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 ) - 住建部公开版去水印.pdf简介: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是由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份技术标准,属于工程建设类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建筑工程中可能遇到的浮力问题,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指南,用于指导和控制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防止或减小浮力风险,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标准涵盖了抗浮设计的基本原则、计算方法、施工措施、监测与控制等多个方面,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桥梁、堤坝等。它为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浮力问题导致的结构损坏或安全事故。
JGJ 476-2019公开版去水印的PDF文件提供了标准的详细文本,便于专业人员查阅和使用,是建筑工程施工和管理的重要参考文件。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 ) - 住建部公开版去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1宜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地下结构底板理 深等,分析产生浮力的地下水所处层位和可能的地下水环境条件
变化; 2应分析场地各地质单元内地下水分布规律以及各水文地 质单元之间的影响趋势; 3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层结构、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 给、径流及排泄条件等分析确定渗流分析的必要性及渗流分析的 边界条件; 4应分析场地及其邻近区域地下水开采对地下水水位的影 及开采量得到控制后地下水水位的回升趋势; 5地下水与邻近地表水体有水力联系时,应分析水位变化 规律及影响程度; 6应分析区域地下水长期监测资料及其与场地各层地下水 水位及变化规律的关联性; 7存在稳定渗流和承压水水头的场地应进行渗流场与隆起 稳定性计算及分析; 8应分析预测施工期、使用期的最不利组合工况时地下水 的最高水位; 9应根据预测结果和预测计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提出预 测结论
1缺少预测经验时,宜采用经验证的时间序列分析法、趋 势外推法和类比预测法; 2采用数值计算或数值模拟方法进行渗流分析时,宜根据 对各层地下水赋存形态及渗流状态分析确定的边界条件进行参数 识别和验证: 3抗浮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建筑设计有明确要求时,应进行 两种以上方法对比验证。 5.2.5水位预测咨询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预测范围或分区、环境条件及相互关系的影响分析; 工超地质上水立地质发件的公上利用
预测范围或分区、环境条件及相互关系的影响分析 2 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与利用; 地下水水位变化规律、地下水与邻近地表水系水位等观
测资料的分析和利用: 4各相关岩土层性能指标和计算参数选用及影响分析; 5预测方法和预测过程及符合性分析JC∕T 585-1995 剥片云母,预测结果分析和适 用性评价; 6施工期、使用期的最不利组合工况时最高地下水水位建 议值及其使用说明,
5.2.6水位预测咨询报告宜经过专家评审验收后使月
5.3.1确定抗浮设防水位时应综合分析下列资料和成果:
1抗浮设计等级和抗浮工程勘察报告提供的抗浮设防水位 建议值; 2设计使用年限内场地地下水水位预测咨询报告成果; 3地下水位长期观测资料、近5年和历史最高水位及其变 化规律; 4场地地下水补给与排泄条件、地下水水位年变化幅度; 5地下结构底板下承压水赋存情况及产生浮力的可行性和 大小; 6 洼地淹没、潮汐影响的可能性及大小。 5.3.2 施工期抗浮设防水位应取下列地下水水位的最高值: 1水位预测咨询报告提供的施工期最高水位; 2勘察期间获取的场地稳定地下水水位并考虑季节变化影 响的最不利工况水位; 3考虑地下水控制方案、邻近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及排 泄条件影响的最不利工况水位; 4场地近5年内的地下水最高水位; 5 根据地方经验确定的最高水位。 5.3.3 使用期抗浮设防水位应取下列地下水水位的最高值: 1地区抗浮设防水位区划图中场地区域的水位区划值;
5.3.3使用期抗浮设防水位应取下列地下水水位的最高值
1地区抗浮设防水位区划图中场地区域的水位区划值 2水位预测咨询报告提供的使用期最高水位;
3与设计使用年限相同时限的场地历史最高水位; 与使用期相同时限的场地地下水长期观测的最高水位; 5 多层地下水的独立水位、有水力联系含水层的最高混合 水位; 6对场地地下水水位有影响的地表水系与设计使用年限相 同时限的设计承载水位:
3与设计使用年限相向时限的场地历史最高水位; 4与使用期相同时限的场地地下水长期观测的最高水位; 5多层地下水的独立水位、有水力联系含水层的最高混合 水位; 6对场地地下水水位有影响的地表水系与设计使用年限相 司时限的设计承载水位; 7根据地方经验确定的最高水位。 5.3.4特殊条件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宜为本标准第5.3.2条、第 5.3.3条确定水位与下列高程的最大值: 1地势低洼、有淹没可能性的场地,为设计室外地坪以上 0.50m高程; 2地势平坦、岩土透水性等级为弱透水及以上且疏排水不 畅的场地,为设计室外地坪高程; 3不同竖向设计标高分区地下水可向下一级标高分区自行 排泄时,为下一级标高区高程。 5.3.5既有工程抗浮设防水位宜根据抗浮安全性鉴定并综合后 纯伟田年阳宝
5.3.3条确定水位与下列高程的最大值:
