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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政定额 D.1 通用项目20190112简介:
广东市政定额(D.1 通用项目20190112)指的是广东省发布的市政工程定额标准,其中的“D.1 通用项目”是指适用于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用性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规范。20190112可能是指该定额的发布或者修订的日期,即2019年1月12日。
这一市政定额体系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单价、施工措施费等,是广东省对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用于指导和控制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对工程的预算、结算、招投标等环节具有指导作用。它旨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具体的内容和规定会根据广东省的建筑行业标准、政策变化和工程技术发展进行适时更新和调整。
广东市政定额 D.1 通用项目20190112部分内容预览:
3.一般水泥搅拌桩子目已综合考虑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4.三轴水泥搅拌桩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的20%考虑,设计不同时可进 行调整。子目按2喷2搅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和机具费 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0,扣除材料 费。 5.三轴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子目的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十三、振冲碎石桩子目不包含桩面碎石层,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子目不包括泥浆 处理费用,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十四、微型桩压力灌浆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人工费和机具费乘以 系数1.10。水泥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五、微型桩钢管埋设的钢管规格及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定额子目的钢管 单价。 X 六、单位工程打(压)桩、 数量以内时,其人工费、机具费
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5
十七、除另有规定外,打预制混凝土方桩、预制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已综合考虑各种 土质。 十八、打(压)预制桩未包括接桩,打(压)桩的接桩按相应子目计算 十九、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及引孔的费用。 十、打(压)试验桩套相应打(压)桩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2.00。 一、打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 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5。如在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打桩或在 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1。 二十二、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 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斜率大于1:6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机具 费乘以系数1.43,
二十三、单位工程内按施工组织方案发生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和打桩。送 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桩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 算),套用相应打(压)桩子目,并按下述规定调整: 1.预制混凝土桩送桩,人工费及机具费乘以系数1.20。 2.钢管桩送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50。 二十四、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定额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二十六、钢管桩按成品考虑,不含防腐处理费用,发生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二十七、沉管混凝土灌注桩,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桩、素砼桩(CFG)、微型桩的混凝 土(或砂浆)含量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灌注量不同时可做调整 Y 二十八、沉管混凝土灌注桩 1.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费乘以系数0.85,机具费乘以系数0.5。 2.沉管混凝土灌注桩至地面部分(包括地下室)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时,材料可按实 计算。 3.在支架上打桩,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25。 4.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计算。 二十九、旋挖成孔桩定额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扣除相应定 额子目中的粘土、水、泥浆泵的含量。 三十、钻、冲孔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全风化和强风化不作入岩计算,微 风化、未风化作入岩计算,中风化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三十一、泥浆运输子目适用于钻冲孔灌注桩、旋挖成孔灌注桩、微型桩、地下连续墙 等项目,除地下连续墙外,子目未考虑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发生时按照措施项目的 规定计算。 三十二、泥浆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没有及时运走,经过泥浆分离或晾晒的按一般土 方运输计算。 三十三、灌注桩检测管采用无缝钢管制成,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 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
临时支撑保护等的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再另行计算。 三十五、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主要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三十六、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 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当设计未能提供质量时,可参考下面的质量表
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计算。
