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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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简介:

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是南京市为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园林绿化与海绵功能的有机结合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件。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降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以达到减少城市内涝、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目标。

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设计:强调在园林绿化设计中融入海绵理念,如设置雨水花园、绿色屋顶、生态草沟等,以提高雨水的自然积存和渗透能力。

2. 建设技术:规定了各种海绵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施工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施工方法等,以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3. 运维管理:提出了海绵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包括定期检查、清理维护、故障修复等,以保证设施的长期运行。

4. 法规政策:结合南京实际,提出相应的法规政策建议,以推动海绵城市园林绿化的实施。

这份导则的试行,旨在为南京市的园林绿化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宜居性。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导则可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部分内容预览:

5.4.2.1屋顶绿化中应尽量增大屋顶绿化面积,减少铺装面积。 5.4.2.2屋顶绿化种植土宜选用持水量大的轻质混合种植土。土壤应满足《江苏 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的要求。 5.4.2.3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等自动灌溉设施。提高中水或雨水回用水利用 率。

5. 4. 3 地下室顶板绿

5.4.3.1应根据地下室顶板不同覆土要求,选择适用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如透 水铺装、渗排水管、雨水收集利用等。 5.4.3.2顶板采用反梁结构或坡度不足时,应加大反梁间贯通盲沟的预留孔洞, 截面积应不小于100cm,且符合反梁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并采取防堵塞措施。底 部排蓄水的盲沟截面积应不小于300cm; 5.4.3.3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不小于600mm时,应设计透水铺装

6.1.1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规模、竖向、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 行建设。

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操作流程6.2.1透水铺装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应大于35MPa,抗折强度应大于3.2MPa,渗透系数应大于 0.1mm/s,磨坑长度不应大于35mm,冻融循环试验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铺砖时应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但不得损伤砖的边角,铺设好的透水砖 应检查是否稳固、平整,发现活动部位应立即修正; (3)透水砖铺设后的养护期不得少于3d;

6.2.2透水路面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透水路面应按下列工序进行施工: 路基挖槽→路基基层→透水垫层→找平层→透水面层→清扫整理→透水能 力的确认

(2)路基开挖应达到设计深度,并应将原土层夯实,壤土、黏土路基压实 系数应大于90%。路基基层应平整。基层纵坡、横坡及边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3)透水垫层应采用连续级配砂砾料、单级配砾石等透水性材料,并应满 足下列要求。 1)单级配砾石垫层的粒径应为5~10mm,含泥量不应大于2.0%,泥块不 应大于0.7%,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2.0%。在垫层夯实后用灌砂法检测现 场干密度,现场干密度应大于最大干密度的90%。 2)连续级配砂砾垫层的粒径应为5~40mm,松铺厚度每层一般不应超过 300mm,厚度应均匀一致,无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宜采用碾压方式压实,压实系 数应大于65%;垫层厚度允许偏差不宜大于设计值的10%,且不宜大于20mm (4)找平层宜采用粗砂、细石、细石透水混凝土等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 求: 1)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6; 2)细石粒径宜为3~5mm,单级配,1mm以下颗粒体积比含量不应大于35% 3)细石透水混凝土宜采用3~5mm的石子或粗砂,其中含泥量不应大于1% 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 4)找平层应拍打密实。砂层和垫层之间应铺设透水性土工布分隔。 6.2.3植草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6.2.3植草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设施及出入口的标高是否与设计相符。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时确保径流不进入植草沟,如有径流通过,后期建设完成后应及 时清除沉积物。 (2)为保证植草沟中水流均匀且无集中流或渠化现象,底部必须平坦。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设施及出入口的标高是否与设计相符。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对入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力和地下水位数据进行采集: 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 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2)开挖、填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 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然壤的渗透能力

6.2.4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对人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和地下水位数据进行采集; 采用的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得采用 风化骨料,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应大于1%。 (2)开挖、填理埋、碾压施工时,应进行现场事前调查、选择施工方法、编 制工程计划和安全规程,施工不应降低自然土壤的渗透能力

(3)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挖掘→铺砂→铺透水土工布→充填碎石→渗透设施安装→充填碎石→铺透 水土工布→回填→残土处理→清扫整理→渗透能力的确认

6.2.5生物滞留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6.5.1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应根据施工图荷载进行验算,保护原有建筑结构、 防水和原有设施。 6.5.2屋面施工高空作业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设置护栏、安全网等必要防护措 施

