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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JFT 1.1-2017 标准化工作指南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简介:
HLJJFT 1.1-2017 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标准化工作指南,这部标准主要规定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实施、运行维护到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旨在提高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这个指南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规划与设计:这部分可能会详细描述项目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技术选型、实施方案等环节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前瞻性。
2. 项目实施与管理:这部分会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的标准化操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 系统运行与维护:这部分会规定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监控、故障处理、系统优化、数据管理等工作的标准化流程,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安全。
4. 项目验收与评估:这部分会规定项目完成后,如何进行标准化的验收和效果评估,以衡量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实际效益。
5. 标准与法规遵从:这部分会强调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法规,确保项目的合法性。
6. 持续改进:这部分会鼓励项目团队持续学习、改进,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以上只是对HLJJFT 1.1-2017可能内容的推测,具体的内容需要参考该标准的详细文档。
HLJJFT 1.1-2017 标准化工作指南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内容预览:
2.1.1标准编号、类别代码及标准号规则
本部分内容明确了为本次信息化项目重新编制的标准的编号规则。并对本次信息化建设已经明确需 要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了目录整理及编号分配。对于其它由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的标准规范,在 标准发布前,由厅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分配标准编号,并在标准发布后统一纳入标准规范建设目录。 a)编号规则 信息化标准编号为标准规范的特征号,由省份、行业代码、标准规范类别代码、标准发布顺序和标 准发布年代号构成。标准编号结构如图2所示。
一套完整的住宅施工图表2标准规范类别代码及标准编号规则表
2.1.2层次结构规则
a)部分:是一项标准被分别起草、批准发布的系列文件之一。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 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一项标准。 b)章: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第一层次,构成标准的基本框架。 c)条:条是对章的细分。 d)段:段不编号,是对章或条的细分(可理解为没有编号的条)。 e)列项:列项可以说是段的子层次,可出现在章或条的任意段中。可以用来表达并列或选择关系 的条件。 f)附录。附录顺序应按在条文中提及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编号使用大写拉了学母,从“A”开始, 如“附录A”、“附录B”、“附录C”等。
a)部分:是一项标准被分别起草、批准发布的系列文件之一。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 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一项标准。 b)章: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第一层次,构成标准的基本框架。 c)条:条是对章的细分。 d)段:段不编号,是对章或条的细分(可理解为没有编号的条)。 e)列项:列项可以说是段的子层次,可出现在章或条的任意段中。可以用来表达并列或选择关系 的条件。 f)附录。附录顺序应按在条文中提及的先后次序编排。附录编号使用大写拉丁字母,从“A”开始, 如“附录A”、“附录B”、“附录C”等。
a)“强制执行类”是指必须严格执行的标准规范,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提供的验 收文件不齐全,资料、数据不真实的项目,不能通过验收。 b)“非强制执行类”是指建议或指导建设单位参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参照 执行。 设置规则:“强制执行类”标准规范在“条”级别的句首用“【强制】”标记进行标注。“非强制 执行类”标准规范不做标注。示例: “2.1【强制】日志方面,其内容应能够满足行为审计和异常跟踪两方面的需求。 “2.2代码格式用空格字符缩进源代码,不要用tab,每个缩进4个空格。
a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顶层设计》,简称《顶层设计》 C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规范》,简称《标准规范》, e)《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总集成工作方案》,简称《总集成工作方案》。 f)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信息化管理的处室(厅科教处),简称:厅信息化主管部门。 g)负责各分项目建设的厅直各单位,简称:建设单位。 h)《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用项目配置管理指南》及其附录要求,简称:《配置管 指南》。 i)《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准化工作指南》及其附录要求,简称: 《标准化工作指
在编写标准时涉及到其它问题,例如组织机构的全称、简称和缩略语的编写,参考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8章相关规定。
各标准编制单位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写,具体文件格式参见 附录B(标准编制模板)。
2.3.1标准编制计划制定
标准编制单位根据《“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和范围要求以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 设保障体系》中信息化标准体系整体设计要求进 划的刷定, 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2.3.2标准草案编制
标准编制单位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依据已批复标准编制计划编写标准草案。
2.3.3意见征求及反馈
厅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评审。标准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订,编制 审稿
厅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评审。标准编制单位按照评审意见进行修订,编制标 准发布稿。标准发布稿经厅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厅法规处会签通过后,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由厅信息 化主管部门发布执行