三十七、钻(冲)孔桩、旋挖桩等定额子目已包含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钢护 简埋设及拆除,如设计另有明确钢护筒高度时,只计算超出2m的部分。超出部分套用“ 沪简理设、拆除”子目。当遇到不利地质条件(如:流砂、溶洞等)需要理设钢护筒并无 法拆除时,套用“钢护筒埋设不拆除”子目。 三十八、打桩工程未考虑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费用,发生时可按相关子目计算。 三十九、凿桩头余石运输按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四十、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 流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十一、圆木桩未包括防腐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四十二、钢板桩支护
1.打拨钢板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2.打拔槽型钢板桩子目已包含支撑安拆,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不包含支撑安拆。 3.沟槽和基坑的划分按本册土石方工程章说明中的规定 4.打拔槽型钢板桩、陆上打拨拉森钢板桩、水上打拔拉森钢板桩子目已包含了摊销使 用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实际支护时间(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超出摊销使用期,可按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四十三、沟槽及基坑钢支撑
1.一般沟槽钢支撑按支撑宽度分为4m以内和4m以上7m以内 2.大型钢支撑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拉森钢板桩等宽度大于7m的深基 坑支撑。 3.预埋钢件和混凝土支撑可按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计算。 4.如实际支撑的型钢种类不同时可做换算。 四十四、地下连续墙 1.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的地下连续墙工程。 2.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6的普通泥浆,若需采用其他护壁泥浆可 调整单价。 3.成槽子目按连续墙厚80cm计算,当墙厚为60cm时,子目乘以系数1.10,当墙厚为 100cm时,子目乘以系数0.95计算。 4.如有发生导墙修筑时,导墙的土方开挖可套用土石方中的沟槽开挖定额子目;导墙 模板、混凝土灌注和制安钢筋可套用相应专业定额中的基础相应的定额子目;如在实际中 导墙需要拆除时,可套混凝土拆除定额子目。 5.有预埋件可套用相应专业的定额子目。地下连续墙若设计增加检测管时,执行桩的 相应子目。 6.锁口管吊拔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一、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固面积以“m”计算。 二、强夯满夯、点夯按设计图示强夯波及外包面积以“m²”计算。强波及外包面积 是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面积,再外加其最近两轴线的距离所包围的面积。 三、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四、掺石灰、片石、干土,填砂、石屑、砂(碎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五、石灰桩、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六、铺设土工布、土工格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²”计算 七、抛石挤淤按设计抛石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八、水泥稳定土、机械翻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九、高压旋喷桩 1.高压旋喷桩钻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与设计桩底标高之间的距离以“m”计算。 2.高压旋喷桩喷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十、水泥搅拌桩 1.一般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一般水泥搅拌桩(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费及机 具费乘以系数0.50计算,扣除材料费。工程量按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地坪标高之间的距离 乘以实桩部分断面积以“m3”计算。 3.超深大直径双向深层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4.水泥搅拌桩内插拨型钢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双轴、三轴每次成桩时与群桩间的重叠部分工程量不扣除,采用套打的扣除套打体 只的水泥掺量材料费。 十一、振冲碎石桩工程量、挤密砂桩、振动砂石桩、素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 十算。 十二、微型桩(树根桩)压力灌浆微型桩、钻孔灌注微型桩、微型桩钢管埋设按设 十图示尺寸以“m”计算。微型桩钢管埋设长度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之
间的距离加0.5m计算。 十三、打(压)预制混凝土方桩、管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打(压)预制混凝 土方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桩尖计算。打(压)预制混凝土管桩长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不包 桩尖计算。 十四、钢管桩 1.打、压钢管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入土长度以“t”计算。 2.钢管内切割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3.钢管桩精割盖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5.钢管桩填芯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管内截面积以“m3”计算 十五、预制混凝土方桩接桩、钢管桩接桩、管桩接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 计算。 十六、成孔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3”计算。 2.钻孔桩成孔、冲孔桩和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 算。 3.钻孔桩、冲孔桩和旋挖桩入岩增加费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打灌注桩、钻(冲)孔桩含量可按1.20扩散系数考虑,实际出槽量(以实际配合比, 容重按2400kg/m²计算)不同时,可调整。 5.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旋挖桩成孔工程量以“m3”计算。 6.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长乘以设计截面积以“m3”计算,结算按实调整, 钢筋笼制作、桩头钢筋、钢桩尖制作、灌注桩检测管制安、钢护筒埋设及拆除按设 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8.钢桩尖制作工程量不扣除孔眼(0.04m内)、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 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9.钢护筒工程量按加工后的成品质量计算。 十七、截(凿)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