6.5.3防水层及阻根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5.3防水层及阻根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1)对原屋面做大于24h的蓄水试验;原防水层有效,直接铺设防根防水 层。 (2)原防水层有破损渗漏,应修补后加设普通防水层,蓄水试验后再铺设 耐根穿刺防水层。 (3)耐根穿刺防水层铺设后需再进行24h蓄水试验,确认无渗漏才可进入 下道工序

6.5.4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透水铺装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透水铺装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补或更换; (2) 应定期采用高压水冲洗、负压抽吸等方法进行清理维护; (3)每年雨季之前和雨季中期各至少进行检修一次。 7.2.2透水路面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经常检查透水路面的透水情况,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时间 宜在雨后1h~2h。发现路面明显积水的部位,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维修保养措 施。 (2)应定期对透水路面路段所有车道进行全面透水功能性养护,全面透水 功能性养护频率应根据道路交通量、污染程度、路段加权平均渗水系数残留率 养护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透水路面通车后,应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全面透水功能性养护,透水系数下降显著的道路应每个季度进行1次的全面透水 功能性养护

7.2.3植草沟、植被缓冲带养护应符合下

(1)应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植草沟内或者植被缓冲带内杂物淤 积导致过水不畅时,应及时清理: (2)场地坡度较大,雨水冲刷严重时应增设挡水堰或者抬高挡水堰高程。 (3)植草沟、植被缓冲带中的草应定期维护,修剪要求可参考表7.2.3. (3) 的规定。

表7.2.3.(3)植草沟、植被缓冲带中草的高度规定

7.2.4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7.2.4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 (2)因杂物淤积导致过水不畅时,应及时清理

7.2.5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维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湿地运行中应适时进行水位调节:根据暴雨、洪水等极限情况,可进 行水位调节,不得出现进水端雍水现象和出水端没现象;当人工湿地出现短流 现象,可进行水位调节; (2)每年应根据景观要求对湿地植物进行修剪,湿地雨水处理系统检修 植物残体清理、前置塘清淤; 7.2.6湿塘、湿地等水体,应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结冰等各种情况,进行水

2.5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维护应遵守

位调节。 7.2.7灌溉设施须保证性能良好,接口处严禁滴、渗、漏现象发生。 7.2.8绿地中的植物养护,应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的 有关内容。

7.2.9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常规维护频次和要求宜按表7.2.9的规定执行。

表7.2.9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维护频次表

7.3.2生态树池和下沉式绿地等设施的维护,应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 检修2次/年(雨季之前、期中),植物生长季节修剪1~2次/月

T∕CSPSTC 55-2020 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技术规程7.4.1透水铺装、透水路面、植草沟的养护参见7.2.1、7.2.2、7.2.3节的相关 内容。

7.4.2在雨季来临前应对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清洁和保养,并在雨季定期对工程各 部分的运行状态进行观测检查。

表7.4.5海绵城市建设设施检查内容和周期

设施名称 检查时间间隔 检查/维护重点 集水设施 1个月或降雨间隔超过10日之单场降雨后 污/杂物清理排除 输水设施 1个月 污/杂物清理排除、渗漏检查 处理设施 3个月或降雨间隔超过10日之单场降雨后 污/杂物清理排除、设备功能 储水设施 6个月 污/杂物清理排除、渗漏检查 渗透设施 7天和单场暴雨后 污/杂物清理排除、植物养护 安全设施 1个月 设施功能检查 注: 1.集水设施包括建筑物收集面相关设备,如雨水斗、雨水口和集水沟等。 2.输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以及连接储水池与处理设施间的连通管道等。 3.处理设施包括初期径流弃流、沉淀或过滤设施以及消毒设施等。 4.储水设施指雨水储罐、雨水蓄水池、清水池以及用于雨水储存的景观水池等。 5.渗透设施指绿地、屋顶绿化以及透水性路面等。 6.安全设施指维护、防止漏电等设施。

1.集水设施包括建筑物收集面相关设备,如雨水斗、雨水口和集水沟等。 2.输水设施包括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以及连接储水池与处理设施间的连通管道等 3.处理设施包括初期径流弃流、沉淀或过滤设施以及消毒设施等。 4.储水设施指雨水储罐、雨水蓄水池、清水池以及用于雨水储存的景观水池等。 5.渗透设施指绿地、屋顶绿化以及透水性路面等。 6.安全设施指维护、防止漏电等设施。

7.5.1施工与养护单位应根据屋顶植物的种类及栽植方式制定日常养护方案和 专项应急预案。

8.3南京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根据2014年2月修订的南京市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拟合确定。南京市短历 时暴雨强度公式如下:

GB∕T 6891-2006铝及铝合金压型板64.300+53.8001gP (t +32.9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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