2.4标准编制注意事项
2.4.1助动词的使用
标准编制过程应规范助动词的使用,确保统一、适合。 a)应/不应:表达强制语境,需严格执行。 b)宜/不宜:表达推荐语境,可建议性、选择性执行。 c)可/不必:表达陈述语境,陈述允许或不必执行。 d)能/不能:表达陈述语境,陈述能力执行与否。 e)可能/不可能:表达陈述语境,陈述可能性。
2. 4. 2 “条”的编制
a “条”设置原则:被引用时应设置“条”,以方便引用;同一层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内容时设置“条”,否则按“段”处理。 b)“条”主题原则:避免无标题条再分条,无标题条首句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
2. 4. 3“段”的编制
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所设的段称为“悬置段”,确保不被引用的情况下设置悬置状 态,其它情况避免悬置段的设置
2.4.4“列项”的编制
a)无编号列项:在每一项前加破折号或圆点,在一项标准同一层次的列项中,使用破折号或圆点 必须统一。第一层次的列项使用破折号,第二层次的列项使用圆点,全文必须统一。 b)有编号列项:列项时需要引用,或者为表明先后顺序,要求在项之前加a)、b)、c)进行编号。
2. 4. 5“附录”的编制
a)所有附录都要求在正文中明确说明。 b)附录的编排顺序只取决于在正文中的先后顺序。
n)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准规范内容简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标准规范内容简介
标准化工作指南对《标准规范》中需要制修订的标准进行说明。本指南规定了标准的要素、起 规则、编制流程、编制格式及注意事项,并给出了有关表述样式。本指南适用于《标准规范》系 规范的编写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十册 措施项目,是指导标准规范编制的标准
A.2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
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将规定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包括业务信息、资源信息、电子政务信息、人力 资源信息、组织机构信息和科学技术等标准以及交通运输系统等方面,在通过规范化信息分类及编码, 方便信息资源的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适用于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的规划、编目、注册、发 布、查询、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侧重信息资源的分类原则和方法,并枚举该信息资源的标识符编码方案样例,以便在实际操 作中为每一项交通信息资源分配一个唯一不变的标识符,可在各信息系统内部及系统之间,建立最佳秩 序减少信息传递的环节和层次,促进信息流的畅通,使信息的产生和服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简单化 保证信息资源的准确性、有效性和一致性,促进系统间、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和面向社会服务化的发展。 本标准为所有参与设计与编程的系统开发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资源信息统一化、标准化的理 论依据。
A.3交通信息元数据标准
本标准规定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元数据框架、元数据规则,用以描述交通信息数据集的标识、内容、 管理及维护等信息。本标准用于实现整合信息资源提供有效检索和处理,并对信息资源和服务功能进行 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元数据编目、建库、发布和查询。 充分考虑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继承,在此基础上,结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惯例等进 行补充完善,内容包括: 1、总则。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元数据描述方法等。 2、黑龙江省交通信息元数据内容。主要编写资源的标识信息、内容信息、分发信息、数据质量信 息、限制信息、维护信息和扩展信息等元数据元素和元数据实体的定义、名称、数据类型、数据值域和 注解等信息的标准。
3、元数据扩展原则与方法。 4、元数据值域代码表。 本标准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数据资源编目、建库、发布使用和查询进行规范管 理的依据。应用对象为业务系统开发方、数据产生方、数据管理者、数据使用方等
A.4交通信息数据元标准
本标准规定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规范数据元的名称、数据类型、 格式等属性定义DB33∕T 1197-202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标准,建立数据元目录及值域的代码集。适用于黑龙江省交通行业数据库建立、相关管理信 息系统、数据交换系统等设计与开发应用、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 该标准建设内容应包括: 1、总则。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数据元分类方法、数据元编制规则 数据元值域引用代码编制规则等。 2、公路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公 路信息基础数据元(路线、路基、路面、主要构筑物、沿线设施、沿线环境、综合信息、养护、质量检 测、路政信息、交通状况信息)、公路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 3、港口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港 口信息基础数据元(港口概况、港域情况、港口营运情况、航线、参与方情况、港口设施保安)、港口 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 4、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数据元编制原 则和分类、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航道、枢纽、整治建筑物、锚地、过河建筑物、临河设施、航标、航 道管理机构、通航安全管理)、航道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 船舶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船 舶信息基础数据元(基本信息、登记信息、动态信息)、船舶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 6、船员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船 员信息基础数据元(基本信息、船员培训机构信息、船员考试评估信息、船员证书信息、船员服务动态 信息、船员服务机构信息)、船员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 7、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部分。主要编写标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数据元编制原则和分类、 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基本信息类、行政许可类、日常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应急管理类)、道路 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