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2-062-2013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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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2-06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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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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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2-062-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2-062-2013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df简介:

DBJ52-062-2013《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一部针对贵州省特定地理环境下的坡地民用建筑设计提出的具体防火要求和规范。该规范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独特的地形地貌,如坡度较大、地质条件复杂等特点,对建筑设计的防火设计、防火间距、建筑结构、疏散设施、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选址:规定了在坡地进行民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的地形地质、风向、火灾蔓延方向等因素。 2. 建筑平面布置:对建筑的布局、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和楼梯间、电梯等设置了特殊要求。 3. 结构防火:针对坡地建筑可能存在的特殊结构问题,如抗震、防风等,规定了相应的防火构造措施。 4. 防火设施:明确了建筑内必须配备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并对其设置和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5. 疏散设计:强调了坡地建筑的疏散设计应考虑地形特点,确保人员在火灾中的安全疏散。

总的来说,这部规范意在保障坡地民用建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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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只对一层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

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风时,可按实际计算风量确定 加压风机风量

CJT378-2011标准下载转换通道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加压送风量按转换通道净面 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A.0.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

更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0.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的标准、规范或规定执不 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总则 26 术语 (28 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 31 3. 1 般规定 31 3. 2 建筑分类 33 3.3 耐火等级与构造 33 3. 4 防火分区 35 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37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40 5. 1 一般规定 40 5.2疏散楼梯间和楼梯 43 5.3消防电梯 44 特殊场所楼层设置 47 消防设施的设置 49

1.0.1针对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特殊性,在确保防 火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相应解决办法,以弥补基于平地建筑编制 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不足,对于防止和减少坡地建筑 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从某 种意义上讲,本规范是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延伸与拓展,有 其独立编制的必要。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具有坡地建筑特征的民用建筑新 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包含室内装修设计。考虑到工业建筑及仓 储建筑因物流要求及工艺要求一般不建于坡地,并且种类繁多 情况复杂,工艺要求各不相同,难以一概而论,故本规范未将其纳 入适用范围。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 木结构建筑作为特殊分类在平面布置、安全蔬散等方面都有专门 规定,而木结构建筑一般体量不天,若按本规范分段定性的原则 来确定其建筑分类也不合适,故木结构坡地建筑也未纳入本规范 适用范围。 1.0.3坡地建筑的形式,随着建设用地地形条件的不同可以说

1.0.1针对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特殊性,在确保防 火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相应解决办法,以弥补基于平地建筑编制 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不足,对于防止和减少坡地建筑 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从某 种意义上讲,本规范是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延伸与拓展,有 其独立编制的必要。

1.0.1针对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特殊性,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具有坡地建筑特征的民用建

建、改建和扩建的设计,包含室内装修设计。考虑到工业建筑及仓 诸建筑因物流要求及工艺要求一般不建于坡地,并且种类繁多, 情况复杂,工艺要求各不相同,难以一概而论,故本规范未将其纳 入适用范围。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 木结构建筑作为特殊分类在平面布置、安全蔬散等方面都有专门 规定,而木结构建筑一般体量不天,若按本规范分段定性的原则 来确定其建筑分类也不合适,故木结构坡地建筑也未纳入本规范 适用范围。

是差方别。从建筑形体特征看,可分为直立式和退台式两大类。 从建筑与边坡的关系看,则有临崖(边坡)式、附崖(边坡)式、嵌崖 边坡)式等等,如图1所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要在兼顾安全 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建地优势,创造灭火救援和人 员疏散的有利条件,同时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采取

图1坡地建筑与坡地的关系

1.0.4本条主要是明确与本规范与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关系。 坡地建筑与平地建筑既具有共同性,文有其特殊性。本规范主要 是根据坡地建筑的特殊性提出一套解决方法。重点是根据坡地建 筑人员蔬散和灭火救援的不同条件确定其建筑分类,建筑分类确 定之后,就可按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相关条款进行设计,强调 两者应同时执行。本规范定位为针对坡地建筑在防火设计上的特 殊性而编制的与国家现行标准并行不悸的地方标准,并遵循“不 重复”、“相衔接”的原则,在编写体例与章节排列上也尽量两相对 应。

2.0.1修建坡地建筑时,常将原始地形加以修整,形成带有

的不同标高的台地。本规范所称的坡地建筑至少应具备以下条 牛:一是建筑座落于坡底场地(场地标高最低)并以坡底场地为室 外地面:二是其上某层与坡顶场地(场地标高最高)相通,并以坡 顶场地为室外地面;三是有一至两个室外地面均可作为人员蔬散 汤地,根据建筑分类不同,室外设计地面可能通达消防车或作为 俏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具体要求详见本规范第3章、第4章相关 现定。其中,对于阶梯式室外设计地面,当位于不同高程地面上的 司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 召建筑的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 高度。否则,室外设计地面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2.0.2~2.0.3坡地建筑因为地形条件不同,其建筑形式可以 多种多样。从总体形体特征上看,可以分为直立式和退台式两大 类。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符合 2.0.1条所说的三个条件,即能

