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

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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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NB/T 35119-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3.5 MB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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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5119-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简介:

NB/T 35119-2018《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一项关于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18年发布并实施,旨在规范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有效防止和控制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该规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验收范围:规定了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范围,包括各类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

2. 验收条件:明确了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所需满足的条件,如工程建设完成,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相关资料齐全等。

3. 验收内容:详细列举了验收应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设施的建设质量、设计符合性、使用效果等。

4. 验收方法:规定了验收的程序和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

5. 验收结论: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定,如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等,并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

6. 验收资料:规定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归档要求。

通过执行这个规程,可以确保水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也为后期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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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阶段验收基本情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NB/T3511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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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验收部位一览表

载流和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阶段性验收”的检查验收方式 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四、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1引言 2 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原则、背景 3 项目概况及工程进展 3.1项目概况 3.2工程进展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及变更情况 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验收工作范围 5.1防治责任范围 5.2验收工作范围 6 阶段水土保持工作 6.1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6.2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6.3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6.4水土保持设施自查初验 7 阶段水土保持投资 8 防治效益 9 综合结论 10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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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阶段验收意见编写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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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写目录

工程概况 监理规划 监理过程 监理效果 4.1J 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2 投资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3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4.4 施工安全与工作成效及综合评价 经验与建议 6 其他问题 6.1其他需要说明或报告事项 6.2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和说明事项等 附件 7. 1 监理机构的设置与重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7.2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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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G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写且录

1前言 2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2.1项目概况 2.2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2.3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3 监测内容和方法 3.1扰动土地情况 3.2取料(土、石)、弃渣(土、石) 3.3水土保持措施 3.4水土流失情况 4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4.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4.2取料场监测结果 4.3弃渣监测结果 4.4土石方流向情况监测结果 4.5其他重点部位监测结果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5.1工程措施监测结果 5.2植物措施监测结果 5.3临时防护措施监测结果 5.4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6土壤流失情况监测 6.1水土流失面积 6.2土壤流失量 6.3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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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水土流失危害 7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7.1扰动土地整治率 7.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7.3 拦渣率与弃渣利用情况 7. 4 土壤流失控制比 7. 5 林草植被恢复率 7.6 林草覆盖率 8结论 8.1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8.22 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8.3 存在问题及建议 8.4综合结论 9 附图及有关资料 9.1附图 9.2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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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H水土保持设施阶段验收报告编写

寸录H水土保持设施阶段验收报告编写自录

2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2.1项目概况 2.2项目区概况 3 项目组成及实施情况 3.1项目组成 3.2实施情况 4 水土保持工作内容及设计情况 4.1工作内容 4. 2 主体工程设计 4.3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变更 4.4 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4.5 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6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 5 水土保持设施实施及自查情况 5.1 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5. 2 表土保护 5. 3 弃渣场设置 5.4 取土场设置 5.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5.6 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 5.72 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6.1 质量管理体系 6.2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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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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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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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NB/T35119一2018,经 国家能源局2018年6月6日以第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国内外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水电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技术文献,并向有关行业主 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征求了意见。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 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 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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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36 基本规定 38 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0 3.1一般规定 40 3.2验收条件、内容及要求 40 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1 4.1一般规定 41 工程峻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3 5.3验收组织及程序 43 附录E阶段验收意见编写目录 44 附录G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写目录 45 附录H水土保持设施阶段验收报告编写目录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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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水土保持设施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无论是水电工程的阶 段性验收还是竣工验收,枢纽工程的验收还是移民安置工程的验 收,均需对所属水土保持设施开展验收工作,以确保水土保持设 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2.0.2本条规定了水土保持设施阶段验收的组织形式。《水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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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的要求及组织形式,为了移民安置工程水主保持设施验收工 作组织灵活、便于实施,特别提出移民安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 收应符合水电移民实施管理的规定。 2.0.4斜坡防护、拦挡、防洪排导和景观绿化工程等水土保持 措施,根据其措施类型和结构要求,主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砌 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 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113.1、《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等的规定组织验收并评定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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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1.2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范围通过该阶段施工实施扰 动范围来确定,重点验收截流阶段集中扰动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 作情况,如表土剥离、保护及利用情况以及弃渣场、场内交通等 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

3.2验收条件、内容及要求

3.2.1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

3.2.1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弃 渣“先拦后弃”等原则,明确了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安排。 截流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根据上述原则、工程水土保持措 施实施计划以及现场实际情况,应同步实施完成的表土剥离、表 土堆存场防护、弃渣场拦挡及排水设施、场内交通道路等施工扰 动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步落实了设计并已 建成,且完成了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第三方机构 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相应水土保持技术条件的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若第三方机构受建设单位 委托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则应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的真实性负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58-2017》NB/T351192018

4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1.1水库蓄水导致部分水土保持设施进入水面以下,

4.1.1水库蓄水导致部分水土保持设施进人水面以下,后续竣 工验收阶段难以再开展现场核查;同时,蓄水后相关边坡、弃渣 场、场内道路的水文地质条件将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新的水土流 失。开展蓄水阶段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对该阶段扰动范围内的 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检查、验收,不仅能为后续工.程竣工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提供可追溯的阶段性验收成果,更有利于保障蓄水后相 关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动范围来确定,水库蓄水后部分水土保持设施将被淹没,不便再 开展现场核查,也难以再补充修复,因此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集中 扰动区域为重点验收范围。

已完建的水土保持设施按照竣工验收的标准组织验收,相关成果 经验收技术主持单位备案后直接纳入后续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不仅避免了蓄水后相关水土保持设施无法开展现场核查验 收,也一定程度地减轻了后续工程峻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任 务,为后续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对于 在建的水土保持设施,对其进度、质量、投资等进行阶段性检 查,并提出后续工作要求,便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续完善

委托具有相应水平和能力的单位对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进行稳定 性评估,重点评估受蓄水直接影响的弃渣场的稳定性。对于其他 弃渣场,应根据弃渣场选址和周边重要防护设施的情况,开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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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稳定性评估。弃渣场稳定性评估需开展必要的地形测量、地 质调查和勘探,在物理力学特征及变形破坏特征研究的基础上, 评估其在不同工况条件下的稳定性;对于重要的评估对象GB∕T 50123-201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可辅 以数值模拟计算加以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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