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规划2019版技术规定

城市管理规划2019版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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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规划2019版技术规定简介:

城市管理规划2019版技术规定部分内容预览:

新区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应按表5.1.2中相对高限控制。 5.1.3【道路功能】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 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 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弓 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 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 有服务功能, 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 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应以服务功能为主。 5.1.4【市区“半小时交通圈”】城区形成相对完善的快速路体 系,快速路覆盖中心城区与各功能组团,与高铁枢纽站、外围高速公 路有效衔接,实现半小时市区交通圈的规划自标,即“主城内15分 钟上快速路,快速路15分钟出城上高速路”。同时利用郑州市区周边 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构成半小时车程内中原城市群的紧密交通

不同用地功能区的街区尺度推荐值

注:1.石油加工、精品钢、化工等单位占地较大的工业街区根据实际用地 需求确定街区尺度。 2.历史城区街区尺度按照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控制。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分隔带和绿化带。 在同一规划道路起止点间,除地形因素限制外,横断面型式应保 持一致,城市道路横断面型式适用条件如下: (一)城市支路一般适用单幅路的横断面型式。需分期实施的城市 道路也可暂采用单幅路的型式。 (二)城市次干路一般适用单幅路或双幅路的横断面型式。横向高 差大、地形特殊或有特殊要求的城市道路,也可采用双幅路的型式。 (三)城市主干路一般适用三幅路或四幅路的横断面型式。 (四)城市快速路适用双幅路或四幅路的断面型式。 (五)道路横断面布置应体现公交优先原则,有条件的道路宜设置 公交专用车道。新建和改建主、次干路应设置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 5.1.8【机动车道宽度】各级道路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应根据车 型及计算行车速度确定,应符合表518规定

5.1.9【人行道宽度】各级规划道路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mGB∕T 22412-2016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5.1.10【非机动车道宽度】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条非机动车道标准宽度为1m。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 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 (二)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 度,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

5. 1. 11 (道路建筑净高道路建筑净高应符合表5.1.11规定

表 5. 1. 11

表 5. 1. 11

5.1.12【道路坡度】城市道路非机动车车道的坡度不宜超过 2.5%,机动车车道的坡度不宜超过4%。特殊情况经论证,机动车车道 坡度可提高至6%,并应按有关规定控制坡长。道路最小纵坡宜不小于 3%o,纵坡小于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

5.2.1【道路视距】平面交义口视距红线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妨 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如有应清除。 路口红线控制采用视距三角形法,视距长度依据道路等级所对应 的停车视距确定;交义口侧石转弯半径一般按相交道路的较低等级道 路标准段红线取值。 主次干道交义路口应考虑设置行人安全过街设施。

路口视距控制长度与侧石转弯半径表

注:视距为强制性指标,侧石转弯半径为指导性指标。

图5.2.1.1道路等级相差太大

图5.2.1.2道路斜交

道路斜交为30度以下角度时,直接按10m半径绘圆弧与道路切 点连线,与视距线进行比较,取其大者作为控制视距线标准, 部分畸形交叉口、设置路口安全渠化岛的道路交叉口,以路口的 详细设计控制为准;其他另有详细设计的以批准的详细设计为准 当采用半径绘制的圆弧与道路切点连线,与规划视距线进行比 较,取道路红线与两种视距线距离交叉口最远的控制点绘制控制视距 线。

义角不宜小于60度。交义口形式不宜采用错位交义、多路交义和畸 形交义,平面交义应避免出现四路以上交义口。街坊路不宜与城市主 干路相交。 5.2.3【路口渠化】次干路以上的道路交叉口,一般应予以拓宽 渠化,支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拓宽。道路拓宽宽度一般为红线两 侧各拓宽3~5m,渠化段长度从交义口中线交义点起沿道路中线方向 量取。 道路交叉口拓宽渠化长度控制方法 (一)道路拓宽渠化长度:L=M+M M一一渠化段,主干路取100~120m,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取70m; N一一渐变段,取30m。 (二)红线大于等于40m的次干路,渠化段长度控制为100m。红 线大于55m的道路宜采用压缩隔离带的方式进行渠化 (三)对于斜交路口(交角小于75度),小于75度的路口一侧的 拓宽渠化,以相交道路中线偏移拓宽段进行控制,以保证拓宽段的长 度;大于105度的一侧仍按照渠化段垂直红线的原标准设置, (四)次于路及以上道路交义口均应进行路口渠化;对于25m以下 支路,间距大于300m的城市道路交叉口,道路应按照上述公式进行 路口渠化:间距小于300m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支路与次于路及以上 级别交叉口应按照上述公式进行路口渠化,支路与支路相交可以不进 行路口渠化。市区次十路及以上道路相交路口,出口道路拓宽渠化延 长30m,设置公交港湾站。 5.2.4【单位机动车出入口】单位机动车出入口除符合城市居住

