以保证城市空间的通透性,防止过度密度过高。

3. 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对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交通设施等的布局、规模、位置做出指导,确保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便利性。

4. 历史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区的保护作出规定,强调在城市发展中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5. 环保与生态:强化环保理念,规定城市建设和开发中的环保措施,推进绿色建筑,保护生态环境。

6. 城市设计与景观:对城市的总体布局、城市景观、公共空间设计等提出要求,提升城市美感和居民生活质量。

7. 实施与监督:规定规划的实施程序,以及规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规划的落实。

这份规定是昆明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昆明市的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图文说明(昆明市规划局2017年11月)部分内容预览: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第六章 道路交通与停车设置 45

可利用面积全部用手停 设置机械式停车 车后仍不清足停车需求 (总数量≤30%)

道路路灯采购招标文件第六章 道路交通与停车设置 46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第四十三条地下停车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设置 (一)地下公共停车库的建设应当考虑到城市动态交通、静态交通的衔接协调以 及个体交通工具与公共交通工具的换乘与衔接。地下停车库宜与地下街及地铁车站等 地下空间设施整合建设,并与相邻地下停车库相互连通。 (二)地下停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宜布置在次干道或支路,距规划道路红线 不小于7.5米,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米处作视点的120度范围内至边线外7.5米以上不 得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第四十六条地下室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5米 边既有建筑不小于10米。

第四十六条地下室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5米,退 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小于10米

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48

第五十二条城市道路和桥梁的规划建设应 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道路的平面交叉口,以两条相交道 路中红线宽度较窄的道路的红线宽度值切角后形 成切角红线(见附录四道路红线切角示意)。 (二)当道路机动车道数6条或人行横道线 大于30米时应设置人行过街安全岛,安全岛的最 小净宽应>1米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明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二)新建、改建道路应采用下凹式绿化带等雨水收集设施,以最大限度地截留 路面雨水并进行利用。 (四)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应符合绿色交通发展模式要求,注重步行、自 行车交通系统的环境营造,慢行系统宜与公共交通系统衔接。城市道路的单侧人行道 宽度应≥2.5米。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可以合建,但是单侧合建总宽度应≥5.5来。 (五)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六)建设用地内部道路与规划道路相接时,其变坡点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1.5 米,地下车库出入口临规划道路设置时,坡道起点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应≥7.5米。 (七)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上的桥梁,桥梁的断面划分应与规划道路横断面一致 桥梁设计应当满足防洪要求和管线布置。易燃、易爆管线不得利用重要交通性桥梁跨 越河道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3)坡地建筑容积率计算 利用自然坡地、台地进行建设的,按建筑露出地面部分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地面高 程平均值作为室外设计地面,属于地下室与半地下室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结合专家意见,增加条款说明:

单栋建筑下设置一层地下室(低层联 排居住建筑、高层点式建筑独立设置地下 室),且进深较小,利用自然坡地、台地 进行建设的三面覆土的坡地建筑,按建筑 露出地面部分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地面高程 平均值作为室外设计地面,其交点垂线对 应的开敬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其交 点垂线对应的覆土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如 图所示)。

多栋建筑合建,设置一层或多层地下室(场地不分台处理的多塔楼大底盘地下室) 且进深较大、利用自然坡地、台地进行建设的两面、三面覆土的坡地建筑,可按敲开空 间、地下空间设置(敬开空间为与室外直接相连的室内空间)。开空间和地下空间应 有直接的物理分隔、独立的交通体系。地下空间必需的出入口可设置在敬开空间处。敬 开空间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含有下沉广场(仅有人流交通)的地下空间仍界定为地下空间,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3.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建筑物地上首层的底面面积,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 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水平面积计算。 如下图所示:建筑基底面积=S1+S2+S3+S4+S5+S6 仅有端头与建筑外墙连接的架空走廊面积S7部分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3.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建筑物地上首层的底面面积,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 丁、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水平面积计算。 在计算建筑物基底面积时,建筑物地上首层有维护设施的悬挑及半悬挑走廊部分 不计入建筑物基底面积。

在计算建筑物基底面积时,建筑物地上首层有维护设施的悬挑及半悬 不计入建筑物基底面积

不计入建筑物基底面积部分

(1)建筑高度计算仅适用于确定建筑 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时的建筑高度计 算。其他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如机场、 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 站、军事要塞工程、日照分析、视线分析 等),按建筑物的最高点计算。

视线分析:位于重点高度控制区中的高 度六区、高度七区(高度控制24米以下) 以及特殊高度控制区中经城市设计研究确定 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的区域,其高度按建筑 物的最高点计算。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明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2)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平屋顶应按建筑物能作为人员疏散及消防扑救场地的室外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 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计算至其屋面檐口;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 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 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H=(H1+H2)×1/2

坡地建筑物的建筑间距按相对 侧露出室外地面的建筑高度进行计算

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 ①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 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 面积不超过1/4者; ②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窗、装 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③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JTS 171-2016 海上固定转载平台设计规范《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明

对B、C进行建筑间距计算时(L2),以H2作为建筑高度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图文说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7部分:楼板撞击声隔声的现场测量 GB/T19889.7-2005》,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 “应按.....执行”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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