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5953—2016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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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5953—2016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简介:

"QGDW 115953—2016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技术规程.pdf" 是一份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发布并由中国电力工业规划设计院主编的工程技术标准。该规程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的隔震设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目的是为了确保电气设备在遭受地震等外部震动影响时,能够保持正常运行,减少震动对设备的损坏,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规程内容可能涵盖了隔震装置的选择、隔震系统的布置、隔震参数的计算、隔震效果的评估等方面,以及对隔震设计的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它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对电力工程的抗震设计和隔震技术的应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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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88.1 橡胶支座第1部分:隔震橡胶支座试验方法 GB20688.3橡胶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0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JGJ14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precautionary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LY/T 2983-2018标准下载,取50年内超越概 地震烈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designbasicaccelerationofgroundmotion 50年内设计基准期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加速度的设计取值。

Q/GDW11595—20165基本规定5.1一般规定5.1.1按照本标准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抗震设防目标不应低于GB50260一2013和Q/GWD11132的要求,5.1.2一般电气设备应采用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对应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进行设计;重要电气设备可采用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或更严格的要求设防,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以及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抗震设防烈度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对应关系抗震设防烈度678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0.10g0.15g0.20g0.30g般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05g0.10g0.15g0.20g0.30g重要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0g0.20g0.30g0.40g0.50g注:当设防烈度为9度时,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符合GB50260一2013的要求,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应单独研究。其中特高压电气设备指10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8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5.1.3当电气设备遭受设防烈度及以上强度等级的地震作用之后,应对隔震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5.2隔震设计要求5.2.1进行电气设备隔震设计前应收集并熟悉设备图纸、材料及相应参数、儿何尺寸、质量分布、安装条件和运行条件等资料。5.2.2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至少在两个水平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隔震装置承担;b)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至9度时,大跨度设施和长悬臂结构应验算竖向地震作用。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65%;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地震动最大竖向加速度可取最大水平加速度的80%;c)质量与刚度非对称分布的设备,应考虑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5.2.3电气设备隔震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隔震装置宜根据需要沿设备主轴方向设置,形成受力均匀、分布合理的结构体系;b)隔震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检查、维护和更换,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隔震装置使用环境、检查和维护要求。6地震作用及抗震验算6.1地震影响系数6.1.1电气设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2采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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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抗震分析,宜采用动力时程分析法。对于以剪切变形为主或近似于单质点 体系的电气设备,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对于其他类型设备,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对于特别不规则 或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抗震计算。底部剪力法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参见 附录A及附录B。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3条,其中至少应有1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a)输入地震动时程不应少于3条,其中至少应有1条人工合成地震动时程; b)合成地震动时程相对应的反应谱曲线应包络本标准第6.1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两者之 差应在0~10%之间,时程的总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0s,其中时程波的强震段不应小于20s; 实际强震记录的平均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应与本标准第6.1条规定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统计意 义上相符; 计算结果宜取时程法计算结果的包络值和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较大值

6.3.1电气设备用于抗震承载力验算所取的荷载组合应包括结构的总重力、地震作用、0.25倍设计风 荷载、端子拉力、设备内部压力等,荷载组合如式(5)所示:

A = GG + Ae +0.25Qw + Gp +Gp

A 地震作用和其他荷载的组合: GG 设备自重标准值,包括设备本体、连接软导线组合引下线、附属连接金具等重量; AE 地震作用标准值; QW 风荷载标准值,按照设备最大设计风速取值: GD 端子拉力标准值,当与端子连接的是具有足够穴余度的软导线时,端子拉力取0;当与端 子连接的为硬导体(包括弯曲刚度较大的四分裂导线、管型母线),端子拉力取0.75倍的 静态端子最大允许机械载荷值; 设备内部压力标准值。 .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应满 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静态端子最大允许机械载荷值; 一设备内部压力标准值。 5.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午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应满 足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5.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的容