区规划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在建筑基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特殊情况需要 在不同级别道路上开设二个以上机动车出入口时,应按照道路等级由 低到高顺序安排。需要直接在主干路上开口的,宜接入辅道。 (二)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义口,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量起, 距主干路交口不小于80m或设在地块离交义口最远端;距次干路交义 口不小于60m或设在地块离交义口的最远端;在支路上,距离支路与 次干路交义口不小于50m,距离支路同支路相交的平面交义口不应小 于30m。 (三)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 出入口,严格控制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四)城市于路以上单位机动车出入口一般进出交通组织应采取 右进右出方式。除工业、仓储、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外,建设项目车 行出入口宽度原则上不得大于7m (五)支路需要与主干道相接的,应组织右进右出交通 (六)在城市立体交义口和跨河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 口外的30m的范围内,不宜设置平面交义口和非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 站。 (七)沿城市道路同侧的建设工程项目,其车行出入口之间的水 平距离原则上不小于40m。车行出入口与公交停车港的水平距离不得 小于15m。

5.3.1【配建停车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必 建相应的停车场,并应在该建设项目所属用地范围内配建。各类建 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应按附录A附表2执行,各类建筑非机动车停 三配建标准应按附录A附表3执行。

5.3.2【停车场出入口】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以 下要求: (一)相机动车库基地出入口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5m 且不应小于两出入口道路转弯半径之和。 (二)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上, (三)车辆出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 应小于4m。 (四)机动车库出入口和车道数量应符合表5.3.2的规定,且当 车道数量大于等于5且停车当量大于3000辆时,机动车出入口数量 应经过交通模拟计算确定

机动车库出入口和车道数量

主:对于停车当量小于25辆的小型车库,出入口可设一个单车道,并应采取送 车辆的避让措施。

(五)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区间,起坡道和闸机不得占用规 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立体车库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 应小于7.5m。严格控制直接正对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设置停 车场出入口。 5.3.3【机动车车位标准】有关车型的外廓尺寸和机动车转换 应按照表5.3.3.1和表5.3.3.2的要求执行

《电工术语 小功率电动机 GB/T 2900.27-2008》机动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

表5. 3. 3. 1

表5. 3. 3. 2

当地下停车层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大于7m时,应设机械提升装置。非 机动车库停车当量数量不大于500辆时,可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带坡 道的车辆出入口;超过500辆时应设两个或以上出入口,且每增加500 辆宜增设一个出入口。 5.3.5【路边停车】不得在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上设置路内 停车位,次干道应严格控制设置路内停车位。对于规划许可的路边临 时停车位,需要拆除变更时应无条件服从城市建设要求。 路外已有100个车位以上规模公共停车场的路段,以停车场出入 口为准,300m半径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 5.3.6【综合充电站】大力支持综合充电站的选址规划建设, 可结合长途客运站和有条件的公交首未站,建设大型综合性充电站, 满足城际和市内公交、出租车、私家车充电要求。每个站点建议含有 城际公交充电工位1个,城市公交充电工位3个,出租车快速充电工位 4个,直流电桩10个,交流电桩10个。 5.3.7【公交场站充电设施】新建公交站场,应规划建设或预 留公交充电工位不少于3个,并考虑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场地。支持具 备场地条件的现状公交站场增设充电工位。 5.3.8【充电站选址布局】规划建设公共充电站,其选址布局、 消防安全等要求应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等国 家现行标准。

5. 4. 1 【城市公交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交首未站、

.4.1【城市公交设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交首末站 占、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综合车场和轨道交通等相关设

5.4.1【城市公交设施】城币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交自未站、 枢纽站、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综合车场和轨道交通等相关设 施。各类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宜符合表5.4.1的规定。

GB∕T 9751.1-2008 色漆和清漆 用旋转黏度计测定黏度 第1部分:以高剪切速率操作的锥板黏度计公交场站规划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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