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GB50797-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87.GB50797-2012_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简介:
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站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以下是该规范的一些关键内容:
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地面、屋顶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设计。
2. 设计原则:强调了光伏发电站的设计应遵循安全、经济、环保和高效的原则,同时考虑了光伏发电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和适应性。
3. 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了光伏发电站的电气设计、控制系统、防雷接地、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部分的设计要求。
4. 安装与施工:对光伏支架、电缆敷设、防雷设施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施工质量。
5. 运维管理:规定了光伏发电站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设备检查、故障处理、性能检测等。
6. 环境与安全:强调了光伏发电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以及安全防护措施。
7. 节能与环保:要求光伏发电站设计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充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影响。
总的来说,GB50797-2012规范为光伏发电站的设计和建设提供了一个科学、规范的指导,确保了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87.GB50797-2012_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6.1.5光伏组件串的最大功率工作电压变化范围应在逆变器日
6.1.6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容量应根据负载所需电能和当 地日照条件来确定。
6.1.6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容量应根据负载所需电能和
6.1.7光伏方阵设计应便于光伏组件表面的清洗《科技平台元数据汇交报文格式的设计规则 GB/T32846-2016》,当站址所在:
的大气环境较差、组件表面污染较严重且又无自洁能力时,应设量 清洗系统或配置清洗设备。
6.2.1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可分为并网光伏发电 系统和独立光伏发电系统。
5.2.2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按接入并网点的不同可分为用户侧光
6.2.2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按接入并网点的不同可分为用
犬发电系统和电网侧光伏发电系统
1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MWp。 2中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1MWp和小于或等于 30MWp。 3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30MWp。 6.2.4光伏发电系统按是否与建筑结合可分为与建筑结合的光 伏发电系统和地面光伏发电系统
6.3.1光伏组件可分为晶体硅光伏组件、薄膜光伏组件和聚光光 伏组件三种类型。 5.3.2光伏组件应根据类型、峰值功率、转换效率、温度系数、组 件尺寸和重量、功率辐照度特性等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6.3.3光伏组件应按太阳辐照度、工作温度等使用环境条件进行 性能参数校验
1依据太阳辐射量、气候特征、场地面积等因素,经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2太阳辐射量较高、直射分量较大的地区宜选用晶体硅光伏 组件或聚光光伏组件。 3太阳辐射量较低、散射分量较大、环境温度较高的地区宜 选用薄膜光伏组件。 4在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中,当技术经济合理时 宜选用与建筑结构相协调的光伏组件。建材型的光伏组件,应符 合相应建筑材料或构件的技术要求
6.3.5用于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逆变器性能应符合接入公用
电网相关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具有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连续可调 功能。用于大、中型光伏发电站的逆变器还应具有低电压穿越
过载能力、温升、效率、输入输出电压、最大功率点跟踪(MPPT)、 保护和监测功能、通信接口、防护等级等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6。3.7逆变器应按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拨高度、地震烈度、污 等级等使用环境条件进行校验。 6.3.8湿热带、工业污移严重和沿海滩涂地区使用的逆变器,应 考虑潮湿、污移及盐雾的影响。 6.3.9海拨高度在2000m及以上高原地区使用的逆变器,应选 用高原型(G)产品或采取降容使用措施。 6.3.10汇流箱应依据型式、绝缘水平、电压、温升、防护等级、输 入输出回路数、输入输出额定电流等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6.3.11汇流箱应按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高度、污移等级、地 震烈度等使用环境条件进行性能参数校验。
6.3.12汇流箱应具有下列保护
1应设置防雷保护装置。 2汇流箱的输入回路宜具有防逆流及过流保护;对于多级汇 流光伏发电系统,如果前级已有防逆流保护,则后级可不做防逆流 保护。 3汇流箱的输出回路应具有隔离保护措施。 4宜设置监测装置。 6.3.13室外汇流箱应有防腐、防锈、防暴晒等措施,汇流箱箱体 的防护等级不低王IP54
6.3.13室外汇流箱应有防腐、防锈、防暴晒等措施,汇流
5.4.1光伏方阵可分为固定式和跟踪式两类,选择何种方式应根 据安装容量、安装场地面积和特点、负荷的类别和运行管理方式, 由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宜保持一致,光伏组件串的串联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mpptmir V。一光伏组件的开路电压(V); Vpm一一光伏组件的工作电压(V)。 6.4.3光伏方阵采用固定式布置时,最佳倾角应结合站址当地的 多年月平均辐照度、直射分量辐照度、散射分量辐照度、风速、雨 水、积雪等气候条件进行设计,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倾角宜使光伏方阵的倾斜面上受 到的全年辐照量最大。 2对于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倾角宜使光伏方阵的最低辐照度 月份倾斜面上受到较大的辐照量。 3对于有特殊要求或土地成本较高的光伏发电站,可根据实 际需要,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光伏方阵的设计倾角和阵列行距。
5.5.1独立光伏发电站应配置恰当容量的储能装置,并满足向负 截提供持续、稳定电力的要求。并网光伏发电站可根据实际需要
6.5.1独立光伏发电站应配置恰当容量的储能装置,并满,
配置恰当容量的储能装置。
件、连续阴雨天数、负载的电能需要和所配储能电池的技术特性来 确定。
C=DFP。/(UK.)