3.2抗震强度验算时,按照所得设备的根部或其他危险断面处产生的应力值应小于设备或材料 应力值。对于套管和绝缘子对于瓷套管和瓷绝缘子,当采用破坏应力(破坏弯矩)进行判定时, 公式(6)和公式(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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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计算分析应同时包括电气设备与隔震层,

7.1.1计算分析应同时包括电气设备与隔震层, 7.1.2确定电气设备隔震设计的方案时,应与非隔震设计的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7.1.3电气设备隔震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本体高宽比宜小于4; b 场地类型宜为I、ⅡI、ⅡⅢI类,并应选用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 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 d)隔震设备在地震下产生的位移不应影响相连接设备或相邻设备的正常功能和使用。

7.2电气设备隔震设计要点

7.2.1对于一般电气设备,应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对于重要电气设备,应进行罕追 地震作用下或提高1度后的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其中隔震装置以上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应根据 水平尚隔震系数确定, 7.2.2进行隔震设计的电气设备应进行竖向承载力的验算;对于非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 标准值,峰值加速度0.2g、0.3g、0.4g、0.5g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 载代表值的20%、30%、40%、50%;对于特高压电气设备,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峰值加速度0.2g 0.3g、0.4g、0.5g对应的设防标准下分别不应小于隔震层以上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25%、37%、49% 62%

a) 隔震结构的计算简图,应增加由隔震装置组成的质点; b) 对变形特征为剪切型的结构可采用剪切; C 当隔震装置以上结构的质心和隔震层刚心不重合时,应计入扭转效应的影响; d 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隔震计算时,输入地震波应满足本标准第6.1条的要求。 .2.4 电气设备用橡胶隔震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用于电气设备的橡胶隔震装置,在电气设备重力荷载作用下的竖向压应力不应超过10MPa; b) 隔震装置在工作状态下的极限变形的允许值,应大于其有效直径的0.55倍和隔震装置内部橡 胶总厚度3倍二者的较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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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耐久试验后GB 8506-1987 平地机性能试验方法,隔震装置的刚度、 阻尼特性变化不能超过初期值的±20%;徐变量不能超 过隔震装置内部橡胶总厚度的5% d)在罕遇地震或提高1度后的水平和竖向地 橡胶层拉应力不应大于2MPa。

7.3电气设备隔震计算

7.3.1确定隔震装置计算参数时,竖向荷载应符合本标准第7.2.2条的规定;对水平向隔震系数的计算, 应取剪切变形100%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对罕遇地震或提高1度后地震验算,宜采用剪切变 形250%时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隔震装置有效直径大于等于600mm时可采用剪切变形 100%时的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当采用时程分析时,应以试验所得滞回曲线作为计算依据。 7.3.2隔震计算采用的水平等效刚度和等效粘滞阻尼比可采用式(9)和(10)计算:

式中: Kh 隔震装置总体水平等效刚度(N/m); 隔震装置总体等效粘滞阻尼比; K一一第i个隔震装置由试验确定的水平等效刚度(N/m); 一一第i个隔震装置由试验确定的等效粘滞阻尼比。 7.3.3隔震后水平地震作用计算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可按6.1.2条确定。其中,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 值可按式(11)计算:

u[u] u=nu.

u; 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作用下,第i个隔震装置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m); [u] 第i个隔震装置的水平位移限值;对橡胶隔震装置,不应超过该隔震装置有效直径的0.55 倍和隔震装置内部橡胶总厚度3.0倍二者的较小值(m); 罕遇或提高1度地震作用下隔震层质心处或不考虑扭转的水平位移(m); 1i 第个隔震装置的扭转影响系数,应取考虑扭转和不考虑扭转时隔震装置计算位移的比值, 当电气设备的质心和隔震层的刚度中心在两个主轴方向均无偏心时,边隔震装置的扭转景影 响系数不应小于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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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电气设备隔震装置选型的基本要求如下: a)应按照预期隔震目标,并满足设备应力控制要求,设置合适的隔震装置; b)与未安装隔震装置的电气设备相比,电气设备隔震结构基频应显著降低,尽量避开地震动卓越 频率。

JG∕T 227-2008 车库门电动开门机7.4.2隔震装置选择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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