够构成不止一个可供 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的室外地面,以充分发 挥坡地建筑的优势,并 为将坡地建筑分段定 性提供必要条件。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GBT50323-2001》图2坡底层、坡顶层和吊层接地层示意图

2.0.4~2.0.7如前所述在坡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为了形成建 筑地基,维持边坡稳定、组织车行交通、便于蔬散扑救,常常需将 原始地貌分成若于台地,台地之间形成边坡。对于一幢坡地建筑 而言,作为建筑地基的台地称为坡底场地,与坡底场地相连通的 楼层称坡底层,以坡底场地为室外地面;坡底层以上与建筑某层 相连通的最高一个台地称坡顶场地,该楼层称为坡顶层,以坡顶 场地为室外地面:在坡底层与坡顶层之间的楼层称为吊层。如果 顺坡方向进深较大,还可能有中间台地,以中间台地为室外地面 并与中间台地相连通的楼层称为吊层接地层,如图2所示。对于 吊层,在建设实践中,坡顶场地和坡底场地常常规划为街道或室 外环境。坡顶层以下、坡底层及其以上的吊层,至少有一侧面临边 坡(即临崖式),甚至紧贴边坡(即附崖式)、嵌入边坡(即嵌崖式), 相对上层而言,采光通风较差。但从人员蔬散和灭火救援角度看, 吊层因至少与两个不同标高的室外地面(即坡底场地和坡顶场 也相通,反而具有优势。吊层以下如有必要,还可设置地下楼层 地下室),其与平地建筑的地下室没有区别。

有一个可提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实施扑救作业的场地。这个场 地的位置、面宽、进深、坡度及其与建筑之间的关系和无障碍要求 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详见本规范4.0.5、4.0.6、4.0.7条。 2.0.9~2.0.10这是坡地建筑的重要设施之一。坡地建筑面临 边坡一侧,为了采光通风的需求,建筑与边坡之间常常脱开一定 距离。在建筑与坡顶台地或吊层台地之间就需设置连接设施。平 台除供人员出入疏散之用以外,尚可兼作其他用途,但应满足

有一个可提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实施扑救作业的场地。这个场 地的位置、面宽、进深、坡度及其与建筑之间的关系和无障碍要求 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详见本规范4.0.5、4.0.6、4.0.7条。

2. 0. 9~2. 0. 10

边坡一侧,为了采光通风的需求,建筑与边坡之间常常脱开一定 距离。在建筑与坡顶台地或吊层台地之间就需设置连接设施。平 台除供人员出入疏散之用以外,尚可兼作其他用途,但应满足相

关要求。也有一些“天底盘”的特殊坡地建筑,先利用屋面作为疏 散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再通过天桥或平台才到达坡顶场地 这就应该对消防车道、天桥数量和宽度作明确规定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MH5031-2015》3.1.1民用建筑在防火设计分类上有使用性质和建筑高度

生凡工 主要判定因素,在这一点上,坡地建筑和非坡地建筑是一致的,而 坡地建筑的建筑高度根据人员蔬散和灭火救援条件与坡地基地 条件的结合情况,可以有不同的判定。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条件 与坡地基地条件结合的要求在第4章相关条文中有详细叙述。本 规范对坡地建筑的分段设计原则综合考虑了不同建筑性质部分 结合基地地形因素的疏散、救援条件在3.1.2条、3.1.3条中有 详细的叙述。当坡地建筑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使上、下段均具有 不低于非坡地建筑的防火性能时,则不能分段进行防火设计的分 类,只能按非坡地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其建筑防火设计类别的判 定即按建筑总高度确定。 3.1.2~3.1.3使用性质相同的坡地建筑,上下段建筑需按不 司功能设置分段界面(如图3.1.2),分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 为上、下段的分隔界面为坡顶层楼板。除坡底层外,当坡顶层还提 供了相应的人员蔬散和灭火救援条件,以坡顶层楼板为分段界面 并设置所需的防火隔断,从而将上段建筑部分比照建筑高度相 司、座落在坡顶层室外设计地面的非坡地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其 疏散、施救等防火性能不会因此而降低,故上段部分用以判定防 火类别的建筑高度从坡顶层室外设计地面起算,下段部分从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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