6.5.3用于光伏发电站的储能电池宜根据储能效率、循环寿命
6.5.4光伏发电站储能系统应采用在线检测装置进行智能化实
(放)保护、欠(过)压保护及防雷保护功能,必要时应具备温度补 偿、数据采集和通信功能。
5.9充电控制器宜选用低能耗节
6.6.1光伏发电站发电量预测应根据站址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
6.6.1光伏发电站发电量预测应根据站址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
5.6.1光伏发电站发电量预测应根据站址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 青况,并考虑光伏发电站系统设计、光伏方阵布置和环境条件等各 种因素后计算确定。 5.6.2光伏发电站上网电量可按下式计算
6.6.2光伏发电站上
PAZ×K E.= HAX
6.7.1跟踪系统可分为单轴跟踪系统和双轴跟踪系统。 6.7.2跟踪系统的控制方式可分为主动控制方式、被动控制方式 和复合控制方式。 6.7.3跟踪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6.7.2跟踪系统的控制方式可分为主动控制方式、被动控制方式 和复合控制方式。 6.7.3跟踪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跟踪系统的支架应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跟踪系统宜有通讯端口。 3在跟踪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光伏方阵组件串的最下端与地 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1跟踪系统的支架应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猎施 2跟踪系统宜有通讯端口。 3在跟踪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光伏方阵组件串的最下端与 面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6.7.4跟踪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水平单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低纬度地区。 31 倾斜单轴和斜面垂直单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中、高纬度地区。 4双轴跟踪系统宜安装在中、高纬度地区。 5容易对传感器产生污染的地区不宜选用被动控制方式的 跟踪系统。 6宜具备在紧急状态下通过远程控制将跟踪系统的角度调 整至受风最小位置的功能
6.7.5跟踪系统的跟踪精度应符合下
单轴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土5°。 2 双轴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士2°。 线聚焦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土1° 点聚焦跟踪系统跟踪精度不应低于士0.5°
6.8.1光伏支架应结合工程实际选用材料、设计结构方案和构造 措施,保证支架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满足强度、稳定性 和刚度要求,并符合抗震、抗风和防腐等要求。 6.8.2光伏支架材料宜采用钢材,材质的选用和支架设计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 6.8.3支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 性以及连接强度,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 6.8.4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 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验算:
武中: 重要性系数。光伏支架的设计使用年限宜为25年, 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不小于0.95;在抗震设 计中,不考虑重要性系数; S一一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在抗震设计时,应除以承 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E,YRE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 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规定取值。 6.8.5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结构构件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 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验算:
1风荷载、雪荷载和温度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25年一遇的荷载数值取值。地面和 楼顶支架风荷载的体型系数取1.3。建筑物立面安装的支架风 荷载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要求。 2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S = YGSGK + wwSwk + YsY,SsK +Y,StK
4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按下式 计算:
注:1G: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1.0; 2表中“一”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6支架设计时,应对施工检修荷载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施工检修荷载宜取1kN,也可按实际荷载取用并作用于 支架最不利位置; 2)进行支架构件承载力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
注:1G: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1.0; 2表中“一”号表示组合中不考虑该项荷载或作用效应。 6支架设计时,应对施工检修荷载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施工检修荷载宜取1kN,也可按实际荷载取用并作用于 支架最不利位置; 2)进行支架构件承载力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
SH/T 3116-2017 石油化工企业用电负荷计算方法5.8.8钢支架及构件的变形应符
施工检修荷载,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2,施工或检修 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3)进行支架构件位移验算时,荷载组合应取永久荷载和施 工检修荷载,分项系数均应取1.0。
1风荷载取标准值或在地震作用下,支架的柱顶位移不应大 于柱高的1/60。
表6.8.8受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L为悬伸长度
6.8.9钢支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次梁的板厚不宜小于1.5mmDB22/T 2448-2016 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用于主梁和柱的板厚 不宜小于2.5mm,当有可靠依据时板厚可取2mm。 2受压和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应符合表6.8.9的规定
表6.8.9受压和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1 支架在构造上应便于检查和清刷。 2 钢支架防腐宜采用热镀浸锌,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