1地势低洼、有淹没可能性的场地,为设计室外地坪以上 0.50m高程: 2地势平坦、岩土透水性等级为弱透水及以上且疏排水不 畅的场地,为设计室外地坪高程; 3不同竖向设计标高分区地下水可向下一级标高分区自行 排泄时,为下一级标高区高程。 5.3.5既有工程抗浮设防水位宜根据抗浮安全性鉴定并综合后 续使用年限确定。
6.1.1地下结构底板底面上的浮力应取下列地下水状态计算水 压力的组合值: 1抗浮设防水位高程与地下结构底板底面高程水位差产生 的静水压力(图6.1.1a); 2承压水压力扣减承压水层顶面与地下结构底板间隔水层 浮重度自重差压力(图6.1.1b); 3稳态渗流在渗流反方向上地下结构对应外墙之间水位差 形成的静压力(图 6. 1. 1c)
图6.1.1浮力组成计算示意 建筑结构;2一地下结构;3一地下结构底板;4一室外地坪; 抗浮设防水位;6一地下结构板底标高;7一地下结构底板下 隔水层顶板标高;8一承压水水头标高;9一隔水层;10一渗流 低水位;11一渗流高水位
1上部结构荷载不同分布区之间刚性连接且地下结构刚性 底板的整体稳定性; 2区域间(I区十Ⅱ区、N区十V区)结构非刚性连接
荷载较小且各区地下结构刚性底板的区域整体稳定性; 3抗震缝或变形缝分隔区(I区、V区)且地下结构刚性 底板的区域整体稳定性: 4后浇带或沉降缝分区(I区十Ⅱ区、N区十V区)且地 下结构刚性底板的区域整体稳定性; 5不同地下结构底板刚度、不同基础形式分区(1区十Ⅱ区 I区、IV区十V区)且区域地下结构刚性底板的局部稳定性。
图6.1.2抗浮稳定性验算示意
6.1.3建筑工程抗浮稳定状态应根据抗浮稳定性系数按表 6. 1. 3 判定,
表6.1.3建筑工程抗浮稳定状态判定标准
注:表中K.为计算的抗浮稳定性系数
6.1.4抗浮不稳定状态建筑工程的抗浮治理方案应根据抗浮稳 定状态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抗浮设计等级为甲级、水文地 质条件较复杂的乙级工程或工程需要时,抗浮治理方案宜进行专 项论证。
5.2.1抗浮设防水位高程与地下结构底板底面高程水位差产生 的浮力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w 静水位差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 水的重度(kN/m): △hw 抗浮设防水位与地下结构底板底面地下水位差值(m) 6.2.2地下结构底板下承压水水头产生的浮力标准值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式中:Ffe 承压水水头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m²) Pw 承压水的水头压力值(kPa); Ym 承压水层顶面与地下结构底板底面之间土层的平 均浮重度(kN/m); h 承压水层顶面与地下结构底板底面之间土层厚度 (m)。
式中:Ffs一渗透压力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m); w一水的重度(kN/m"); △h一地下结构对应外墙水位差(m)。 6.2.4浮力标准值总和应按下式计算:
Frs =YwAhJ
ZF=Fw+Fre+Frs
式中: ZFf 浮力标准值总和(kN); Fw 静水位差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按本标准第 6.2.1条执行; Ff 承压水水头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按本标准 第 6. 2. 2 条执行;
Frs一水力坡降稳定渗流产生的浮力标准值(kN),按 本标准第6.2.3条执行。 6.2.5特殊要求工程的浮力标准值计算方法可通过专门研究或 论证确定
6.3.1抗浮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期抗浮力应按下列作用的组合取值: 1)包括地下结构底板在内的不同施工阶段的结构自重; 2)结构顶板、地下结构底板外挑结构上的填筑材料自重 3)地下结构底板无外挑结构时地下结构外墙与其接触的 填筑材料之间的侧摩阻力。 2使用期抗浮力应按下列作用的组合取值: 1)包括地下结构底板在内的结构自重; 2)结构上部、地下结构底板外挑结构上的填筑材料自重 3)地下结构底板和上部结构上的固定设备及永久堆积物 的自重; 4)与地下结构连接的结构或构件提供的抗拔力。 3既有工程抗浮力应按下列作用的组合取值: 1)包括地下结构底板在内的结构自重; 2)结构上部及其底板外挑结构上的填筑材料自重; 3)地下结构底板和上部结构上固定设备及永久堆积物的 自重; 4)无外挑结构地下外墙与接触土体间的侧摩阻力或外墙 挑出结构上的填筑材料自重; 5)与地下结构连接的结构或构件提供的抗拨力。 2结构自重标准值应按设计尺寸及其材料重度计算确定
度进行计算;结构上部、地下结构外墙挑出结构上的填筑材料自 重标准值,抗浮设防水位以下应采用饱和重度计算,抗浮设防水 位以上应采用天然重度计算。 6.3.4地下结构底板、上部结构层上固定设备及永久堆积物的 自重标准值应采用设备铭牌标示重量和堆积重量。 6.3.5无外挑结构地下外墙与接触填筑材料之间的侧摩阻力标 准值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5.3.7用于抗浮稳定性验算的总抗浮力应按表6.3.7组合系数 计算确定
表6.3.7抗浮力组合系数
6.4.1计算区域地下结构底板刚性时,考虑上部荷载
6.4.1计算区域地下结构底板刚性时GB∕T 30969-2014 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短梁剪切强度试验方法,考虑上部荷载不同分布 区结构刚性连接、不考虑上部结构连接作用的荷载较小区域、抗 震缝或变形缝划分的各区稳定状态应按下式进行计算确定:
Kr= ZW AZF,
:Kf 计算区域整体的抗浮稳定性系数,按本标准表 6.1.3执行; ZW 计算区域总抗浮力标准值(kN),按本标准第6.3 节计算; A一一计算区域的底板面积(m²); ZF 计算区域地下结构底板所承受的浮力标准值总和 (kN/m²),按本标准第6.2节计算。 2计算区域地下结构底板刚性时,按沉降缝或施工期后浇 八的发区的培湿玲宝业太产控工中进行计管路
5.4.2计算区域地下结构底板刚性时《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QC/T838-2010》,按沉降缝或施工期后浇 带划分的各区的抗浮稳定状态应按下式进行计算确定:
带划分的各区的抗浮稳定状态应按下式进行计算确定
ZW? K2= A, 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